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禁毒
1.禁毒知识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司法机关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而我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以达到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我们戒毒中心制定了这个《禁毒宣教》手册,旨在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也希望能对控制吸毒这一恶习的蔓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毒品概述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以卜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少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二、易染人群和环境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在一定环境中和条件下均有可能成为吸毒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见有些人更易染上毒瘾,被认为是易染吸毒人群。
而另一些人,尽管各种条件相同,而吸毒的可能性小,被认为是不染吸毒人群。当然,所以易染人群是相对的,还必须在一定的环境和毒品存在的情况下易感性强。
常见的易染人群有以下几种 (一)从小有人格行为不良者 人格不良者有如下表现:不遵守社会习俗,缺乏自尊心、抑郁体验,易受到外部环境的控制,经不起挫折,社会效益差,缺乏耐心和学习欲望;与家庭关系疏远,精神痛苦,无视规章制度,寻求感觉刺激;早年就有饮酒、吸烟习惯,逃学和撒谎,寻求独立和自由,对成绩和目标缺乏兴趣,对社会持批评态度,有越轨行为,与同伴的关系较父母更为密切。行为问题为伙伴强化。
(二)青少年 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较易受骗上当,尤其是那些家庭教育不良、人生观腐朽、虚荣心强、爱讲排场、情绪不稳定、顽固易怒、逞强好胜等而又对吸毒的危害性缺乏认识的青少年更易为诱因所驱使而进入吸毒的行业。 (三)个体户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有些个体户富了,他们有的是钱,吃、喝、玩都有了,只缺少些刺激,另外他们虽然有钱,但是也存在很多烦恼和苦闷,为了追求刺激,消除烦恼,他们走向毒渊。
有些个体户的亲人长期处在吸毒的环境中,受到不良的感染也会参与吸毒。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贩毒分子为了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而追寻这些“阔老”,使用种种技俩,诱骗这些“钱老板”吸毒,这也是个体户吸毒多的因素之一。
(四)某些职业人员 一般而言,职业人员吸毒所占比例不高,因他们的实际收入,难以支付昂贵的毒品支出。但一些较为特殊的职业,如汽车司机、采购员等,经常在外接触的人多,较易获得毒品,并由于离开家庭、单位,缺乏约束,一有机会就会染毒。
易染环境如下: (一)交上坏朋友 (二)家庭富有 (三)处于吸毒流行地区 三、吸毒的危害 吸毒影响社会经济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据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公布的最新数字,世界上吸毒人员超过5000万人。
每年有几十万瘾君子因吸毒丧命。全球毒品交易额约达8000—10000亿美元,吸毒问题严重的国家,不得不拨出巨款用于防治吸毒及相关问题的开支;同时由于长期吸毒而使得吸毒者的劳动能力降低,或者导致劳动力完全丧失,从而影响社会财富的创造,也问接给国家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引起社会犯罪增加。
一方面是吸毒者成瘾后,摆脱不了毒瘾的煎熬,为了满足毒瘾,铤而走险,进行偷扒抢窃,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是贩毒分子疯狂的报复,恐吓,暗杀等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吸毒损害本人健康,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爱滋病的感染和传播。
艾滋病是当前危害人类健康最凶恶的疾病之一,被称为“超级癌症”。其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了HIV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期,便会发展为艾滋病。艾滋病患者,通常死于免疫功能严重受损所致的严重感染或恶性肿瘤,且死亡率高。
据调查我国目前HIV感染方式主要是滥用毒品(静脉注射)来传播流行。云南艾滋病监测中心负责人指出:“目前,在国外的吸毒者中,艾滋病静脉注射吸毒者的感染率为23%,而我国边境一带的毒品流行重灾区,吸毒群体艾滋病感染率竟高达68%……。”
例如1989年在云南德宏地区爆发的HIV局部流行就是典型一例,146例吸毒者使用被污染的针头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四、吸毒成瘾的特征 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吸毒行为一般分为吸毒行为和成瘾行为两种。
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下述三个特征就可认定为吸毒。吸毒成瘾一般有三个主要特征:1.药物耐受性。
即指不。
2.禁毒知识有哪些
原发布者:ohheaiqu
禁毒有关知识一、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只要做到以下几条,青少年就能有效地防止吸毒:1.加强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找刺激,赶时髦;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4.不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有吸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5.进歌舞厅要谨慎,决不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6.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吸第二次,更不要吸第三次。二、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为禁毒预防教育的重点?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对抵制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我国的禁毒方针是什么?1991年,在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及时将“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使禁毒工作方针更为完整、更为全面。四、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3.关于禁毒的感受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
自从我们听了禁毒的讲座以后,我才知道毒品的危害。许多因为无知、好奇、冲动、叛逆、天真、自负……被死神缠绕着,最终倒在死神面前,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他们被毒品吸引了吗?
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神灵,却的确存在着恶魔。毒品就是这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了解这种白色瘟疫诞生至今所酿成的惨剧,你就会明白这绝不仅是一个比喻。因为吸食毒品者被毒品所剥夺的也绝不仅是金钱和健康,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是灵魂沦丧,家破人亡至生命消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年为这白色恶魔所害的是无数的生命。
至今,我国青少年吸毒的人数在吸毒总人数中比例达85.1%。85.1%,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已经家喻户晓了。使人有着双重依赖,唯有八个字应该紧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此我们该做的很多,而且必须从小做起。然而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并彻底与其化清界限不仅仅需要无数的禁毒知识,更加需要的是有意识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谨慎地择交朋友和高度的警觉和自制;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唯有将预防毒品从意识转化为行动,再由行动上的拒绝升华为精神上的排斥,从生命的高度去抵制这中食人瘟疫的诱惑,才有可能做到远离毒品而不受侵害。
一个为了吸毒,把家里的经济财产全部好光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一个为了吸毒的钱,到处贩卖毒品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没有,无能为力。
人生有的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你的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珍惜你的生命—为自己,也为所有人——永远拒绝毒品!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许多因为无知、好奇、冲动、叛逆、天真、自负……被死神缠绕着,最终倒在死神面前,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他们被毒品吸引了吗?
这个世上没有真正的神灵,却的确存在着恶魔。毒品就是这魔鬼的化身。如果你了解这种白色瘟疫诞生至今所酿成的惨剧,你就会明白这绝不仅是一个比喻。因为吸食毒品者被毒品所剥夺的也绝不仅是金钱和健康,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是灵魂沦丧,家破人亡至生命消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每年为这白色恶魔所害的是无数的生命。
一个为了吸毒,把家里的经济财产全部好光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一个为了吸毒的钱,到处贩卖毒品的人,还有人帮他吗?
没有,无能为力。
人生有的一次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你的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珍惜你的生命—为自己,也为所有人——永远拒绝毒品! 在周遭平和的环境中,你是否也会有过痛心疾首的感受?然而我有过。我不能忘记在电视上看到禁毒节目里那吸毒的人千疮百孔的残躯,抽搐扭曲的表情和犹在耳际的呻吟。那种不可竭制的愤恨中夹杂的阵阵心痛。那种感受是沉重的,是刻骨铭心的。我不愿接受,但事实却活生生地摆在眼前:在我们身边,在这片阳光之下,潜藏着的毒品犯罪正无孔不入地吞噬着我们的同胞。然而就在这些不幸者之中又有多少是正值风华的同龄人?而这一切又该引起我们怎样的思虑?
也许面对未知的毒品,我们的好奇心总是在叫嚣,但一次下不为例的浓度将注定人生悲剧的开始;也许有人说那是一种飘然欲仙的享受,但在罂粟美丽的迷梦里走向的却是不归之路;也许我们对自己的意志信心十足,但小视魔鬼的诱惑,在失去理智之后,终将失去自我……这样高昂的代价,年轻的我们又怎能轻易就范?
然而正因为年轻,无知、好奇、冲动、叛逆、天真、自负……任何一种不成熟的情绪,都是无形有威胁。而这一点也正被那个躲在黑暗中幽白的恶灵所利用着,根据我国禁毒组织统计,我国35岁以下的青少年吸毒者已占到了吸毒者总人数的85.1%,如此之高的比例又怎不叫人为那些迷失方向的年轻生命心寒呢?然而,那些尚且纯真,尚未成年,还无法明辨善恶真假,还无法自我保护的孩子们又该怎么办呢?
唯有八个字应该紧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然而认清毒品的真面目并彻底与其化清界限不仅仅需要若干的禁毒知识,更加需要的是有意识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是谨慎地择交朋友和高度的警觉和自制;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唯有将预防毒品从意识转化为行动,再由行动上的拒绝升华为精神上的排斥,从生命的高度去抵制这中食人瘟疫的诱惑,才有可能做到远离毒品而不受侵害。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也是脆弱的。它承载着亲人,朋友和整个社会赋予你的责任,所以它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它承受不起任何不负责任的冒险,所以请你珍惜生命不单为自己,也为所有爱你人——永远拒绝毒品!
4.有哪些禁毒知识
禁毒知识如下: 一、什么是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内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什么是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
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
强制戒毒后复吸该如何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强制戒毒后的吸毒人员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毒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七十九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有哪些禁毒知识
禁毒知识如下:
一、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内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
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毒品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的戒断反应的过程。
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毒品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是指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
强制戒毒后复吸该如何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经过强制戒毒后的吸毒人员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毒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九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