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的嫌犯承认杀人,他是否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章莹颖嫌犯克里斯滕森在开庭之际,便承认了自己、折磨最后杀害受害人的事实。虽然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是美国司法部将克里斯滕森列为可判处死刑的重大案犯,那么克里斯腾森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吗?
分析克里斯滕森案审理经过,不难发现,克里斯滕承认犯罪事实,无疑是其为了规避死刑而做出的一种选择。
@ 克里斯滕森承认犯罪事实,并不是因为其良心发现,只是为了寻求减刑而已。
克里斯腾森案审理过程:其在审理过程中态度的转变,无疑是为了规避死刑第一阶段:终身监禁阶段
在案件审理之初,美国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了死刑,而当时司法部并没有给出相应指令。所以,克里斯滕森当时面临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在最高惩罚不过终身监禁的情况下,克里斯滕森一直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第二阶段:司法部出手,可能面临死刑阶段
随着案件审理进程延续,美国联邦司法部出手干预了这起案件,将被告人克里斯滕森列为可以判处死刑的重大罪犯。此后,为了摆脱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风险,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一直要求废除联邦对该案件的干预,认为克里斯滕森不应该被列为可以判处死刑的队列。
克里斯滕森反对美国司法部命令,要求美国司法部遵循州法,不得采用死刑。第三阶段:死刑出现已成定局阶段
克里斯滕森反对美国司法部命令无果之后,克里斯滕森一反常态,一改此前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态度,在案件审理之初,便非常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巧妙的一点就是:克里斯滕虽然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其律师团队依旧对其做无罪辩护,拒不承认检方证据的法律效益。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克里斯滕森的操作,老马在这里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克里斯腾森承认犯罪事实,但依旧做无罪辩护,认为检方提出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应。目前该案正在定罪阶段,被告方和检方要核实其杀人证据的合理性,而此时克里斯滕森虽然认罪,但其律师团队依旧认为检方提出的证据是错误的,不具有法律效应。这也就意味着美国检方必须拿出克里斯滕森的有效证据,证明克里斯腾森确实犯罪(目前,针对检方证据,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提出了种种怀疑理由)。而且即便检方拿出了有效证据,证明克里斯滕森确实有罪。但因为克里斯滕森已经承认了犯罪事实,所以法院要考虑从轻判罚。
@ 克里斯滕森承认其对章莹颖犯下的恶行,但其依旧做无罪辩护,“承认”只是为了减刑
那么,克里斯腾森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吗?不得不说,让人非常气愤的是,克里斯滕森被判处死刑的概率真的不大:
首先,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依旧为其做无罪辩护。说的简单直白一点就是,克里斯滕森虽然认罪,但是其律师团队不认为检方拿出的证据可以证明他有罪。有可能在案件审理中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克里斯登森虽然认罪了,但是由于检方证据不足,所以他被判无罪。
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其次,在一周多的案件审理过程之后,经过十二位陪审人员的评定,克里斯滕森虽然被判有罪,但由于其在开庭时承认了犯罪事实,所以克里斯滕森减刑处理,规避了死刑。
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克里斯滕森在开庭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另一方面,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试图证明其在案发之前感情受挫、心理状态存在问题。
@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团队试图证明其在案发之前感情受挫,婚姻存在问题
最后,克里斯腾森是白人,由于肤色问题,克里斯腾森可能会受到陪审团成员的优待。
因此,总的来说,老马对克里斯腾森死刑一事并不乐观。但是,老马依旧希望美国法院和陪审团可以判处其死刑,希望有奇迹出现。
克里斯滕森曾经在一份录音中说到,章莹颖是他杀害的第十三个人——但是该录音的法律效应,受到了克里斯滕森律师团队的质疑。注:根据美国检方控诉
克里斯滕森假扮美国卧底警察,利用警察和其与章莹颖同校的助教老师身份,哄骗章莹颖上车,并将其绑架到公寓。
在公寓中,克里斯腾森、折磨(刺伤、棍棒殴打、掐喉等)、最后杀害了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