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改革小知识
1.增值税改革的重点及内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增值税改革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本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消除生产企业购买设备时的重复征税因素,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取消进口设备减免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退税,有助于企业改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研发投入,并将中资、外资放在平等的市场地位上,为产业自主升级创造条件。 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由6%调低至3%。
由于当前我国1400多万增值税纳税人中,只有120多万是一般纳税人,其余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对规模小、利润薄的中小企业来说,降低1%的税负都有非常积极的效果,这一政策的推出,有助于大幅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制造业度过全球经济严冬提供支持。 三是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体现了政府终结粗放式资源投入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决心。
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涉及税基的重大调整,增值税制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当前我国的增值税类型为生产型增值税,于1994年为了抑制投资过热而全面推行,特点是对经济生活的生产、消费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存在消费、生产重复征税情况。
相比之下,消费型增值税仅对最终消费活动中的增值部分征税,税基虽然最小,但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事实上,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早被提上议事日程,但一直得不到实施。
在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已先后实行了增值税改革试点,但在这些地区实施的增值税试点,更多的是作为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战略而存在。 增值税改革难以推广,一方面是因为其在我国整体税收中所占比重过大,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的征税手段较为落后,而生产型增值税是最为简便的征税方式。
本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最终得以施行,最重要原因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同时,财政收入进入历史高点。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40881。
71亿元,同比增长30。5%;同期财政支出仅27443。
46亿元,同比增长29。7%。
财政盈余达13438。25亿元。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宏观经济放缓,财政收入必将回落,保证财政收入必须让位于刺激经济转暖。降税以刺激经济,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增值税转型既能在短期内减轻企业税负,又能在较长时期内通过税制结构调整助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虽然在短期内减少财政收入,但却有助于改善经济增长模式,提高经济效率。此时的确是推行的最佳时机。
3.我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哪些要点
1、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包括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但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购进固定资产。 只有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购进并且发票开具时间是2009年1月1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转型优惠,享受征收率降低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为标志的。
而现行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不在应纳增值税中予以抵扣税款。
4、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均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 即不再按照增值税税收增量计算退税,直接计算抵扣,所留存的尚未退税的部分进项税额从当前“待抵扣”状态转变成“可抵扣”状态。
5、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但纳税人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仍然排除在此次转型改革范围之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其主要考虑是,纳税人购买小汽车、摩托车等经常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由企业自身消费用,从操作上难以界定哪些属于生产用,哪些属于消费用,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途抵扣税款,如果将其计算抵扣将造成税负不公。
因此借鉴国际惯例,规定对于购进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载货汽车则允许抵扣。
4.我国增值税经过哪些改革
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 1979年我国引入增值税并在3个城市的5类货物中试点。
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法定的独立税种正式建立。 1994年建立覆盖所有货物的增值税制度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统一征收增值税,而对其他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2009年实现增值税转型改革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新购进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2012年开始营改增试点 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4。
营改增 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营改增,是指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5.那位给详细讲解一下增值税的常识
举例: 你买材料1000,增值税率17% 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17%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你卖产品2000。
增值税率17% 借:银行存款 234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17% 340 假定你本月就这两笔业务,到月底你要交增值税,340-170=170 如果你借大于贷,就留记下月继续抵消 关于那些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就是他买材料时货款中实际上就没有交那部分增值税,但是他在报税时却抵消了,这样产品的利润变相的增加了很多。
6.本月起,增值税三大改革带来哪些变化
从今年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三大增值税改革正式施行。
这是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为纳税人带来新一轮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三项改革实施中你想要了解的:降低增值税税率改革内容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改革后,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7号)发 票开具可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票;5月1日后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可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前,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之后按新税率开票。5月1日前已按原税率开票,之后发现开票有误需重开的、以及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按原税率开红票,再重新开蓝票。
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发票需补开的,按原税率补开。进项税额处理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申报6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表原适用17%、11%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申报表的相关栏次。
申报表填写说明增加内容,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出口退税率调整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改革内容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统一,使得增值税税制更加简洁、公平。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可转条件5月1日前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达500万元。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
可转期限2018.5.1-2018.1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转登记后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处理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发 票开具可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5月1日后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可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已领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后可继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纳税申报转登记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下期、当期均指税款所属期。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业务,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转登记纳税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调整后产生少缴或多缴税款,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改革内容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政策依据落地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政策效应退还留抵税额,直接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改善企业经营条件,助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还有这些问题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时间怎么确定?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
7.增值税改革制度是怎样的
增值税改革制度是 1 增值税转型简述 1。
1转型背景 美国次贷危机的恶性影响正在向实体经济渗透,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还难以预估。在这种较严峻的形势下, 2008年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1。2增值税改革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2 增值税转型的积极影响 增值税转型,短期可为企业减负、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可以刺激投资,提振内需,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配合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 下面就增值税改革产生的积极影响加以阐述。
2。1为增值税立法创造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制定的。
这次增值税改革我国可以借此机会加速进行增值税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进而提高法治程度。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实际上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扩大征收范围,此次条例修订完成了转型改革的任务,可以说是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可见,这次增值税改革为其立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
2避免重复征税 “增值税转型”,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其核心内容就是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从销项税中给予抵扣。因此,企业在计入固定资产时候只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增值税,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负,增大了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2。3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投资 在全国两会上,以增值税转型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2009年工作部署时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采取减税、退税或抵免税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强微观经济活力。 ” 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均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又要多缴税款。
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转向成本少、税负低、回收期短的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向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结果必然加剧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失衡,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2。
4加速经济结构转型,促进产业升级 增值税转型使税赋结构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促进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缓解原材料基础产业的瓶颈问题,加快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刺激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以带动经济的产业升级加速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转型,既可化解企业流动性资金紧张,又能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还有助于加速经济结构转型,促进产业升级。 2。
5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平等参与国际竞争 目前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中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更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主动融入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中去。 3 增值税转型的消极影响 3。
1财政收入减收效应 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直接的影响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一般来说,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而生产型增值税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为有利。
针对我国税收制度与现状而言,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转型将直接减少财政收入。 3。
2增值税转型增大就业压力 生产型增值税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占比重比较大,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因而税负重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从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优势消失。
因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在同样的生产水平下,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而不是雇佣工人,这就必然造成资本流向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进而造成劳动岗位的减少,失业人员的增加。 尽管从长远角度看,就业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但是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短期内出现的就业压力大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4 对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思考 4。1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消费型增值税已经实施了半年之久,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1)要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保证中央具有足够的宏观调控能力(2)真正做到投资增长效应,即从投资需求看,应顾及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需求的“激活力度”,真正促进企业技术升级。
4。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1)可适当扩大地方税权。
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享有75%,地方政府享有25%,借增值税转型之机,可以考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重新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财力分配办法,适当提高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