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小知识
1.如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影响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是一种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在政府采购中也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出现。虽然就某一具体采购项目来说,影响工作效率的因素可能只是某一个方面,但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第一、正确引导,规范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
采购法颁布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但大多将宣传的重点放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具体项目上,凡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强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而对如何规范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很少提及。因此,今后的工作重点应放在规范采购单位采购行为上,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来细化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单位提高计划意识,在预算和计划编制方面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目录,认真分析政府采购重点,严格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年度方案。尽量避免临时采购,紧急采购,以确保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合零为整,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要千方百计扩大政府采购的面,只要有了一定的面,才能真正合零为整,形成批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及时进行汇总和分类。通过政府采购预算,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对部门不同,项目相同的采购需求,合零为整,实施规模集中采购,定期汇总分包下达政府采购执行计划。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要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方式、排定采购时间、均衡采购,做到既不影响采购单位的使用时间,又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从而解决采购频次高、额度小、程序复杂、效率低下、无序采购、零星采购的问题。
第三、加强监督严把政府采购质量关
加大监督履约力度,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重要环节。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当事人各方,必须根据招标书和投标书的内容审查合同,防止随意增减采购项目,增加中标额度等不合理现象。采购机构、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履约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参与项目验收,严格控制采购人与中标人相互勾结,在验收环节弄虚作假。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合格的采购对象的,采购机构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采购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采购资金,确保供应商履约后能及时收到货款。
第四、强化管理,减少政府采购内部的时间消耗
要从内部管理入手,减少流通环节,缩短审核时间,抓好采购节点,以满足采购人对时间效率的需求。要在采购流通环节上要争取做到最优。要尽早实现采购需求内网走目标,通过政府采购网这个平台,采购人填写需求表、采购单位领导送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审批、采购处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随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实行和政府采购的逐步规范和深化,应该考虑在确保财政支出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审核环节,要尽量缩短所用时间,制定每一个环节中所必须完成的时间要求。在采购中心具体组织采购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强调时间效率。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根据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出采购时间,尽可能地满足采购人对时效的要求。对于每一个采购人的委托,都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其出谋划策,将服务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以实际工作赢得采购单位的支持和信赖。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不仅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事,而且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所有当事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相关,需要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任何一方的缺位和不配合,都会直接影响采购效率的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就像一个链条,环环相扣,只有各方参与者共同配合,共同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实现政府采购的高效率。
2.参加政采都需要什么资格和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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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立法目的
明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是国际通行做法。联合国贸易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是指导发展中国家制定政府采购法律的范本。《示范法》第六条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并列明了五项基本资格:一是具有改造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二是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能。三是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情况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四是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款项的义务。五是在采购过程开始前若干年(颁布国规定)内,该企业或其董事包括主要工作人员未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者与以假报或虚报资格等手段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存在曾在其他方面被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业或取消资格的问题。美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都有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规定。
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作出资格要求规定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采购项目都是为了满足政府机构更好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必须保证效率和质量。因此,对供应商要提出能力要求,包括生产能力、制造能力、供货能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二是政府采购机构多为政府机构,是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者,因此,在采购活动中,应当率先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鼓励诚信,为社会公众起示范和带头作用。包括不能采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供应商的产品,否则就是对这类企业的认同和纵容。三是从源头上促进公平竞争。政府采购要求做到公平交易,但这种公平不只是交易环节的公平,而是从源头上就要做到公平,使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如有的供应商因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或不履行法定义务,以此降低成本或减少投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使其质量最好,报价最低,如果决定其中标,显然对其他遵纪守法的供应商是不公平的。因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应当允许这类供应商参加。
在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尤其是政策性要求普遍重视不够。采购人关注的重点是商品,至于商品的原产地,生产商品的企业是否遵纪守法,普遍关注不够。究其原因,是将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行为混为一谈。政府采购要站在政府立场上开展采购活动,要体现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对政府负责。例如,关闭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是政府的一项环保政策,各级政府机构都有义务贯彻执行,如果政府采购也采购小造纸厂生产的纸张,就是对自己制定的政策的否定,这一政策也就难以贯彻落实。这一事例说明了规定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如何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如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规定,在严格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政采工作人人有责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此外,还涉及其他部门及个人,而财政部门是监管部门,审计和监察部门是监督部门。政府采购工作人人有责,工作要从各相关单位统一抓起,相关单位也应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质量和工作时限。
在这当中,财政部门应当主动担当起总牵头人的重任,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与支付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等要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同时,各地还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培育政府采购大环境、大市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功能。
以人为本 实事求是 树立正确采购观念 政府采购工作由相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完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教育人、培养人作为首要任务。首先,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习和执行《政府采购法》,充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
其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树立正确的政府采购工作观念, 树立政府采购工作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习惯。再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特别是全面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全面、系统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
对实践中发现的不利于 政府采购工作的问题,要及时总结整理,吸取教训,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五是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和效率意识。
坚持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和原则,在确保质量和提高采购资金效益的前提下,想尽千方百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明确责任 严格考核 加强制度建设 好的制度是调动人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杠杆,制度建设具有先导性、决定性作用。
《政府采购法》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配套制度也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但《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还不是很细,有些环节还缺乏操作性,全国性或全省性的操作规定还比较欠缺。所以,地方各级财 政部门有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操作规定。
首先,必须科学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有利于调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发挥采购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坚持政府采购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凡适宜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的项目, 明确由采购人主管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重在疏导,不要人为设卡、设堵,体现人性化管理和服务。 其次,必须建立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明确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责任和时限,采购人编制的预算要经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凡属于购买性支出,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机构和经费管理机构不在其他经费预算中核编采购经费,也不允许动用其他经费进行采购,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不审批采购 方式,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和支付机构不予拨付资金。 再次,必须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制度,实行有计划的采购。
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预算指标以内,采购人要认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采购月份,编 制的采购计划参数、性能等必须是国家通用或普遍认可的指标,禁止带有倾向性、排他性的指标,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能有歧视性的条款。同时,工程类采购计划,凡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按照《招标投标法》配套的相关规定,编报工程量清单,经过评审后实施采购。
第四,必须明确规定采 购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与时限。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及参数指标,按规定的时限认真审核确认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按时参与采购答疑、按时抽取评标专家,按时审核投标供应商资格,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间验收等。
政府采购效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采购人是否按规定的时限做好各环节的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限要求开展工作,而且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制度,明确内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要具体明确,要互相监督和制约,采购活动经办、采购合同审核、采购项目验收要分离。
政府采购效率的高 低,直接取决于采购代理机构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管理的观念,要面向基层、面向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努力搞好政府采购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建设,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手续,按时下达采购任务,按时审批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按时受理与处 理供应商投诉,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集中。
4.财政学专业的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政采招标开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还要结合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遵循《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般来讲,政府采购招标开标的议程,主要包括宣布开标仪式开始,宣布会场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投标单位及其代表,宣布工作人员及监督机关代表名单,宣读有关注意事项,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唱标,监督机关代表报告监督情况,宣布开标仪式结束等基本程序。 笔者根据自己多年从事政府采购招标的经验,认为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开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开标仪式一般由招标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主持,也可以委托内部有关机构(如项目执行机构)的负责人或者项目经办人主持。
在仪式开始时,可以宣读简短的主持词,如:“各位来宾,大家好!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受某某单位(采购单位名称)的委托,就某项目(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今天在这里举行开标仪式,我是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的某某(职务或者职称),受某某(招标组织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主持今天的开标仪式。 首先,我代表某某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名称),向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监督单位、采购单位、投标单位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宣布,某某项目招标采购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宣布开标仪式会议纪律 在开标仪式开始时,主持人应当简要地宣布一下开标仪式的会场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共同遵守。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宣布的属于会议开始时的会场纪律,一定要简明扼要,不能阐述或者重复。作为主持人,可以宣布:“现在,由我宣布一下会场纪律:第一,请所有与会人员将手机关闭或者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第二,请所有与会人员不要随意发言,如需发言请举手,得到主持人允许后再发言;第三,请所有与会人员不要高声喧哗,不要随意走动,不要随便出入会场。
以上纪律,请大家共同遵守!” 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在开标仪式开始时,有必要介绍一下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领导和来宾以及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先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领导,在介绍时,应该介绍清楚其所在单位和具体职务(或职称),并介绍清楚是这些领导是以什么身份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接下来,就要介绍有关来宾,这些来宾有的是招标组织机构邀请的,有的是按照职责分工前来履行职责的,有的是前来观摩学习的或者进行考察调研工作的,不管是以什么身份来的,来干什么的,都要一一介绍清楚。
介绍完来宾以后,就要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其它有关人员,如采购人单位参加开标仪式的代表以及招标组织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是某中介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仪式的相关人员等。在介绍这些领导、来宾和人员时,可以说:“现在,由我介绍一下参加本次开标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有关人员,他们是:某某单位的某某同志,……”在介绍时,如果需要介绍的人员比较多,可以只介绍主要人员,如主领导同志或重要来宾,其它人员可以用“某某单位的某某等同志”代替,没有必要逐一介绍。
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及其代表 投标单位派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是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也是各地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时的一贯做法。在开标仪式上,主持人应当对前来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作以介绍。
在介绍时,要具体介绍清楚投标单位的详细名称(或规范简称)及其前来参加开标仪式的全权代表姓名。 主持人可以这样介绍:“现在,由我介绍一下参加本次开标仪式投标单位及其全权代表:本次招标,共有几家单位提出响应,并从正式渠道获得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应说明具体时间)以前,共有几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今天,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共有几家,这些单位分别派出了自己的全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现在,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作以介绍,请各投标单位的代表起立示意!”在介绍时,先介绍投标单位名称,然后介绍其全权代表名称,如:某某公司的某某先生,等等。在介绍完毕之后,主持人应当询问一下,看是否还有投标单位没有介绍,或者介绍有误的。
如果经过询问,没有异议的,则进行下一项议程。 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开标仪式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和记标人。
工作人员名单及其职责分工在开标前已经确定,按照规定,工作人员应该参加开标仪式并要在开标仪式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有必要开标仪式上公开宣布工作人员名单及其所担负的具体职责。 主持人在宣布时,可以说:“现在,我来宣布一下本次开标仪式的工作人员名单。
这次开标仪式,共有四名同志担任工作人员,分别是:开标人某某同志、唱标人某某同志、监标人某某同志、记标人某某同志,他们将在开标仪式上履行各自职责。”在宣布工作人员名单时,工作人员应当起立示意。
在宣布完工作人员名单之后,应当询问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方面代表,如投标单位、采购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组成有无异议,有无提出。
6.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构所需要的各种物资的采购。
这些物资包括办公物资,例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纸张、笔墨等办公材料,也包括基建物资、生活物资等各种原材料、设备、能源、工具等。政府采购也和企业采购一样,属于集团采购,但是它的持续性、均衡性、规律性、严格性、科学性上都没有企业采购那么强。
政府采购最基本的特点,是一种公款购买活动,都是由政府拨款进行购买。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政府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
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