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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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是指做人的道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是指人际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
而网络让伦理问题又多出一个范围,其不道德行为正在快速蔓延。
网络社会中,不道德行为处处可见,正蚕食道德领域。网络上不道德行为表现为:商业欺诈、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制造大量垃圾邮件,造成网络堵塞;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及一些黄、赌、毒等不良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网络犯罪,利用病毒或者信息技术盗取他人密码,给社会及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网络使人的传统的社会性人格发生嬗变,网民社会责任感弱化,人际关系淡化,忽视自己作为社会人的存在,一味在网上欺骗别人,造成不利影响。这些不道德的行为被一些人追捧,给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深深刺痛社会敏感的神经。

是什么原因使当代伦理学获得新发展?

网络和经济的发展

  网络伦理学的发展与思考
  随着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网络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伦理、传统道德带来的深刻影响。研究网络伦理,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需要。

  当人类迈入21世纪,一个由计算机现代高新技术驱动的信息与网络时代正向我们走来,在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是一种信息交流与交往的关系。网络时代构筑了一个全球性、开放性、全方位的相互联系的空间,人们通过网络踏上了世界之路。这是一场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比历史上任何一次科技革命更为巨大,它将影响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社会伦理、传统道德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因此,深刻认识网络伦理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研究信息与网络技术引导的伦理道德问题,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建立网络伦理学的必要性

  (一)当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引起的道德问题是网络伦理学产生的前提条件

  网络技术革命正在以它独有的特点给人类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在这个新环境中,人们原有的道德经验与价值观念受到挑战。网络技术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涉及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编程。硬件的设计和制造、产品的销售和服务、网络的设置和运作、个人的应用和创作等广泛领域。从国内外的实践看,主要的道德问题包括:

  1.知识产权与个人隐私问题

  信息网络时代遇到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是如何尊重和保护信息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借用、移植、复制他人的程序和某些信息,这实际上是一种偷窃行为,但由于这种行为既很难发现,又很难判断,使这种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政府或社会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公开合理利用相互矛盾的难题。

  在信息网络时代,个人隐私受到信息技术系统采集、检索、处理、重组、传播等信息处理,使某些人更容易获得他人机密及信息,个人隐私面临空前威胁。保护个人隐私是一项社会基本的伦理要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网络时代,如何保障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网络安全与信息垄断问题

  信息是一个重要资源,是需要重点保护的资产,谁盗取了技术或战略机密,谁就会取得强大的竞争优势。因而,信息与网络的安全问题成为道德关注的一个焦点。由于因特网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进行破坏。常见的网络安全问题有网上盗窃、诈骗、电脑病和传播等等。信息网络技术的安全问题要求人们必须用道德和法律手段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同时,信息网络的交流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出现信息垄断。目前,据有关统计,在互联网上,英语内容占据90%左右,其他语种只占10%左右,西方国家毫无疑问地占据着信息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又给其带来高额垄断利润。网络安全与信息垄断涉及社会伦理问题,我们必须有所规范有所研究。

  3.网络技术产品对消费和社会的责任伦理问题

  如果说近现代工业文明带来全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么当代的网络文明也产生着无数的网络污染和网络欺诈。这里涉及参与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技术的设计、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道德与法律责任。如暴力游戏、色情网站的设计制作,劣质软件的出售,虚假信息的提供等等,都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约。

  以上网络引发的道德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直接促进了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广泛开展。

  (二)网络对传统道德的冲击是网络伦理学产生的巨大动力

  网络技术的加速发展,日益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在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道德问题的同时,也对传统道德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网络传播方式的超地域性加剧了道德冲突。网络是另一空间,是一个没有地域、距离的行动场所。网络信息技术的导入,使得信息传播超出了原有地域。对自身而言,信息的传播没有国界,但信息的内容及其影响有国界,最明显的黄毒泛滥已对网络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社会的背景不同,传统风俗习惯不同,导致了人们对网络信息的认定标准的冲突。譬如网上色情刊物和服务,在某些国家可以以合法的形式存在,而对其他国家来说则是非法的,而且可能导致犯罪率的上升。

  2.网络的虚拟性加剧了道德情感冷漠。网络是一个由图文构成的虚拟世界,网络行为具有“数字化”或“虚拟化”的特点,正是这种虚拟性使网络有了巨大的诱惑力。随着“虚拟情人、朋友”等虚拟事物的产生,使很多人在网络上寻找到了“精神家园”,并以此缓解压抑的情绪,获得内心的平衡。

  网络的出现,无疑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带来了巨大影响。由于终日与多媒体画面打交道,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交往机会减少了,并由此造成了家庭成员、邻里以及同事之间的感情淡漠。加之网络的虚拟性,人们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创造自己喜欢的角色,“理直气壮”地撒谎,以至于人们在网上分不清真假,这就加剧了现实社会人际关系的信任危机。有人将这种网络虚拟性造成的道德情感冷漠称为“网络飘移症”。由于越来越多的“朋友”出现在网络上,人的情感交往也产生“随网飘移”的现象,这也将间接地影响到现实社会中的情感交往。

  正是基于网络对传统道德所造成的多种冲击,一种致力于营建网络伦理环境的行动已经开始。一个具有全球性特征的网络伦理体系正呼之欲出。这将极大地推动网络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

  二、网络伦理学发展的现状分析

  网络伦理,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专门领域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网络伦理学与日新月异的计算机技术一起,在西方经历了一个产生和发展阶段。西方学者对于计算机伦理问题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科学家N.维纳(N.Wiecer)在1948年出版的《控制论》中就首先提出远在长崎和公众知晓原子弹之前,人们就处在另外一次社会潜在变化之中,而这个变化对于善恶观念都会产生前所未闻的影响。维纳作为第一位研究计算机对人类价值的影响的学者,被西方许多学者尊为“计算机伦理学”的创始人。60年代中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各个领域内的广泛应用,与之相关的许多社会伦理问题也逐渐明朗化。计算机伦理研究开始兴盛起来。

  尽管自60年代中期以来伦理问题日益被人们所重视,但是在70年代中期以前,“计算机伦理学”这个术语仍然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通认可,计算机伦理学更谈不上作为一门独立应用学科而存在。直到70年代中期,著名应用伦理学家W.迈纳(W.Maner)提出,计算机伦理学应当作为哲学的一个独立学科而存在。迈纳阐述了建立计算机伦理学这一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率先将自己的理论用于教学实践,并取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迈纳对计算机伦理学的含义进行了初步的界定,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运用传统哲学原理研究计算机应用中产生的伦理问题的学科。70年代末期,一门新的应用伦理学――计算机伦理学在西方最终确立,计算机伦理教育也在西方诸多院校中发展起来。

  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计算机伦理学学科地位的确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加入到了这个研究领域中,众多学术研究中心和机构相继建立,国际间的学术交流非常活跃。计算机伦理学研究逐步完善、拓展和深化。

  计算机伦理学研究在我国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信息产业与互联网络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但对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伦理的研究却严重滞后,尚未引起专业人员、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大众传媒的高度重视,处在可有可无的冷落境地,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一致。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有一定规范和国际性影响的专业研究中心,在大多数哲学系中,还没有开设系统、完整的计算机伦理学课程,更谈不上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研究。因此,在我国加强网络伦理学的研究既是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学术界无法回避的问题。

  三、关于网络伦理学发展的几点思考

  网络伦理学研究在我国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同时,又要扎扎实实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加快我国网络伦理学的建设。

  (一)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网络伦理学的现状来看,我们必须加强网络伦理规范的可操作性研究,提出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网络伦理准则。

  走向网络社会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孕育着、蕴涵着复杂的伦理问题。人们必须为网络社会构建合理的伦理空间。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起就全面制定了各种计算机伦理规范。如美国计算机协会(ACM)1992年10月通过并采用了《计算机伦理职业行为准则》。并且还制定了一些简明通晓的道德戒律――“计算机伦理十诫”。这些网络伦理准则,对于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指明道德是非起了重要作用。我们应当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借鉴国外合理经验的基础上,确立适合我国特点的网络伦理行为准则,提高我国计算机专业和广大应用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准。

  (二)在构建网络伦理准则的同时,加强网络伦理监督机制。网络伦理规范与现实社会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传统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减弱。直面的道德舆论评价难以有效规制网民行为,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系统的监督机制以保障网络伦理规范效力的充分发挥。

  网络伦理监督机制应着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利益监督机制。通过对网络不道德行为者予以一定的利益制裁,促使其吸取教训,改过向善。二是法律监督机制。法律具有强制性。完备的法律、法规是有效建设和管理网络,积极预防、遏制各种网络不规范行为影响的关键。

  (三)加强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性影响的专业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在重点院校,增开系统的、完整的网络伦理学课程。推动网络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

  (四)利用网络技术本身的优势,加快网络伦理学网址的建设,使它成为网络伦理学另一个学术交流的媒介。同时也成为宣传网络伦理的主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