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知识库
1.如何建立财税知识库我想建立一个关于财务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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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做好国家税务总局6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统筹抓好纳服工作。国务院推出的6项减税措施,不但减税力度大,惠及面广,而且要求高、时间紧。纳税服务工作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到减税措施的效果,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这次减税的纳税服务工作。要全面规划,统筹部署,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二是部署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各地在6月9号前完成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将所有减税政策和管理制度弄懂、吃透,具备“说得清楚”“办得明白”的业务能力,为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优惠办理打好坚实的基础。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是部署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辅导。总局充分发挥近年来税务系统建立起来的多种税收宣传咨询渠道,多方式、全天候地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第一个渠道12366热线。我们在12366税收知识库中及时更新、加入了减税政策,纳税人可以随时电话咨询。我们要求12366热线咨询人员,要克服困难,同时掌握国税、地税的减税政策,具备国税、地税业务通答的能力,如果一个问题同时涉及国税和地税业务,咨询人员要一并答复,避免纳税人重复打电话。
第二个渠道是税务门户网站。我们在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减税政策的专题宣传。其中还开设“纳税人学堂”,播放总局统一录制的业务培训视频,确保政策解读的权威和统一。
第三个渠道是“二维码”。各地制作了减税政策和办理方法的“二维码”,在税务门户网站和办税场所醒目的位置进行显示,方便纳税人咨询。
第四个渠道是微信、微博,主动推送政策辅导。第五个渠道是办税服务厅。我们在大厅安排了相应业务专家,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困难。第六个渠道是上门。针对重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组织业务专家深入企业、上门辅导,有针对性地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的关键和要领,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四是有效调配资源,保障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各地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理减税业务。
五是明确责任、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政策落实。落实减税措施的过程中,总局要求各地纳税服务部门要细化分工、明晰责任。国税、地税之间,要执行好首问责任制,坚决避免让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总局将开展针对减税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纳税服务工作开展不好、服务措施不到位,影响到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的,将严肃处理。
3.税务总局12366和北京国税12366怎么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统一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享号码资源,不得变相更改。 ”
目前,12366北京中心主要负责全国通行税收政策问题及北京国税、地税税收政策问题解答,全国纳税服务热线质量监控管理,全国各省级12366中心的管理指导,中央级和北京市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税务总局外网网站纳税咨询栏目解答,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承担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分析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证明吗
不需要提供证明。
只需要提供开票资料。十八、加强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的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政策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3月5日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开票系统运行正常,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良好开局。为再接再厉打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战役,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现就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纳税申报的宣传培训6月份,营改增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
针对部分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的实际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纳税申报的辅导培训,提前制作各类申报表填写样表、辅导填报“二维码”等,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主动推送给营改增纳税人,帮助其熟练掌握申报表的填报。同时要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好“二维码”的更新工作。
二、做好纳税申报的现场和上门辅导要在办税服务厅组建辅导队、增设预审岗,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帮助纳税人正确填报增值税申报表。要组织税收管理员和业务骨干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尤其是对样本企业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或者辅导其进行网上申报,确保在6月10日前所有样本企业完成好申报。
三、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地税务机关要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免税申报、备案等工作进行重点辅导,确保纳税人全面、准确申报,确保减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四、做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宣传工作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各地国税机关要通过制作简便易懂的宣传资料、操作视频等,加大对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宣传,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登录勾选方法,使取消认证这一便利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减少办税环节,减轻征纳双方办税负担。五、积极引导营改增纳税人网上申报各地税务机关要针对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纳税人数量众多、业态差异大的实际情况,根据纳税人办税的不同习惯、不同方式,在尊重纳税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向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
六、设置办税服务厅首次申报专窗各地国税机关要结合本地营改增纳税人数量和办税服务厅实际,在办税服务厅合理设置营改增纳税人专窗和专用通道,方便首次进行申报的营改增纳税人顺畅办理申报业务,避免纳税人因对办税流程及办税场所不熟悉而影响申报。七、错峰预约纳税人申报各地国税机关要对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的纳税人进行科学预判,根据纳税人财务核算状况,合理划分申报时段,分批量主动预约纳税人,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缓解申报高峰压力。
特别要注意避免申报期最后几天办税服务厅过度拥挤现象的发生。八、帮助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同城通办给纳税人办税带来的便利,建立办税服务厅等候状况实时发布机制,让纳税人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实时了解各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状况,合理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避免因纳税人过度集中而造成办税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
九、探索建设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各地国税机关、地税机关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采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的方式,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已经实现联合办税的,要根据窗口业务量变化,适时调整业务办理窗口和服务人员数量,最大限度发挥好窗口资源的整体效能,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推进“全职能一窗式”办税服务,缓解办税服务厅窗口压力。十、进驻窗口实现全流程办结对进驻政务中心的税务窗口,要完善进驻职能、充分授权到位。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通过增设窗口、增配人员等方式配齐配足窗口职能,努力达到规范化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工作要求,确保同一事项能够全流程办结,不得以需要税务机关内部其他部门签字盖章为由,让纳税人往返于政务中心和税务机关。
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做好“三证合一”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讲明按照“三证合一”的有关规定,工。
5.对纳税工作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
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本质。 (一)资本主义国家税收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是资本主义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其国家(政府)机器赖以存在并实现一切职能的物质基础。
从税收负担来看,不论是直接税或间接税,都要由劳动者来负担。间接说,现象是由商业资本家来缴纳,但实际上税款又通过消费品的价格转嫁给了广大消费者。
列宁在《评国家预算》一文中指出:“征收日用品的间接税是极不公平的。它把全部重担转嫁到穷人身上,给富人造成特权。
人愈是穷,他愈是要把自己更大一部分收入以间接税形式缴纳给国家。”从税收用途来看,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又通过财政支出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特别是庞大的军费支出,成了垄断资产阶级发财致富的重要途径。其暴力机关的支出,也是直接或间接地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此外,资本主义国家还通过国家干预经济,对那些需要大量投资而私人资本家又不愿投资的项目,如水电站、大坝以及风险较大的尖端技术试验等,通过财政拨款来投资,一方面,使成千上亿的国民收入通过资本主义财政的再分配直接转到资本家的手中;另一方面,维护了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税收就其本质来讲,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劳动者的额外剥削,是一种超经济剥削关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本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为广大劳动者谋利益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企业的主人。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与资本主义税收有着截然不同的本质。 从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看,主要来自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公有制企业。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公有制企业缴纳的税额占税收总额的大部分。我国税收增长,主要依靠社会主义生产的增长,特别是依靠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收入的增长。
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征税,实行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二者利益的原则。对农民缴纳的农业税,则实行轻税、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
而且,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已经逐渐下降。国家对劳动者和其他个人征税的比重很小。
从我国税收的用途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是为广大劳动者利益服务的,它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为劳动者造福的各项事业。国家通过税收筹集的资金,按照国家预算的安排,有计划地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用于加强战备、巩固国防等。
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与此同时,国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还不断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近年来,国家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包括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各种价格补贴、提高工资、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和新建民用住宅等。从以上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和用途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工具,是为广大居民利益服务的,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6.国家税务税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的优化服务举措有哪些
一、全面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制定针对新的减税措施的专项宣传方案,主动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力求做到政策适用对象宣传全覆盖。
在宣传辅导中要突出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并通过官方网站、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纳税人主动推送。同时要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税收政策“二维码”的更新工作。
二、迅速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迅速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以财税文件、税务总局公告等文件为依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税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此次减税措施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熟练操作相关办税系统。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
三、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引起的申报表变化,通过录制操作视频、制作样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各地税务机关要组建辅导队,强化在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
要组织业务骨干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享受政策的关键和要领,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四、提升12366热线的咨询质效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出台可能引起的话务量激增现象,各地税务机关要有效充实12366热线力量,增配线路、补充人员、科学排班,保持热线接通率在较高水平。
强化对答复准确率和服务规范性的考核测评,开展减税政策专项业务考核和质量抽测,严把话务质量关。收集整理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提交业务部门研究问题答复口径,及时维护进12366税收知识库,确保咨询答复及时准确。
五、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各地税务机关要准确研判政策变化可能给办税服务厅带来的压力,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优惠办理快速通道,提高办理效率。
各地税务机关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渠道,实时向纳税人发布等候信息,合理疏导分流纳税人。充分发挥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省内通办的优势,为纳税人优惠办理、纳税申报等提供空间、时间的便利,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六、积极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稳妥地拓展网上业务功能,逐步实现新的减税措施网上备案,实现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移动办税多元化、多渠道。做好各类办税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的同步调整和更新,确保各类办税系统平稳运行,实现多元办税渠道顺畅高效。
七、做好对纳税人的风险提示针对此次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优惠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调整引起的发票开具、申报的变化,各地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填报不准确、开具不规范、享受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提醒纳税人,并积极帮助解决;要认真做好对申报数据的电子化逻辑校验,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提示纳税人更正,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八、严格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预约办税、导税服务等办税服务制度,按照辖区内纳税人的办税习惯和业务总量,引导纳税人实行预约办税,对预约前来的纳税人快速办理;对进入办税服务厅等待办税的纳税人,积极引导其自助办理,对不选择自助办税的纳税人,充分利用纳税人等待时间,帮助核对资料,让纳税人到窗口顺畅办理。
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工商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的减税措施的宣传,扩大减税措施的社会影响。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以点带面,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一位纳税人,全面提升宣传和辅导效果。
十、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效应分析和督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减税效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落实工作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省税务机关应将落实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7.税务总局12366和北京国税12366怎么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统一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享号码资源,不得变相更改。
” 目前,12366北京中心主要负责全国通行税收政策问题及北京国税、地税税收政策问题解答,全国纳税服务热线质量监控管理,全国各省级12366中心的管理指导,中央级和北京市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税务总局外网网站纳税咨询栏目解答,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承担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分析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8.国家税务税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的优化服务举措有哪些
一、全面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宣传
各地税务机关要制定针对新的减税措施的专项宣传方案,主动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力求做到政策适用对象宣传全覆盖。在宣传辅导中要突出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并通过官方网站、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纳税人主动推送。同时要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税收政策“二维码”的更新工作。
二、迅速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
各地税务机关要迅速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以财税文件、税务总局公告等文件为依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税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此次减税措施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熟练操作相关办税系统。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
三、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
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引起的申报表变化,通过录制操作视频、制作样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各地税务机关要组建辅导队,强化在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要组织业务骨干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享受政策的关键和要领,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
四、提升12366热线的咨询质效
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出台可能引起的话务量激增现象,各地税务机关要有效充实12366热线力量,增配线路、补充人员、科学排班,保持热线接通率在较高水平。强化对答复准确率和服务规范性的考核测评,开展减税政策专项业务考核和质量抽测,严把话务质量关。收集整理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提交业务部门研究问题答复口径,及时维护进12366税收知识库,确保咨询答复及时准确。
五、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
各地税务机关要准确研判政策变化可能给办税服务厅带来的压力,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优惠办理快速通道,提高办理效率。各地税务机关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渠道,实时向纳税人发布等候信息,合理疏导分流纳税人。充分发挥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省内通办的优势,为纳税人优惠办理、纳税申报等提供空间、时间的便利,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六、积极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稳妥地拓展网上业务功能,逐步实现新的减税措施网上备案,实现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移动办税多元化、多渠道。做好各类办税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的同步调整和更新,确保各类办税系统平稳运行,实现多元办税渠道顺畅高效。
七、做好对纳税人的风险提示
针对此次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优惠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调整引起的发票开具、申报的变化,各地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填报不准确、开具不规范、享受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提醒纳税人,并积极帮助解决;要认真做好对申报数据的电子化逻辑校验,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提示纳税人更正,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八、严格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
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预约办税、导税服务等办税服务制度,按照辖区内纳税人的办税习惯和业务总量,引导纳税人实行预约办税,对预约前来的纳税人快速办理;对进入办税服务厅等待办税的纳税人,积极引导其自助办理,对不选择自助办税的纳税人,充分利用纳税人等待时间,帮助核对资料,让纳税人到窗口顺畅办理。
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工商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的减税措施的宣传,扩大减税措施的社会影响。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以点带面,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一位纳税人,全面提升宣传和辅导效果。
十、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效应分析和督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减税效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强化落实工作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税务机关应将落实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