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1.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般会遇到哪些风险,这些风险在哪可以查到呢
不少拟上市企业因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推迟上市甚至被迫放弃上市的情况并不鲜见。
拟上市企业遇到的专利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专利信息披露不实拟上市企业应尽到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取得、使用、价值等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2)专利侵权、权属不明等纠纷作为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重要资产,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专利权的纠纷不仅会使企业负担较大的诉讼成本,影响其当期的财务状况,而且会使企业进一步发展或保持持续盈利的能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而不确定即意味着企业对这些知识产权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这往往构成企业上市的”硬伤”。
2.如何防范与应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于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企业已经日益成为了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风险。
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着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及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涉诉等风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应该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以使得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以及如何化解由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企业风险,对于我国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并走向国际市场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知识产权所面对的风险有哪些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指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以及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因各种原因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在工商管理机关核准企业名称时,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一般都已经确定,只有字号需要选择确定,并经核准。企业名称如同人的名字,一般人都希望通过好的名字引起相关公众的注意,在使用中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且企业名称(字号部分)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使用不当,则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特别是,有些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出于“搭他人便车”的动机,有意无意地让自己的企业字号与他人的企业字号、商标等相似甚至相同,这往往会给自己的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侵权风险。
4.注册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当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广义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均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
因此,版权以有关权利、商标、专利、非专有技术、厂商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出资方式。但是即使可出资的知识产权种类众多,也面临具体出资形式选择的法律风险。
因为知识产权种类不同,价值也可能不同,市场应用价值也可能存在区别,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必须选择相对成熟的并有广阔市场前景或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创建初期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主,但可出资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未获得专利保护的非专有技术同样可以出资,不应仅仅局限在专利或商标方面。
否则,将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广泛性和价值性,降低出资成功的机会。二、知识产权本身权利瑕疵的法律风险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有无权利瑕疵,将这一部分固有风险成本明晰化,从而在静态识别中预先支出。
一是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问题。问题集中在:该项商标或专利的出资人须出示怎样的权利凭证,才能判别相关知识产权的公示公信效力,从而审确该项出资客体的合法性。
二是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的稳定性问题。所谓知识产权的稳定性,指该项知识产权在法定保护期限内被权利人控制、并受法律保护的程度。
一方面,《商标法》对已注册商标设置了“撤销”程序。《专利法》为已获得的专利权设置了“无效”程序。
这就意味着,用作出资的商标和专利,有可能因他人的申请而被“撤销”,从而导致该项知识产权出资无效。另一方面,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因第三人提出的权利要求成立,而产生出资无效的后果。
三是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问题。此问题可能与合法性和稳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
特别提出对出资的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进行考察,因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均有法定的有效期,实践中存在不少因为过期的知识产权失去投资价值而引起的出资纠纷。三、知识产权出资主体的法律风险首先,公民个人用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考察该成果属于职务成果还是非职务成果。
《专利法》规定,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出资处分权一般情况下归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其出资,当然发明人或设计人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自然人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以及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其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可见,如果公民用职务成果以个人名义出资,可能被其所在单位提出异议,而给接受该项出资的公司带来诸多麻烦。其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知识产权出资,应当注意考察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活动的性质,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第一,在机关法人中,国家授权代表国家并以国有财产进行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可以成为公司的投资者,因此它们当然可以用知识产权向公司投资。
其他情况下,机关法人不能成为知识产权出资人。第二,公司“出资人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公司、企业等)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只要其对某项知识产权享有处分权,就可以以此向公司出资。再次,多个主体用其共同享有权益的知识产权出资,应当注意考察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专利法》上“共同发明创造”为例,一种情形是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对委托关系下产生的技术成果,法律规定由委托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成果权利的归属;约定不明或未做约定的,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归受托方享有。另一种情形是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该成果归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对该成果的处分须经其他各方同意,并且共享所得收益。
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所以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高新企业在技术出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评估过程中,忽视以下因素往往导致评估结果失误。
(1)审核高新技术前期开发费用不实。(2)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市场风险预测不准确,市场潜力和价值分析出现偏差。
(3)后续开发费用投入预测失当。如果评估失实或不当,技术出资方将在知识产权价值保护上承受重大不利。
【更多资产评估问题请参阅:覃达艺律师关于“资产管理”的专题研究】五、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是指知识产权出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对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界定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立法对知识产权出资上限的限制;二是实践中股东怎样来确定知识产权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最高比例可达百分之七十,这说明法律鼓励以知识产权出资,但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同样存在着。
5.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中国企业遭遇的专利纠纷呈愈演愈烈之势,企业间的竞争已从传统的经营、销售、市场手段延伸到专利诉讼。
传统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一般存在下面几个问题:
1.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2. 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制度环境不完善;
3. 知识产权风险把控专业能力不足;
4.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不健全。
六大步骤,全面控制消除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1、系统分解产品
对产品结构和所采用的技术层层分解至最小单位,形成产品分解树。
2、充分检索专利
针对产品的销售区域,对产品所采用的技术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
企业专利检索由于缺乏战略性、持续性,检索人员素质不高等局限性的存在,会导致了企业专利风险的发生。
3、评估专利风险
对检索所得出专利文献进行详细分析,挑选可能构成侵权的专利,并评估其风险。
4、设计规避方案
针对具备侵权可能性的专利进行相应的规避方案指导设计,全力化解潜在威胁。
5、部署防控预案
针对无法规避的专利从商务、法律、市场、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环节,部署系统性的防控预案,将专利风险降至最低。
6、生成专利风险地图
将分析所得专利标记于产品分解树上,全面把控产品面临的专利风险。
我们已经为多家企业提供了创新产品的专利风险分析和预警服务,为这些企业显著减少了产品侵权的可能性,促进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
6.知识产权评估具有法律上的风险风险包括哪些
1、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有:商标法律风险、专利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2、商标法律风险防范:您的企业在培育商业标识过程中,请注意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使用相同的商业标识不构成侵权,以避免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培育的商业标识轻松为他人所使用。您的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作为商标的文字。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臆造性文字是比较好的选择。同时您在申请注册商标或登记企业字号前,请务必注意对在先商标注册信息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应充分注意避免权利冲突,切忌“傍名牌”。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落入他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企业不仅会遭受损失,还可能会面临权利人的索赔,或面临停止侵权特别是停止字号的使用。
3、在专利权领域的法律风险主要有申请不当方面的法律风险和未尽许可而使用的法律风险。
(1)专利申请策略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2)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撰写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3)专利侵权法律风险;
4、商业秘密法律风险中最根本的就是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企业应注意如下环节发生商业秘密泄密的法律风险:
(1)核心人才的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2)非法“卧底”导致商业秘密泄密
(3)发表学术论文带来商业秘密的泄密
(4)接待来访等原因泄露商业秘密
防范类似风险的方法是,企业建立完善的对外接待政策,注意在接受采访和参观过程中商业秘密的保护;组织的参观应避开核心的敏感区域;与来访者、参观者签订保密协议;不把最核心的秘密介绍给来访记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