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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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联通的客户经理主要做些什么

1、访问。对客户进行富有成效的拜访与观察。

2、细分客户。确立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

3、风险管理。有效监测和控制客户风险。

4、客户关系管理。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和调动客户的资源。

5、客户分析与评价。对客户进行各方面的分析与评价。

6、沟通。利用有效的沟通手段和沟通策略保持与客户的关系。

7、谈判。与客户进行业务谈判。

8、业务成交:指导客户完成业务的成交。

扩展资料

1、主动寻找客户,通过各种渠道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向客户营销、推介产品和服务。

2、随时收集客户的各种信息,包括组织结构、核心人物、生产信息、销售信息、行业和产品市场信息等等,以及各种信息的变化情况,每周按指定时间录入客户关系管理程序。

3、调查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形势,研究客户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发觉客户对相关业务的潜在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推荐相关业务并与客户探讨业务合作方案,把客户的需求与产品有机地结合起来。

4、定期拜访客户,维系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根据客户现有业务量、未来发展和可能带来的综合业务收益,定期对客户价值做出判断,写出关于客户(行业)的综合评价报告和业务建议报告

5、客户经理具有客户调查、营销方案设计、业务建议和客户管理的权限,但不具有决策权。

6、处理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与客户有关的业务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客户经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客户经理制

2.联通的背景知识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中国联通的成立在我国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引入竞争,对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联通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中国联通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2000年6月,公司在香港、纽约成功上市,筹资56.5亿美元,进入全球首次股票公开发行史上的前十名。2002年10月,公司又在上海成功完成A股上市,成为国内资本市场流通股最大的上市公司。

中国联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统一规划网络建设,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注重利用社会力量,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为社会提供综合、便利、有特色的电信服务。

成立以来,中国联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经营的电信业务由成立之初的移动电话(GSM)和无线寻呼发展到目前的移动电话(包括GSM和CDMA)、长途电话、本地电话、数据通信(包括因特网业务和IP电话)、电信增值业务、无线寻呼以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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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日,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HKSE:0762,NYSE:CHU)正式发布公告,提出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网通”)(HKSE:0906,NYSE:CN)合并具体操作方案。同时还宣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信”)(HKSE:0728,NYSE:CHA)订立了《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新时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简称“电信集团”)订立了《关于CDMA网络转让的框架协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的有关要求,为形成全业务经营能力、进入3G战略领域,打造更强的中国综合电信企业,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拟实施合并。具体操作方式为中国联通向每股中国网通股份支付1.508股中国联通股份,向每股中国网通美国托存股份支付3.016股中国联通美国托存股份。合并交易完成后,中国联通总股本将扩大为237.645亿股,按照中国联通停牌前18.48港元的股价测算,本次合并交易总规模约为4391.67亿港元。

中国联通同时宣布,为进一步调整业务模式,集中优势资源,中国联通及其全资拥有的中国运营公司已于2008年6月2日和中国电信订立《关于CDMA业务转让的框架协议》,拟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总对价为438亿元。同时,联通集团、联通新时空已于2008年6月2日与电信集团订立《关于CDMA网络转让的框架协议》,拟向电信集团出售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为662亿元。

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的合并,符合移动和固网业务融合的发展趋势,预计将有利于公司确立明确清晰的战略目标和定位,有利于双方整合资源和优势,发挥规模效应。公司计划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着力于长期健康发展。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预期将进一步帮助明确公司的业务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实现GSM技术向3G技术的稳步过渡,有利于公司及早建立基于3代技术的领先优势。中国联通管理层相信,本次重组将成为新公司未来发展的崭新起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08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的精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向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收购CDMA业务。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CDMA业务的经营主体将由中国联通变更为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共同做好CDMA业务交易的后续工作,确保CDMA业务和服务的平稳过渡,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广大用户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

因经营主体变更所涉及的CDMA业务服务等具体事宜,敬请关注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当地分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CDMA业务服务相关事宜的公告》。用户可拨打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中国联通客户服务热线10010,登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查询,或者向当地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营业厅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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