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章莹颖嫌犯承认犯罪事实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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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死几率有多高?华裔律师拆招章莹颖案辩方策略 中国侨网 · 一点号 昨天 . 全球华侨华人的网上家园 关注 当地时间6月12日,在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遭绑架致死案首日庭审中,被告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出人意料地承认被告杀害了章莹颖,并不断强化被告有精神问题,寻求免除死刑。 被告克里斯滕森共有四名律师,庭审第一天表示被告要对章莹颖的死负责,但是到底负责到何种程度,希望免除死刑? 被告克里斯滕森(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洛杉矶华裔刑案律师邓洪,以及案发当年,即致函致电给联邦检查官办公室要求严惩凶嫌的刘龙珠律师,对目前法庭庭审的进展进行了分析。 邓洪:要看陪审团相信哪方专家意见 邓洪律师认为辩方律师基于两点考虑问题: 第一,应该是检方掌握到的作案证据确凿,没有办法,只能承认。 第二,可从作案意图方面入手,做无罪辩护。 作案的意图方面还有有两个点: 1. “犯罪行为,有一个犯罪事实发生,此案中应该是事实难以回避; 2. 还要有一个犯罪意图。犯罪意图,比如有规划地进行安排等。 从辩护角度,会从两个点入手: 1. 分不清对与错、是与非,因为患有精神病,比如产生幻觉、幻听之类。 2.可能知道对和错,但是控制不了行为。 视频截图 邓洪律师认为在后面两个情况下,“虽然可以证实杀了人,但是如果没有意图,只是他正在犯病,有可能无罪释放。当然,法官会要求去精神病院治病。并不是之前没有这样的案例,杀人后被判罚去住院。” 此外,邓洪律师还提到美国宪法的第八修正案,保障政府不能够对民众施行不人道的、残忍的或异常的惩罚,“好比现在的案件,如果嫌犯是个犯病的人,你要处死他,是不公平不人道的。 也就是说,即使章莹颖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没有能把谋杀罪打掉,还是有可能免死。” 对于其中关键因素,邓洪律师表示最终要看专家意见。“双方应该都会找专家作证,案发当时,被告有没有犯病。 6月14日的庭审中,虽然提到他有买通下水管道的东西、一些工具等,但是,毕竟是一年之前的事情,被告是否用作其他用途,不好说。不好证明他是有准备、有预谋,即有意图。最终还是要看哪个专家专业、权威、说服力强,陪审团相信哪个专家的证词。” 刘龙珠:“杀13人”可能成为“讲条件”筹码 刘龙珠认为首先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承认杀人,会给陪审团“诚实”印象。此外,刘龙珠律师不认为杀13人的吹嘘,会使控方更加有力,因为“很有可能成为被告讲条件免死的筹码”。 被告克里斯滕森之前曾经吹嘘自己一共杀死13人,章莹颖并非唯一受害人,这一说法令刘龙珠律师比较警惕,认为并不是一个能死刑胜诉的有力说法,相反,“我觉得这可能是个比较大的策略,一旦被告真被当成杀害章莹颖之前、还杀害了12个人的连环杀手,很可能成为免去死刑的一个筹码,比如,如果不判死刑,我就说出其他12个人在哪里之类,目前根本没有证据指向这些,他大可以自己编故事,拉长时间。” 早在案发当年,2017年,当检方最初提出绑架控罪时,刘龙珠律师即非常不满,发函、致电相关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并网上发起请愿书,要求严惩凶手等。“当初大家以为我疯了。了解到情况后,我认为被告罪行十分恶劣,理应诉求死刑。”刘龙珠最后说,从目前情况看,并没有确凿证据指向被告有精神病,“我认为能以精神病为由免死刑的几率不高。” 章莹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