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知识
1.防盗安全知识有哪些
防盗安全知识如下: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饭卡要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
5、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学生应该文明礼貌、热情好客,但决不能只讲义气,不讲原则、纪律。若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就等于引狼入室而将后悔莫及。
6、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测张望,要加以询问,这些人往往会露出狐狸尾巴,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7、晚上睡眠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当发现有人盗窃时,立即向同学发出警告,共同制服盗窃者或将其赶走。
8、假期不在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室内。
2.防盗安全知识
原发布者:mrjzkll
一、防盗小常识 1、教育家人和小孩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对上门服务人员要多加小心、多加查问,确认身份后,才可开门。 2、如电表在室外,遇到突然断电时应该先留意屋外有没有危险情况或可疑人物,才好出门查看。 3、给家里的老人或佣人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小区管理处的电话号码及110。 4、在家中遇到歹徒入屋,不要强搏,争取外援。 5、会摆迷魂阵。晚上全家短时间外出,最好亮上一盏灯,或打开电视;长时间外出时,要在阳台上晾晒一些衣服。 6、如回家发现门锁被撬,应出屋外报警和求助。 7、睡觉或出门前要锁好门窗,拉好窗帘。 8、如陌生人打你家电话,不要透露你独自在家。也不能在电话录音中告诉对方你已外出。 9、做好技术防盗。门窗加固对预防盗窃很重要,安装防盗门一定要选择质量好、安全系数高、信誉好的新产品,避免防盗窗不防盗的现象。 10、家居防盗必须做好“三层防盗”,即家居小区防盗、家居单元防盗和家居室内防盗。业主要积极配合小区保安人员的管理,爱护小区内的各种防盗设施,出入公共防盗门要随手关门,不要将公共防盗设施,出入公共防盗门,不要将公共防盗门的钥匙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能为不认识的人随便开启防盗门。家居的门、窗、孔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钥匙丢失要及时更换,出入家门应随手关锁门;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逞到家中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11、家居的各个门、窗、排气口、空调口要
3.盗窃案法律知识
逮捕合理。但是拘留37天不合法。盗窃罪起刑点是500块。但是3人一起盗窃,以共犯论。他们的犯罪数额都是以1000计算。所以构成盗窃罪事拘留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即拘留一般是3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7天,就是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为10天;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4天,3+4+7,就是14天,如果是集团作案、流窜作案的极度复杂疑难案件,拘留可以延长至30天,30+7=37,也就是拘留最多只能拘留37天,一般情况是10天。
3人盗窃的行为,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延长至37天的。
4.人的知识会被别人用某种途径盗窃吗
知识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的了解、理解和感悟的统称。当你不使用;不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时,现今科技能力无法从你的大脑中“盗窃”。
当你使用你的“知识”,使之从思维转变成具体表像后,其他人就有可能学习或者“复制”。这个过程不能完全认定是“盗窃”。
当你的知识用于社会实践中,得到社会或者法律的认可,其他人冒称己有。并且因此获取利益时,才可以称之为“盗”、“窃”。也就是说:盗窃的不是“知识”而是知识应用的外在表现及成果。
法律上有个词可能叫"知识产权'吧?盗窃知识产权的方法和途径不胜枚举。
5.怎么才算上盗窃知识产权
好像没交代清楚问题,是资料给盗了,还是一个什么(机器?)部件给盗了?如果是资料给盗了,而且该资料公司有采取保密措施的话,而且被盗跟你有关的话,是侵犯商业秘密(只是一般的侵权,跟犯罪无关),如果该该资料被盗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商业秘密的价值大于50万元),才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跟盗窃无关,因为盗窃是实物有关的,商业秘密属无形财产。如果是一个部件丢失的话,而且确实是你偷的,部件的价值超过一定数额,(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是5000元),才可能构成盗窃罪。
有上面两种情况,根据自己的情况看呗。
6.求教防盗知识
第一节 盗窃的含义和种类 一、盗窃的含义: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二、盗窃的种类: 1、盗窃现金及有价证。
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的现金和有价证 2、盗窃财物。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电脑、电视机、照相机、收音机、录音机、复读机、mp3、电子吉他、衣服、高级运动鞋、化妆品等。
3、盗窃枪支弹药。以秘密手段窃取国家机关、军警人员的枪支弹药行为。
盗窃枪支弹药在我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 4、盗窃珍贵文物。
以秘密手段窃取国家的珍贵文物。 三、当前高校校园内常见的盗窃现象。
1、撬门破锁。此类盗窃分子用多种手段撬开门锁,主要目的是盗窃师生宿舍内的手机、电脑、电视机、照相机、录音机、复读机、mp3、电子吉他、衣服、高级运动鞋等值钱的物品和现金。
2、溜门行窃。夏秋季节,一些学生图凉快,午休或夜间睡觉不关门,小偷乘他人入睡时入室透窃。
3、爬窗入室。趁学生宿舍没有结实的护栏、或窗口、门窗没有铁栏杆,通过阳台、水管翻窗入室进行偷盗。
4、顺手牵羊。主人或学生不在,将晾晒在阳台、走廊等处的衣物、鞋子等盗走。
如主人或学生上厕所、上洗澡间或到隔壁同学宿舍去玩时,盗贼就顺手牵羊将室内的贵重物品盗走。 5、宿舍内盗。
个别学生思想意识不健康,或对同学有意见、有矛盾,有的使生活确是有困难,有的虚荣心强,盲目攀比,便利用同学白天上课,或晚上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到教室自修时间,以请假看病等为由,潜回宿舍行窃;有的利用晚上同学睡觉时间盗窃同学的手机、手提电脑、现金等。 6、内外勾结。
学生内部个别人勾结社会上不法分子进行盗窃,如事先配置钥匙交给别人,内外串通,利用上课或学校放假期间进行盗窃。 7、引狼入室。
个别警惕性不高,纪律性不强的学生,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利用同学上课或外出活动时间,盗窃学生宿舍的手机、现金、照相机、电脑等。
8、竹竿钩盗。盗贼用竹竿将晒在窗外的衣服钩走,有的把沙窗弄破,钩走在室内桌上、凳上的衣服、挂包、手袋等。
9、在食堂、运动场、图书馆、教室、电脑室、实验室发生盗窃。个别思想意识不健康的学生或外来盗贼,利用同学在食堂排队打饭、在运动场参加运动,在图书馆、教室看书、在电脑室上网,在实验室作实验时,把同学放在不小心那里的书包、衣服、手机、等盗走。
10、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 11、以上门服务、送东西、或找人等为名混入宿舍趁机进行盗窃。
四、学生上街购物、外出实习、求职常见的被盗现象。 1、一些学生在公共汽车上、商场、人才市场、火车站、汽车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等车、购物、应聘时由于人员密集,警惕性不高,盗贼趁机盗窃同学身上的手机、钱包、银行卡、手表、身份证、mp3等物品。
2、个别学生在网吧上网麻痹大意把手机、提包等物品随意放在桌面,被,盗贼趁机盗走。 3、一些学生在实习单位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时,盗贼趁机盗窃同学留在实习单位宿舍的现金、手机、衣服、mp3等物品。
4、盗贼趁学生到游泳池游泳时,盗窃同学不小心放在游泳池旁边的的现金、手机、衣服等物品。 第二节 盗窃的预防 一、校园内容易被盗的区域 1、居住成员杂的学生宿舍。
同一个系、同一个年级的同学住在一起,相互认识,这些宿舍被盗窃的可能性较小一些。反之,就容易被盗窃分子钻空子进行盗窃。
2、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的宿舍。有的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对进出人员放松管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作用。
3、管理松懈、制度不严格,无人值勤的宿舍区。这些宿舍人员进出十分随便,有随意进来找人的,有小商小贩进来推销货物的,有其他外人员进来洗澡的。
4、门窗缺乏安全设施或晚上休息不关门窗的宿舍。盗窃很容易翻墙爬窗进入室内作案。
5、随意留宿外人或把钥匙交给别人的宿舍。有的同学利用宿舍的床位留宿社会人员、亲友等,或把钥匙借给这些人使用。
其中的不法分子伺机作案。 6、一、二楼的学生宿舍。
住在一楼靠窗的同学物品最容易被盗。有的同学防盗意识比较差,往往回到宿舍就把自己的书包、衣服挂在床架、椅背上,或把手机、手表、mp3等放在桌子上,这样被盗贼盗走物品。
7、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没人看管,随便摆放的地方。 8、内部不团结,有矛盾的宿舍。
这类宿舍容易发生报复性的盗窃案件。 二、校园内被盗的多发时间段。
1、新生刚入学,宿舍较乱时被盗窃。 2、新学期开学、放假前或毕业生离校时容易发生盗窃案件。
3、假期学生离校后,易发生撬门破锁盗窃。 4、白天同学离开宿舍到教室上课时容易被盗窃。
5、上晚自习宿舍没有人时容易被盗窃。 6、到图书馆、教室看书,把书包随便一放,便上洗手间或外出散步,容易发生书包被顺手牵羊盗走。
7、学校举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或。
7.关于盗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8.网上盗窃的知识
1、你说的情况属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盗窃。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具体的应依照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那么,什么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2、根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你说的这个事中,既遂为1000元,未遂为19000元,这是有从轻物依据的。
3、《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你弟弟的情况看案情本身就存在减轻因素,如果能够自首是肯定可以从轻甚至是免予处罚的。
而长期外逃是不受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制的,能就这样在外边逃一辈子么?就算没抓住他,他正天提心吊胆的能好过么?父母不也是跟着这样么?所以你们应当劝他赶快回来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