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法知识
1.会计税法有哪些 会计税法的相关知识
(一)是税法、税制与财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企业会计纳税主要依据财务会计帐簿记录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缺乏相关税务会计系统知识,无法准确地计算税金并进行申报纳税,更谈不上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缺乏主动性,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
现行税法、税制日趋完善,与财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差别日趋明显,其核算结果包含的内容、数额和时间不同,如果强求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一致,使会计核算实现两者的兼顾,事实上是十分困难的,而且必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微观决策价值,甚至会损害其客观性,使之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才能真正实现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各自的目标和职能。
(二)是防止税款大量流失的重要措施企业设立税务会计,配备既懂税法、税制,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与此同时,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有效防止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三)是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降低纳税风险的重要措施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纳税人应该做守法人、文明人、精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即进行税务筹划,从而达到既合法纳税,又可达到税收负担最低化、降低纳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四)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设立税务会计一方面可促进企业充分研究税法、税制,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进行合理避税,另一方面也可促使税务机关在税收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这有利于规范征纳双方的税收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贯彻无差别待遇原则,实现非歧视竞争目标,优化税收环境,公开、公平、公正地依法治税,激励竞争,提高效率及征、纳税人员的素质,促进生产力发展。为建立一个全面开放、统一规范和公平竞争的国内大市场,创造良好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五)是发展会计学科的需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统一的会计模式制约了会计学科的发展。
一方面,由于我国税法的不健全和多变性,会计跟着税法、税收制度的变化走,成为解释及执行税收政策的工具,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使会计理论处于不稳定、不规范的状态,同时给会计教学工作也带来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会计理论研究及其应用也由于考虑到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而停滞不前或难以应用。
会计准则脱离税法限制,可使会计理论研究围绕其目标,按其内在规律进行。随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的财务会计逐渐形成稳定、独立的会计学科,与此同时,随着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建正并发展独立的税务会计,有利于扩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向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六)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以及贸易合作范围的扩大,涉税案件也会日趋复杂,涉税犯罪的国际化、现代化、多样化,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国际性公司的偷、逃、骗、避税等行为手段层出不穷,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要求对我国税制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制度化创新,按照国际惯例和WTO原则进行税收立法和行政管理,实现税收征管印规范化、法制化。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与通行的国际惯例之间具有很大的差距,会计准则完全依从于税法规定,会极大地影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不利干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就显得非常必要。来源:成都律师网页链接(七)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通过税务关系体现,通过公司法、税法等来调节。
两权分离要求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从会计工作本身规律入手,从服务企业的立场出发,兼顾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者及其他利益。
2.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是什么呢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八、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
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3.财务税务相关知识
出口退税的相关财务知识: 1,出口退税公式: 税后货值(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额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18250,-295,-1.59%)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 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鉴于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缓解外贸顺差过大为主要政策目标,考虑到去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出现的问题,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而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以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同时,考虑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对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较长,价格难以调整,因此,规定对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2,出口退税政策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09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3,【出口退税流程】 “免、抵、退”税的企业范围:凡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料件,购进原辅料件,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
“免、抵、退”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
4.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应该重点掌握哪些税法知识
会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结构的内容
专业知识是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特色所在,无此专业知识,就不可能成为会计人员。但是,现代会计业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综合性。这一特征又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只限于本专业,而是既要有一定的深度,又要有一定的广度,需要做到深广结合。专业是分工的结果,分工越细,专业越精;专精是需要的,但专精不能孤立,专业越精,发生关系的方面也越多。如同建宝塔,塔越高,则塔的基础应越宽,专精需要广博的知识,专精的结果也扩大了知识,也提高了专精的水平。因此,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好比一座宝塔,塔尖部分是专业学科知识,塔的中间部分是专业学科的基础知识,塔的下半部是应用专业性知识所需要的其他知识,如数学、外语、逻辑学、心理学等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础文化素质和修养。
会计人员比较理想的知识结构应是以博促专,以专取博,专与博相结合。但要直接构造出会计人员的具体专业知识结构将是非常困难的。根据结构—功能的方法论,事物内部的结构与外在的功能是联系在一起的,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作为一个职称,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本身是一个“黑箱”,我们无法直接通过直观感知找到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到底有哪些,但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在从事会计业务的活动中的外在表现,即专业知识结构在从事会计活动中的功能和作用来把握专业知识的内容与结构。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结构—功能方法中的“黑箱方法”,即通过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任务和应具备的功能来间接反推出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结构。
会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专业知识结构主要是满足其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存需要。
5.会计的税法有哪些,重要吗
税法要记住的东西多,因为都是国家政策性的东西,没有多少好解释的。
比如:新税法,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计算,规定的征收率是3%(非生产设备)或2%(生产设备),拿生产设备2%的征收率来说:N/1+3%*2%=应纳增值税额(N为含税售价),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国税函规定的公式,只有记住! 联系相关知识点这里我们还要注意,09年前购入的固定资产若售价低于原值是不用交增值税的,高于原值才要(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但考试时就一定会发生)。征收率和税率的概念要清楚,征收率是算出来多少就要交多少的税,不存在进项销项的问题,而17%或13%的增值税率则要扣减进项后才是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票算的进项一定是售价按该小规模纳税人对应的征收率计算出来的,而不是按售价*17%或13%,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要求税务机关代开的时候交的税只有售价*征收率,所以不可能让你抵扣售价*13%或17%。关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09年有了新变化,应纳税所得额从原来的100(180)下调到50(80)……具体的就不展开说明了。
个人认为学习税法较其他科目来说会简单一些,首先有08年考初级的扎实基础,看一遍税法教材就能理解,再要就是花时间去记忆新知识。税法的知识点很散,但有都能联系到一起。
在熟练掌握各税种后,你就会很自然的把各种税结合到一起,比如说:你看到一辆国产摩托车,那么它首先是货物,销售商要交增值税1,要交消费税,紧接着就是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果有签销售合同还要交购销合同印花税……看到奇瑞QQ,除了上述税种外,还要注意车辆购置税仅在09年购置1.6升排量以下的小汽车减按5%征税……看到待售的楼房,那么要交土地增值税是没跑的了(除非是普通住宅却增值率在20%及以下),还有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土地增值税还要注意开发商的性质,内资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另外买房子的人要交印花税、契税……往往一笔业务的发生都会涉及两种以上的税种。
当你看多了资料,每看到一笔业务就很自然的联想到其中所涉及税种。下就部分可以巧记或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做如下汇总: 一、增值税 1.正确区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非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80万以下及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50万以下(会计核算健全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也可按简易征收率计算。
2.低税率。粮油奶、水汽能源、书报杂志、农业生产资料(不含农机配件)使用13%税率。
注意:印刷企业只提供印刷劳务按17%,提供纸张并印刷按销售货物(统一刊号CN书报杂志)征13%。自来水厂及自来水公司按6%征收率计算,其他的为13%税率。
食用盐、天然气及居民用煤炭制品使用13%税率,这个经常用到。 3.计算抵扣。
初级农产品按收购价13%计算进项税额,烟叶还需含烟叶税(收购价*20%)及烟叶补贴(收购价10%);地税认定的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仅含运费+建设基金)按7%计算进项税额,所运货物能抵运费就能抵。但国际货运发票不能计算抵扣,因为没在我国交营业税。
运费计算抵扣的目的就是避免对同一业务重复征税,要明确营业税和增值税是相互排斥的不可能同时征收的。 4. 包装物等逾期押金。
按合同约定时间或1年为限,如合同约定2年内归还不算逾期,但税法在1年后就认定为逾期,要作为价外收入计税,要注意的是所有的价外收入都是含税的,也就是要/1.17换算为不含增值税后在*税率算税额。另外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在收取押金或租金时即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5.搞不清交什么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原规定交增值税,新税法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销售额。
6.出口退税。注意免税进口原材料的计算,这个会了一般的出口退税就没问题了。
外贸企业的退税适用“先征后退”,工业企业才适用“免、抵、退”。 7.优惠政策要记住。
二、消费税 1.征收环节。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以旧换新的按差额征税),其他区在生产或进口环节。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不同在于一次征收,而增值税是在每个增值环节都征收一次。 2.常用税率选用。
卷烟每箱250条,每箱定额税150元。单条价格在50元以上(含)适用45%税率(甲类),在50元以下适用30%税率(乙类)。
白酒每斤定额税0.5元,每吨1000元。啤酒每吨3000元以上(含)适用250元/吨(甲类),每吨3000元以下适用220元/吨,这里的3000元包括包装物。
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销售按250元/吨从高计税。化妆品味30%,其中不包括洗发护发用品等已经平民化的日化品。
3.计税依据。消费税是价内税(价内税在计算所得税是可做营业税金及附加扣除),销售额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用于换、抵、投(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方面从高计税,增值税要用组价。 4.组成计税价格。
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组价有新变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应税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之前没有要求含定额税进行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