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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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小常识有什么

1、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时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作为消费者来说一定要有证据保全意识,在证据保全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⑴买卖合同及相关的票据(送货单、发票等);⑵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⑶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⑷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⑸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经济损失证明。

2、一个12岁的小学生与一家商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一万元的电脑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答: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所以,如果这位12岁小学生购买一台价值一万元电脑的行为经其父母同意后即为有效,如果不同意即为无效。3、当消费者与经销者发生争议时,可解决的途径有哪些?答: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消费者入店购买商品时,如不慎滑倒摔伤,店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答:商店在进行营业时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因为地板过滑(有水、有油等)使顾客摔伤,店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地板或其他店内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店主就不用承担责任。

5、在交通肇事赔偿中可以要求及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哪些?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及致害可以要求及应当赔付以项目的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8、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要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吗?不少人在想要离婚时都会有这种顾虑,其实是一种误解!夫妻双方无论谁先提出离婚请求,根据婚姻法所规定的精神,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自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公正处断,绝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的问题。9、继承遗产是否要缴税?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继承税,所以在继承时并不需要交纳遗产税。

但是,根据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14号文)的规定:无偿受赠不动产的,需要全额征收契税,目前税率为3%。可以看出,在继承不动产时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

10、诉讼时效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最好及时采取措施,或是向律师进行咨询。

2.法律小常识10条

1、租来的房子可别任意装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上下班途中受伤也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3、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4、微信群、QQ群主对群员违法也承担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不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5、小三不违法,但是打了小三就违法了。

6、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划定24%和36%两个关键数字,构成“两线三区'”。36%以上是无效区(超过的部分不用给),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有约定必须给),24%-36%期间是自然债务区(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不用再给)。

7、消费者遭遇欺诈或淘宝后想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食品可要求10倍赔偿)

8、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9、婚后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判净身出户吗?

关于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如果没有进行协商的,一方不能直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离婚时一般是平等分割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0、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3.有关法律的小知识

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4.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好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宪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几类)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为得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不知LZ想了解哪方面啊,就随便说了几个方面

5.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6.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1、不要用你的bai头和手伸出窗外;2、下车时不要拥挤,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

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学生走路时du要注意zhi安全:1、走在右边;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dao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内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容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7.小学生应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一)、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2113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5261路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4102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1653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专: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属…

8.关于法律常识

医疗费用的承担也就是责任承担问题,本案中可能有责任的有3方,一方是电厂,一方是学校,一方是学生的家长

首先,电厂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高压电线居然能被吹断还居然能被吹出墙外,这最起码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是这个时间的主要原因,

其次,学校的次要责任,有人会说学校怎么会有责任?学校有没有过错!但是请注意,本案中的是个小学生,并且他连落地的电线不能碰触应当远离的道理都不懂这说明2个问题,一学校的教育工作没有做好,导致学生的安全意识不足,二,这个学生明显需要处于监护之下才能保证安全,那么学校应当做的就是等待学生的家长接孩子放学回家或者由老师或学校的工作人员护送回去,完成监护权的委托关系.这里应当明白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实际上是监护权的委托转移,家长和学校之间是委托关系,委托的终止应当是学校把孩子送回家长出为止.在本案中,学校显然没有尽到该项义务导致学生触电致残,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家长的责任,前述家长是把监护进行了临时转移,但是自己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要经过厂区,这就应当尽到安全义务,告知学校护送或者自己接送到校门口,并且安全教育也是家长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明显家长也有过失,应当负次要责任.

综合上述情况,可能的责任承担方式有8 1 1即厂 校 家长承担80%,10%,10%或者7 1.5 1.5式责任分担但是厂方明显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另外,一般学生都有保险,家长在索赔之后照样可以要求学校进行赔偿

9.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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