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学位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何处置方法?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置主体: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其执行机构为处置主体,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法律依据:2012年教育部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各 校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规定。受理:高等学校学风或学术监察机构负责受理各种投诉和举报。
调查:各校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都有具体明确的调查程序, 主要包括:①确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②调查举报情况并撰写调查报 告;③向学术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进行决议;④由学校进行行政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被调查的行政对象具有申辩和提出复议 的权利。
处理:2012年教育部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未取 得学位的学生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获得学位的学生注销学位证书; 工作人员或指导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学位授予单位 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给予负责人相应的处分。处理范围:被处理的行政对象主要是学生(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位授予单位和单位负责人。
太阳能的问题
直接利用,有一种象卫星抛物面天线的内衬反光材料的太阳灶,但只能在阳光充足、气温高的季节使用,价格较低,现已很难见到。
间接利用就要先转化为电能、要达到近千瓦的功率,每瓦成本达几十元,而且也要在阳光充足时才能用,用蓄电池储存,价格还要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