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党的宗教知识宣传教育
1.如何有效的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一是大力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共建民族团结好校园。一方面,各学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渠道,促进民汉教师互学互助。实行民汉教师同办公、同培训、同教研,让有经验的老教师、骨干教师与新教师、年轻教师结对,使新教师、年轻教师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教育教学,掌握教学常规,少走弯路。比如:县一小的李红丽与拉扎提老师就是其中的一对结对老师,李老师是一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了近二十年的老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作为师傅的她只要一有空就拿着一本听课笔记去听徒弟的课,课后进行点评指导。生活上,徒弟遇到了烦恼,她总会耐心地开导她,与她一起面对。今年,拉扎提参加了全县青年教师大奖赛活动,李老师利用课余时间从选课、备课、制作课件逐项进行指导,最终,拉扎提在此次大赛上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另一方面,各学校切实开展民汉学生“手拉手”结对子、交朋友活动,使学生们在日常的交往交流活动中结下深厚友谊。近年来,我县迪依娜·海拉提、吴彤、张一殊等12名学生,先后被塔城地区评委民族团结好少年。
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民族团结思想入脑入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班队会。采取老师向学生介绍新疆历史、宗教政策、民俗文化,组织学生收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影片、视频,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和讲民族团结小故事等形式。让广大学生对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认识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性。另外,各校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积极发掘民族团结教育素材。充分利用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的民族常识教育因素,使民族团结教育各相关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县一小、二小和双语幼儿园等学校,利用音乐课,组织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以此来充分展现各族人民团结统一、共创和谐的精神面貌;开展了“人人一堂课教学大比拼”、大手牵小手”、“下乡送教比翼飞”活动,按照孩子的年龄特点,完善自编双语教材《我喜欢说》、《我想说》、《我能说》,把双语课程纳入周计划,每班开辟了双语栏,激发孩子学习双语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欣赏与参与的过程中,了解民俗文化,增进民族交流,培养各民族学生间的感情。
2.任何人到学校里进行宗教方面的宣传都是非法的吗
是的。
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3.哪些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bai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是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
二是
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具体是指除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宗教院du校外,在各级各类学校中:
(l)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2)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
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zhi科学文化教育;
(3)不得强迫、诱使dao学生信仰宗教,更
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的活动;
(4)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大学某些学科采用有宗教内容的教材
应经回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学生答不得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
(6)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教学中进行宗教宣传和带领学生参加
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传播宗教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