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几次伦理会,其实现在伦理委员会在关注受试者权益的同时也会关心试验的可操作性以及研究者的权益,个人认为可能跟其中有医务工作者有关系(科教的主任和医院院长都是伦理委员会的成员),但是其最最根本的还是保护受试者权益。所以在有关入排标准,知情同意以及给药剂量、给药方式、疗程等与受试者息息相关的或者有可能损害受试者权益的部分比较“斤斤计较”!试验方案做得非常清楚明朗科学,基本都可以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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