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什么是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断代史、箴铭文、序跋文、碑志文?
纪事本末体
以历史事件为纲的中国史书体裁 。始创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其后有明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清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李有棠的《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等。其优点是每一历史事件独立成篇,各篇按时间顺序编写,能够完整地反映历史事件的全过程,可补编年体与纪传体之不足。缺点在于不能表明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主线,将有关专题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创者是南宋的袁枢,他的《通鉴纪事本末》就采用这种体例。纪事本末体,既不同于编年体之以纪年为主,也不同于纪传体之以传人为主,而是以记事为主,把历史上的大事,详其首尾,集中表述其过程。无论是编年体还是纪传体,在记事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纪事本末体概述
纪事本末体,是以事件为中心的著史体裁。它与编年体、纪传体,合称为古代三大史体。 纪事本末体裁,每事一题,为一专篇,把分散的材料,按时闲先後加以集中敍述,兼有编年体和纪传体的优点,详於记事,方便阅读。
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正式创立此种体例。其後,用此体改编或创作的史书很多,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张鉴《西夏纪事本末》、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近人黄鸿寿《清史纪事本末》等,贯通古今,自成系统。这是朝代的纪事本末。
另外,清代每一重大军事、外交行动结束,将有关诏谕奏报按时闲顺序汇编成书,称为方略。《四库全书》也将其列入“纪事本末体”内,这是专史的纪事本末。总计29种方略,可分为3类:一类为平定叛乱,削除地方割据势力,统一和巩固边疆的活动;一类为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起事的;一类为处理外交洋务问题的。
纪事本末类史书,以事为题,事与事之闲缺乏联系,读者无法从中寻出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是其缺点。
断代史
以朝代为断限的史书。始创于中国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二十五史中除《史记》外均属此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以朝代为断限的,也属断代史。
断代史:主要特点是只记录某一时期或某一朝代的历史。如《汉书》。《汉书》是我国第一部记传体断代史,分为12篇纪、8篇表、10篇志、70篇传,共100篇,80来万字。记事上起汉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历史。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记》以外,均为断代史。以上的六种体例是按不同的标准分的。实际上,同一史书按不同标准可同时归入不同的体例。如《三国志》,就既是纪传体史书,又是国别体史书,同时还属断代史史书体例
箴铭文: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别人或者称述功德以自勉的文章。这类文章,内含深刻、精警,多有启迪、醒人之作用。语言雕琢、精炼。例如《陋室铭》、《柳子厚墓志铭》等。
序跋文:序也作 “叙”,或称“引”,是说明书籍著述或出版意旨、编次体例和作者情况的文章。也可包括对作家作品的评论和对有关问题的研究阐发。“序”一般多在书籍或文章前面,列于书后的称为“跋”,或“后序”。这类文章,按不同的内容和表达方式分别属于说明文或议论文,说明编写目的、简介编写体例和内容的,属于说明文。对作者作品进行评论或对问题进行阐发的属于议论文。例如《〈指南录〉后序》、《伶官传序》等。
碑志文:古代记载死者生前事迹的文章。碑是墓碑,多在碑前;志是墓志,写在碑后,这类文章记述死者生平事迹高度概括,用语极精简。而内含丰富,言尽而意无穷。如《平淮西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