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
哪本名著,中国还是外国的?
=====================下面是国外的《基督山伯爵》===================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读者的书之一,也是大仲马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小说。最近我也将此书重温了一遍,再一次感受19世纪的恩怨情仇。《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受同船的会计丹格拉尔以及爱侣梅色苔丝的哥哥菲尔南的嫉妒和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但苍天有眼,唐代斯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也是这位神父让唐代斯获得重生,拥有了智慧与财富。于是唐代斯改名为水手山巴,对于当初的滴水之恩,他如今以涌泉相报,之后他又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十几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计划。复仇之路当然是无比的坦顺,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我在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是我最喜欢基督山伯爵的地方。当然我认为作者写《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塑造一个读者喜爱的人物,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惨无人道。唐代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丹格拉尔、菲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或许是由于我涉世不深,我至今难以想象维尔福夫人居然会为了钱而残害了三个至亲的人,金钱就真的有如此大的魅力,可以让人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深厚的母女之情吗?事实说明金钱就有如此的鬼魅。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也许事实确实如此,我之前的不敢相信只是由于我的无知,我的不谙世事,但真相不容狡辩,人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上帝垂顾,为人类揭开未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语中:这就是”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我也希望我能像我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我的人生目标。
假期间,我阅读了由妈妈推荐给我看的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
刚开始,我读了一两章,觉得没有太大意义就没有再看。妈妈告诉我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我再次打开了这本书并很快被它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名水手被陷害入狱长达十四年,越狱后,他采用不同的方法报复仇人的故事。
这名叫埃德蒙•邓蒂斯的水手被同船水手邓格拉斯与情敌弗南阴谋陷害,而审判长维尔福先生假公济私使得他落入了伊夫堡的地牢中。
在监狱中,他认识了知识渊博的法利亚长老。在监狱的漫长岁月中,他从长老那里学到了各国语言并掌握医药学和科学等各方面的知识,为他以后的复仇奠定了基础。基于对他的信任长老告诉了他一个秘密而又庞大的宝藏。在长老去世后,埃德蒙佯装成死去的长老,从而不动声色地逃了出去。
在获得了宝藏后,他用钻石敲开了目击证人的嘴,知道了事情发生的缘由。发誓要为自己报仇。在帮助了对自己有恩的人之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复仇之旅。
复仇的路是漫长的,也是坎坷的。但是父亲的死给了他决心;法利亚的遗嘱给了他财富;情人的微笑更是给了他信心。他对付不同的仇人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他取得汤姆生•弗伦奇银行的信任,从而得到了可从银行家邓格拉斯那里无限透支取钱的支票,并趁邓格拉斯钱少之际一次性地取了500万法郎,使其破产;他借助维尔福夫人对自己亲生儿子过分的母爱(注:她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得到全部遗产,杀死了全部与遗嘱有关的人),使得维尔福家破人亡,最终维尔福误以为基督山要带走自己儿子的遗体从而发疯;他利用邓格拉斯的好奇心,往马瑟夫服兵役的亚尼纳寄了一封询问信,揭开了马瑟夫卖主求荣的老底儿,使得马瑟夫在妻儿离家出走后无奈自杀。
这部小说充满着读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险,神秘的谋杀,以及长期策划中的报恩和复仇。并且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安排,是那么奇特新颖,引人入胜,出乎读者的意料,但每一步发展,又确实在情理之中。从中我还体会到了邓蒂斯那坚忍、聪明、有耐心的优良品质。所以,我打算把《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推荐给大家,使大家也感受到这身临其境的感觉。
======================下面是《简爱》==============================
读简爱 有感
《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爱情须以平等和互相独立作为基础,不是一味地接受对方的给予。假若简爱选择留下,甘心当个无名无分、近乎情妇的妻子,罗切斯特会像当初那样痴爱着她吗?他爱的是不卑不亢、自尊自重的简爱,不是一个躲在他怀中只懂得接受疼爱的女子!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
而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也许当人们穷得只剩下钱时,他们会去追求“真爱“。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纯净的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下面是中国的=======================
.读《红楼梦》有感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2.当我读完《红楼梦》时,几乎发了半天呆。书中红楼女儿的悲惨下场,令我悲痛万分,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屋”的惊天巨变使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真好似“呼啦拉大厦倾,灯惨惨黄昏近。”
想当初,宁荣二府车水马龙,繁华一时,极为奢华,到头来却陋室空屋、衰草枯肠。宁荣二府中的人物都曾拥有过金银珠宝,住着华丽堂,谁曾想沦为贱民,他人皆谤?宁荣二府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让我沉思良久。是人无止尽的贪婪和欲望,因为嫌弃乌纱帽太小,可却怎么料到枷锁扛身上,一些人妄想不劳而获,可是最终却被送进了铁窗下。权力的争斗,社会的黑暗,导致了红楼大厦的倾覆。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偏只念木石前盟,可叹端娴处子,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可叹却遇中山狼,一味骄奢淫荡 ,叹芳魂艳质,一载去悠悠……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
《红楼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心酸,合上书本,我觉得我离红楼儿女的故事是多么的遥远。我沐浴在党的春风中,生活在新中国,我是多么幸福啊!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下面是,三国演义===================================
1----------------读<三国演义>有感》
看了某本书后,有不少感触。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与秦穆公争霸的故事吧,但在此置一千年后的“五胡入华”时代还有另一次更有名的秦晋“淝水之战”。
秦王苻坚,它是各有眼光有气度的君王。可惜他不幸输了,加上其又是个胡人,所以被那些正统汉人史学家忽略、抹黑得十分难堪。若比较当时的前秦与东晋,就可以发现其实在苻坚统治的秦国,可以说是朝气蓬勃,与唐太宗的气度和架势有得比。只不过在“淝水之战”离奇失败,就被人说胡人是败类。
类似的是曹操,他被人称为“*雄”,似乎略带贬义,的确,它是诡计多了点。而它南征失败,又被人说成很不堪的样子,在《三国演义》中就有不少这样的观点。
如今有些心思不息的人读了《三国演义》之后,却自然而然地把曹操当成了坏人,我认为,曹操不会如小说中所说的没用,只不过书中的英雄差不多都在蜀国,且次书以刘备开头,读者很自然的就把他当成主人翁,加上现在对刘备的仁慈之类的赞美太多,当然就把曹操发动的战争说成不仁不义的侵略。
仔细想想,武侯诸葛孔明几次出征攻打魏国,不也是在侵略吗?他以先帝遗命为由,讨伐曹操收复中原,就成了爱国爱民的英雄了。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不是人?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人人得以诛之?他可能并不想发动战争,但1.不出祁山,发展困难。2.先帝遗命,怎敢不从?书中虽把诸葛亮神化了,却不能改变历史:卧龙、凤雏,二者皆得,却安不了天下。
希望大家不要太过相信权威,不要被那些落后的思想观念所蒙骗,有时该好好重思一下某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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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就像冰心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3.远略高瞻属武侯,奈何寿尽命天收。 烦将三顾茅庐义,便起独灭汉室忧。
赤壁败操引明策,成都扶备献良谋。 至今提念仍心泣,云雨翩翩空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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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整理的,希望lz满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