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

bdqnwqk1年前学者14

1.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1楼说的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六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二楼说的是商业秘密的问题,法律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该职员的做法是违法的。至于归属问题,是这样的:

一、如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和日后的专利权归公司;如该员工是发明创造者,公司应按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奖励。

二、著作权归个人,如是集体创作,则归集体;有约定,从约定。

2楼的建议很好,请楼主收集、保留证据,去公安局报案。先保证商业机密不外泄,别的都好说。

2.论述现代设计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设计与知识产权是相互促进的,这是两者的重要联系。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设计创新,现代设计的发展呼唤知识产权;同时自主的知识产权也离不开设计事业的贡献。

需要从8个方面分别看他们的关系:

①从设计内涵看两者的关系。

②从设计观念看两者的关系。

③从设计程序看两者的关系。⑴设计准备阶段。

⑵设计展开阶段。

⑶辅助生产、销售阶段。

④从设计价值看两者的关系。

⑤从设计咨询看两者的关系。

⑥从设计管理看两者的关系。

⑦从产品开发看两者的关系。⑴独创方式。

⑵引进方式。

⑶综合方式。

⑧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看两者的关系。

3.我有一个设计,如何作为自己的一个知识产权

根据《中国著作权保护法》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版权人可向所属辖区内的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版权登记事宜。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七条 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一、一般作品登记版权所需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权属声明;

3、作品创意说明;

4、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作品登记申请表。

二、一般作品登记版权的程序

一般作品版权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递交申请、版权中心受理、审查官员审查登记材料、获取登记证书。

三、所需费用

一般作品登记版权申请费用为:人民币2500元/件。需要加急的加急费根据加急程度确定。

4.对于设计产品,可以采取哪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为您解答,可以对设计产品进行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

1.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3.专利法所保护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5.设计师应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哪些

著作权,也称版权。

称呼不同,意义一样。下文中采用版权二字。

一.委托设计的版权归属 委托设计在一般情况下,版权归委托人所有。建议双方签定委托协议书,且在委托书中要写明版权归属方的说明。

没签委托书而导致的版权纠纷太多了,通常的情况是,委托人说,我找你画几张画,对方满口答应,结果双方对版权认知都不够,什么都没签,画交过去,对方付款,按理说结了,可是委托方买回来的画一出名,纠纷就来了,作者马上说版权是自己的,要委托方赔偿精神之类的损失,而委托人又拿不出委托协议书。这样的纠纷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 职务作品通常版权归公司所有。除非你不想在他那里干了~~:) 在我接触到的有些公司已经开始和职员签定版权协议了。

建议公司这样操作,对公司比较保险,能有效避免纠纷。 三.投稿作品的版权归属 杂志报刊的投稿作品,以前杂志社一般只拿首发权。

也就是杂志社用你的作品首次发表在自己的刊物上就好了。随着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日趋重视,某些杂志突然做出改变,不少杂志的角落里这么写着: 凡在本刊投稿获得出版的稿件,均视为同意以下内容: 全权许可、独家使用权、结集出版权……等等:可向任何介质(网络、光盘、纸媒体、等等)编辑、出版、修改、使用该作品而无须得到作者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包括网络、光盘、纸媒体、转载、张贴、结集、出版等等。

听到“修改”二字了吗?修改而无需得到作者同意!对作者太不尊重了。 “任何介质”!当然包括可以替你赢利的无线增值领域。

这一块你没门了。 “结集出版权”!意思为以后作品结集出版后你也捞不到一分油水。

“独家使用权”!等于你拿到这低廉的一次性的稿费后,就得和这个作品说拜拜了。独家——意味着你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了同一个篮子里,独家——意味着你作品的覆盖率下降了1百倍。

(扯远了~~) 可笑,这是我见过的极不平等的条约。这叫投稿吗?作者还敢投吗?敢情是买小菜啊?买回来想怎么炒就看他自己了?希望某些杂志社尊重作者的作品!是作品!完整的作品!不是小菜! 四.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漫画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属一般是作者本人。

也就是获奖者拿到奖金后,这个作品没等于卖掉,还归自己,还可以给自己再创造价值。对于这样的比赛,建议大家踊跃参加,这能很好的促进漫画的交流和发展。

而吉祥物就没这么好运了,吉祥物设计,也称卡通形象设计,这是所有参赛作品中最不受到公正待遇的项目。往往你可以看到参赛规则如下,动画作品、漫画作品、每件评选一二三名,奖金1万,5千,2千,版权归作者所有。

而吉祥物作品,评选1名,奖金3千,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多么不公平的待遇~~对卡通形象设计师来说,这叫比赛?不就等于把形象卖了?且吉祥物作品往往只有一个奖项,有二三名的,一般奖金也少的可怜。

更有甚者,所有评选上的作品,版权通通归主办方所有,然后把吉祥物的鼓励奖定个20名,每人发一个纪念品。一个纪念品就能换一个卡通形象的版权,这真是廉价批发吉祥物的绝妙办法。

:)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属视具体主办方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参赛前应先看清楚版权归属说明再决定是否参赛,以免发生版权纠纷。

记得有个人参赛评奖后,自己又把作品拿去注册。结果后来主办方一闹,白注册了不是?建议大家在参赛前先看清楚版权归属说明。

五.如何获得自己的版权? a.通过媒体发表。 投稿是一个证明版权是自己的很好方法。

前提是,要签非独家授权杂志社发表,否则即使版权是自己的也没什么用,就是挂个名,油水都给别人捞了。 b.给自己邮寄一封信? 这是我听过的古老而有趣的版权认定方法。

把作品装在信封里,然后邮寄给自己,你会在信封上得到一个邮戳,上面印有日期,能有效的说明作品创作的时间。这是最廉价的版权认定方法,至于是否能有效?不得而知。

:) c.注册版权和商标 尽管版权法规定,版权是伴随作品完成而自动产生,不过,为了有效避免纠纷,最好还是将作品注册一下版权和商标权,这样就能完善而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了。这是本文重点要讨论的问题。

请接着看下文。 六.版权注册流程 a.设计作品: 首先,作品要有特色,要是自己原创(独创性,这是著作权法的基本要求),别跟图库里拿出来的东西一样普通。

也别拿别人的东西改点儿就算OK~~那是对原创的极不尊重!而且往往打起官司来,也得输!例如有位公司的美工拿猫小乐设计的形象稍微修改了一下,就拿出来用于公司的广告中,后来猫小乐发现后,和对方协商(建议:能协商最好,打起官司来大家劳命伤财),最终对方花了几千元买下了形象的广告展示权。这样的官司例子很多,最终都是侵权方败诉。

满足以上几点,自己觉得有必要注册,那就进行下一步。为避免版权纠纷,我用自己设计的卡通形象来阐述以下注册流程。

:) b.申请注册: 请注意,版权的申请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版权局办理。当然,有的规定,你能出示多年暂住证也行。

先叫版权局传真一份:1,作品申请表;2,权利保证书;3,个人申请书;也可上门去拿表格,也可自行去网络下载。

6.知识产权包括那些内容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

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

著作权保护的是具备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7.知识产权包括那些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由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而来,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随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和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订立而成为世界各国对智力成果权的通用名词。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一部分第一条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中,还包括"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这主要是指工商业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KNOW-HOW)等商业秘密。此外,该协议还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列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上述内容,是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不断涌现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计算机软件,生物工程技术,遗传基因技术,植物新品种等,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的规定,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九项内容。此外,商业秘密、微生物技术、遗传基因技术等也属于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近年来,欧美国家对计算机软件也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专利保护。对于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学者提出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等为创造性成果权利,它们的智力创造的表现比较明显,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利用自然规律作出的解决特定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工业品外观设计是确定工业品外表的美学创作,完成人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为识别性标记权利。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或作者权。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包括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按照《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著作;讲课、演讲、房地产和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和哑剧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以及与使用电影摄影艺术类似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画;摄影作品以及使用与摄影艺术类似的方法表现的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示意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此外,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也被我国和大多数国家列为作品,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内容。在内容的选取和编排上有独创性的数据库,许多国家视为编辑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以上仅是对工业产权和著作权这两类知识产权所包括的客体内容的简要介绍与分类。有少数智力成果可以同时成为这两类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例如,计算机软件和实用艺术品属著作权保护的同时,权利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专利权,成为工业产权保护的内容。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如果计算机软件自身包含技术构成,软件又能实现某方面的技术效果,如工业自动化控制等,则不应排除专利保护。科学发现,按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被列为知识产权,我国民法通则第97条规定了科学发现权的法律地位,但很难将其归属工业产权或版权。可见新产生的一些知识产权不一定就归为这两个类别,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是依赖于人类智力劳动创造的特别是高科技创新产业迸发出的呈现千态百姿的知识财产。它们都属人类的智力劳动的成果,法律都赋予它们以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法律外壳。

8.平面设计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你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二)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三)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四)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五)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六)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9.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因此使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提供激励机制,激发出更多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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