可以详细地告诉我英国小说的发展史吗
英国是一个在北大西洋的骇浪中颠簸的小岛国,其面积仅相当于美国的六十分之一。然而,它却为现代世界(至少是西方世界)奠定了好几块基石:英国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成为近代大工业的开路先锋,从而把全世界推进到工业时代;英国也是最早实现资产阶级政治变革的国家,为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树立了样板;英国人求实、理性和科学的精神则奠定了人类现代科学思维的基础,丰富了人类的精神宝库。在诗歌领域,英国人同样有理由自豪:英国诗的深刻性和多样性历来为世人称道;英诗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高潮——16世纪后期的文艺复兴诗歌、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诗歌、20世纪上半叶的现代主义诗歌——成为世界诗歌交响曲中的华彩乐章;而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一群优秀的英国诗人,则能站在世界诗歌天才的前列而毫无愧色。
在世界各民族中,英国人向以稳重著称。它注重实际而不耽于空想,长于宽容而不爱走极端。这样的民族心理和文化素质使其文学的发展沿着历史长河缓缓而行,中间没有被切断和被阻隔之感。传统与变革和谐地交织,一方面以内容与形式的不断革新推动文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以浓厚的传统意识制约着每一次变革,使之不致成为脱缰野马。在传统与变革的冲突中,走互相融合的道路,这是英国文学发展历史的显著特色。
英国诗歌研究
毋庸置疑,英国小说是世界艺术之林中的一大景观。它如同促使其滋生与进化的社会土壤一样,在历史的洪流中不断改弦易辙,急剧演变。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英国小说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充满活力和魅力的艺术工具,对社会生活和历史变迁进行了生动的描述。像英语一样,自它形成的那一天起,英国小说便建立了自己的规则和体系,虽东学一点,西借一点,却以坚定的步伐向前发展。引人注目的是,尽管英国小说起步较晚,其历史比诗歌和戏剧短得多,但它却发展迅猛,变化巨大,流传甚广,其影响和作用早已大大地超过了诗歌和戏剧。究其原因,英国小说不仅具有内容丰富、情节曲折和人物形象生动等特征,而且还因其篇幅灵活、形式多样,语言通俗和艺术精湛而备受广大读者的青睐。经过无数作家的认真探索和反复实践,当代英国小说在艺术形式和创作技巧上与它早期的雏形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英国小说的崛起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么,其小说艺术的发展既是社会进化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文学现代化的必然结果。
应当指出,英国小说艺术,像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从原始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事实上,它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同英国当时的社会、历史、政治、文化和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就此而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不是一种孤立或自发的文学现象,而是与英国的社会变化以及异域(尤其是欧洲各国)文化的繁荣昌盛彼此交融的。当然,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与演变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秩序。这种规律和秩序不能通过抽象的、主观的或形而上学的方法来解释,而只能通过对历代小说文本的考察与研究来加以揭示和验证。然而,在深入探讨英国小说艺术的具体特征与美学价值之前,很有必要对其历史概貌和演化过程作一番简要的概述。
作为一种公认的叙事性散文文学体裁,英国小说已经具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从理论上讲,英国小说形成之日,便是其艺术问世之时。当然,小说艺术被作家接受并得到读者的理解和评论家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但迄今为止,西方评论家对英国的第一部小说究竟始于何年及出于何人之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是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书信体小说《帕梅拉》(Pamela, 1740),有人说是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冒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1719),也有人说是约翰·班扬(John Bunyan, 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上集1678,下集1685)。其实,早上16世纪末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小说已端倪可察。当时,约翰·黎里(John Lyly, 1554?-1606)、菲利普·锡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和托马斯·纳什尔(Thomas Nashe, 1567-1601)等一群毕业于牛津和剑桥的才华溢的“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对诗歌一统天下的局面进行反驳。在文艺复兴运动的鼓舞下,他们对小说这种新的文化体裁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并开始采用风格典雅和雕琢华丽的散文语言创作叙事性作品,从而翻开了英国小说历史的第一页。黎里的《尤弗伊斯》(Euphues, The Anatomy of Wit, 1579)、锡德尼的《阿卡锹亚》(Arcadia, 1590)、格林的《潘朵斯托》(Pandosto: The Triumph of Time, 1588)、纳什尔的《不幸的旅行者》(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1594)和托马斯·迪罗尼的《纽伯雷的杰克》(Jack of Newbury, The Famous and Worthy Clothier of England, 1597)等作品都体现了小说的艺术特征。它们不仅在题材上变化显著,而且在形式、结构和语言上同当时的诗歌和戏剧大相径庭,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颇有发展潜力和备受读者青睐的文学体裁。这些作品大致可分为罗曼司和现实小说两大类,从各个侧面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生活。当时英国的散文叙事作品似乎获得了一种崭新而又绚丽的文体,尽管它作为叙事文学还显得不够成熟。然而,“这类作品在当时与那些适应飘忽不定的语言和读者见面时肯定具有近似于魔术般的效果,因为它不受音步的限制。”②显然,16世纪末的“大学才子”是英国小说的开拓者和创始人。尽管16世纪末在英国文坛勃然兴起的“小说热”只延续了大约二十年时间,但“大学才子”们的创作实践为英国小说艺术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