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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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工会基本常识,急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常识 1、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与职工总数的比例如何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总数100人以下的,职工代表占20%至25%;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占15%至20%。

代表中各类人员应占适当的比例,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不应超过代表总数的20%。2、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1)由工会提出选举方案,其中包括代表名额,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划分,选举方法和步骤,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超过分配名额三分之一的数额推荐代表候选人。(3)各选举单位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选举,获得单位半数以上职工通过者,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提交基层工会审查批准,张榜公布,造册存档。(5)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列席代表,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列席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如何召开职代会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大会,如不能按期召开大会,应向职工代表说明原因,要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

遇有重大事项,经党组织、行政负责人、工会主席或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出席。

进行选举或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召开职代会的具体工作分四个步骤:(1)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2)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预备会;(3)召开主席团会议;(4)由主席团主持召开正式会议。

4、职代会有哪些主要职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同时公布的三个条例中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参照此规定),职代会享有五权:(1)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简称审议建议权。

(2)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简称审议否决权。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简称审议决定权。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

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简称评议监督权。(5)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代会的意见。

职代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厂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厂长,报主管机关审批。简称选举厂长权。

工会与职代会的关系企业工会是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并担负下列工作任务:(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2)提出职代会议题,主持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3)主持职代会代表团(组)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4)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5)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6)接受和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提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注意事项基层工会委员会任职期满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其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方案,包括新一届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人选、经费审查委员会正副主任人选,在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三、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其主要内容有下列六项:1、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的派出机构以外,都由选举产生。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地方工会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凡重大问题都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工会各级领导机关,要经常听取下级工会组织和会员的意见,切实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四、经审会经审会是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简称。

经审会或经审小组,是按工会法规定设立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审查同级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并向同级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经审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可以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如果职工较少的基层工会,只设经审员1人。

五、建设职工之家全面开展工会工作,即是建设职工之家,建立职工之家即是开展工。

2.工会工作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如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3.工会主要是做什么的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扩展资料

工会组织的产生源于西方的工业革命,当时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赖以为生的农业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工厂雇主打工,但工资低廉且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在这种环境下,单个的被雇佣者无能为力对付强有力的雇主,从而诱发工潮的产生,进而催生工会组织。

工会在很多国家,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属于非法组织,当局对成立非法组织工会处以酷刑,甚至有的处以死刑,尽管如此,还是存在各种工会,并逐步获得政治权利,从而导致工会组织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国劳工法或工会法的诞生。

随着20世纪后期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各已发展国家的工会势力都有所衰减。在美国,1950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工人加入工会,而2003年时仅剩13%;一些高移动性的产业(如制造业)在面临工会运动时,往往以迁厂作为要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

4.如何加入工会组织

一、《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根据全总总工发[2000]18号文规定“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会籍。如职工所在的企业暂未成立工会组织,其本人可向企业所属的街、镇工会或产业工会提出申请,在他们的指导下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入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批准,即为会员,发给《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四、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附: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凡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中都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工会章程第四条规定会员履行六项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5.工会法知识讲座

工会法知识讲座 什么是《工会法》?如何认识中国工会立法的发展过程?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工会与行政机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工会活动的宗旨及范围,成立工会的程序,工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工会的权利和职责,工会经费的征集与使用等。 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1)禁止时期,在资本主义初期,国家把劳动者组织工会视犯罪,利用国家机器制定法律,禁止成立工会。

(2)限制时期,迫于工人运动的发展,资产阶级虽然在法律上承认工会合法,但又对工会的活动加以限制,工会如有违反限制行为,即予处罚或解散;(3)承认时期,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资产阶级不得不承认工会的法律地位,采取一些让步措施。一般认为1871年英国的《工会法》为最早的工会法。

我国工会的立法始于1924年孙中山领导的广东国民政府颁的《工会条例》,该条例宣布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确认工会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和罢工的自由。此后,国民党政府1928年颁布的《工会组织条例》,1952年颁布,1932年和1947年分别修正的《工会法》,对工会活动作了种种限制,实际上剥夺了职工组织工会的自由。

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工会立法,始于1922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制订的《劳动法案大纲》。1930年,中央革命根据地制定的《赤色工会组织法》,用单行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工会的性质和任务,明确了工会的宗旨。

此外,我国各革命时期根据地的劳动立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包括了工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还规定了工会的任务、组织原则、工会的权利义务、工会与国家的关系、工会与企业的关系、工会的组织机构和领导机关、工会经费的来源等。

工会法的颁布,对我国工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支柱作用、联系党与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以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工会自向建设和工会运动的发展。1992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这进一步肯定了新时期国工会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并就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新《工会法》)是在我国顺利跨入新世纪,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深刻的变化,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新形势下颁布的。新《工会法》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进一步保障了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进一步加强了职工民主权利的法律保护,进一步健全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保障了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加强了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保护,确定了违反《工会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工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工会自身改革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促进改革开发,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什么要修改1992年《工会法》? 我国第一部《工会法》是1950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

1992年作过一次修改。由于1992年《工会法》颁布时我国还没有明确提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2年《工会法》客观上不能不受历史条件的局限。

特别是随着近几年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职工队伍的变化,工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从法律上予以规范和保障,迫切要求对1992年《工会法》进行修改,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意撤并、组建困难、会员锐减问题。职工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我国《工会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而明确规定的。

但实际生活中,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工会组建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难。据全国总工会调查表明:1997年基层工会已从1995年的593113个减少到510276个,1998年又减少为503532个,会员人数从1995年的103996314人减到1997年的91309843人,1998年又减到89134262人。

可见,工会组织呈下降趋势,会员人数锐减。还有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限制、阻挠甚至禁止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

因此,新建企业工会组建率较低,职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违法侵权现象严重。据全国总工会1998年底统计,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组建率为仅35.5%,私营企业的组建率仅为4%,乡镇企业的工会组建率仅为7.1%。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制中也存在随意撤并工会组织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试行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大多成为了集体性质、合伙或私营性质的企业,。

6.如何做好基础工会工作

我想大概是要问如何做好工会的基础工作吧,本人仅就理解的问题进行回答。

工会的基础工作大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工会会员档案

2. 工会台帐(包括单位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的人员情况、设备情况、会议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等)

3. 工会干部培训

4. 工会文档管理

一个工会组织要做好工会的基础工作,首先要对工会基础工作的内容清楚,然后分别建档,一开始就要高标准、严要求,具体到档案怎么建设、人员怎么培训、活动如何开展、文档如何管理,应该跟其他工作差不多,都有相通的工作。我想这大概不是问题的关键了。而最重要的问题是做好工会基础工作,要求工会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工作的工作职能、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同时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这样工会的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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