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知县和知府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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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知县这样的官职设置与古代的行政区划设置有着很大的关系,简单来讲知县可以理解为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知府就是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长。

知府在古代也称作太守。在唐代以前有州的设置,与美国的州不同,行政范围较小,州的最高长官可以称之为州牧或者是太守。到了唐宋时期正式设立了地方长官“知府事”。到了元朝,废掉了府的设置,直到明朝时期重新设置。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负责宣布国家的政令,治理一方百姓,考核管辖内的属吏,征收赋税等等大小事务的总揽。

知县呢,级别要比知府小,但是作为官职名存留在历史中的时间要久远的多。因为县的设置可以说是中国最稳定的地方行政规划单位。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置县,后来才逐渐推行到了内地,直到秦始皇时期开始推行郡县制,才正式设立,并且一直沿用至今。知县可以说是很贴近基层的干部了,一般也是管理一个县的行政、司法与经济。如果刚好遇到当地有驻兵的情况,也要兼职管理军事。明清时期,知县设置为正七品,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七品芝麻官”。但是,明清时期,军事与行政基本上就分开了。

兵部侍郎是一个什么职位?

早在周朝,六部的制度就已经出现了雏形 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就是这六个部门的长官。

到了隋朝时期,三省六部制度正式形成。三省,便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兵部的长官,称为兵部尚书,隋唐时期为正三品,明则为正二品,清为从一品;副长官,则是兵部侍郎,隋唐时期为正四品,明时期则为从二品,清朝为正二品。

兵部,作为六部之一,是和军事相关的一个机构。但实际上,兵部在绝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多大的军事权的,负责的大多数都是行政类和后勤类的工作,比如说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相对来说,历朝历代中,明朝的兵部权力最大,清朝的兵部职权最弱。

兵部,如果类比到现在,就相当于国防部,兵部尚书则相当于国防部长,属于正部级官员;兵部侍郎则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属于副部级官员。

在清朝时期,侍郎属于正二品的大员,和侍郎属于同品级的官员还有: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副都统,总兵。

在这里又要注意,清朝时期的总督,往往会加授兵部尚书衔,品级会达到从一品,总督一省或多省的军政大权,属于封疆大吏级别。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基本上属于没有实权的,属于荣誉性质。

总兵则是绿营兵的将领,位在提督之下,要受到总督和巡抚的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