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268年的清朝被推翻时,那些大牢里的10万犯人怎么办了?
1912年清朝灭亡的时候,除了皇帝下台了,其实其他机构的领导,依旧原地待命,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末清初多尔衮入关的时候,对明朝大臣们采取了一个政策,那就是照单全收,让他们该做什么官依旧做什么官,因此迅速稳定了民心。相反李自成就对这帮人痛下杀手,所以他失败了。
因此在清朝末年,北洋政府的这帮人,也必须要考虑稳定的问题,所以大清朝的所有官员,除了对革命穷凶恶极之人外,其他的都依旧在北洋政府做官。那么问题来了,关押在牢房里的那些犯人,又该怎么处理呢?
1、政治犯人,基本全部释放。清朝的政治犯,那就是民国的大功臣。我们去看《清史稿》比较早的版本,就会发现,原来很多名人,在清朝都被扣上了政治犯的帽子。
比如说著名的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著名的鉴湖女侠秋瑾先生,屡败屡战的大将军黄兴先生,包括后来所谓曲线救国的汪兆铭,全部都是清朝有案可查的政治犯。
当然了,这些人不是所有人都被关押了起来。这些是比较有名气的,还有很多为了革命事业默默奋斗的人,他们被关押以后,在民国初年自然是要放出来的。
为什么?因为他们在清朝是政治犯,可到了民国以后,人家就是英雄了。不光要放出来,还要成为重要的政府官员。成王败寇就是这么个道理。
2、不可饶恕的犯人。不管是清朝还是民国,还是任何一个时期,总归会有一些为非作歹的坏人,其中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者也不乏其人。
因此不管在任何时期,这帮人都是要受到惩处的。所以当清朝过渡到民国以后,其实这帮人只是换了个称呼,该坐牢还是要坐牢,该杀头依旧要杀头。
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律,都不会允许这帮人还在世上猖獗,所以说北洋政府,也不会对这帮人心慈手软。
其实北洋政府的官员,很大一部分都是完全继承了清朝的官员,这帮人过去怎么处置这帮人,现在不出意外依旧还会怎么处置。
3、小偷小摸的犯人。既然有十恶不赦的犯人,那么当然也会有小偷小摸的犯人。这帮人没有犯多大的罪,并没有严重伤害他人。
但是在清朝的刑法里面,他们被判了重罪,比如说关押个十来年。那么这些人北洋政府又该怎么处置呢?
其实到了新时代,他们处理这帮人的办法也开明多了。大部分罪责不大的人,都被释放了,一来可以减轻新牢房的负担,二是他们出去了也不会为非作歹太严重。
况且自古朝廷有什么喜事了,都讲究一个大赦天下。民国既然取代了清朝,也算是喜事一桩,他们对这些没什么太大罪过的犯人,自然也会手下留情了。
4、冤假错案,发回重审。清朝属于封建时代,他们审理案子的依据,基本上就是大清律。但是后期官吏不作为的情况居多,人治取代了法治,出现一系列冤假错案,也就很正常了。
也就是说,清朝官员仅凭个人喜好来断定某个人有没有犯罪,这就给很多人带来了不白之冤。任何时代都不敢说没有这种情况,何况是落后的清朝呢?
因此北洋政府对于一直在伸冤的案子,会拿出来重新审理,根据证据和证人,作出新的判断,继而给这帮人一个清白。
重审过关的犯人,自然就不需要再坐牢了,而重新审理后,依旧判定有罪的,那么恭喜你,你将成为民国第一批被法律制裁的人。
5、《监狱准则》出台,假释制度得以颁布。1913年,北洋政府正式颁布了《监狱准则》。过去清朝那一套管理监狱的制度得以废除,而新的制度是参考西方管理牢狱的方法作出的改进。
这里面就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那就是假释制度。所谓假释制度,也就是说你本来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但是因为你在牢中的表现良好,所以就被提前释放了。
当然了,假释制度都有一定的假释期,在假释期内你必须要遵守法律,否则还是会想办法把你弄进来。
这一制度,可谓是牢里那帮苦大仇深的犯人们的福音。这帮人从无恶不作,立刻变成了表现良好的乖宝宝,你上哪儿说理去。
6、也有人不愿意出来。关进大牢自然不是什么好事,就算是这样,居然还有人愿意继续呆在里面不肯出来的。比如说戊戌六君子中的徐致靖。
这位老兄过去跟着康有为、谭嗣同各种折腾,最后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跑路了,而谭嗣同等人被杀了。徐致靖居然幸运地活了下来,为什么?上头有人呗!
原来徐致靖他爹跟李鸿章那是老铁,所以在李鸿章的帮助下,徐致靖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么一来,如果清朝不灭亡,这位老兄可就再也出不来了。
等到了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把他放了出来。可是这哥们还在怀念清朝,他表示,是清朝给他判了无期徒刑,所以他必须要得到了清朝的赦令,才能走出牢房。
牢头很不高兴地送了他一脚,把他给踹了出去,得了便宜还卖乖,这种人可真的可恶。其实徐致靖不是想继续坐牢,而是想要恢复大清王朝罢了。清朝的遗老遗少其实都有这样的想法。
总结:不管什么时代,犯了罪,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那就应该遵纪守法。因为只有大家守法,这个社会才会安宁。别指望着天下大赦,你就能安然无恙地出来。
任何时代发生任何变化,你做出了十恶不赦的事情,都是要受到严惩的。清朝虽然没了,但是民国也会接着处置你,毕竟任何时代不会白白让恶魔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