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营知识
1.民营企业的实物保护如何控制
实物保护控制 1。
限制接近 (1)限制接近现金。现金收支的管理应该局限于特定的出纳员。
这些出纳员要与控制现金余额的会计记录人员和登记应收账款的人员相分离。可以设立单独封闭的出纳室或带锁抽屉的收银机来保护现金的安全。
零星现金的支出可以通过由指定人员管理小额备用金的方法加以控制。 (2)限制接近其他易变现资产。
其他易变现资产,如应收票据和有价证券,一般应采用确保两个人同时接近资产的方式加以控制。 (3)限制接近存货。
存货的实物保护可由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设置分离、封闭的仓库区域,以及工作时间之内和工作时间之后控制进入厂区等方式实现。 在零售企业中,存货的实物保护可以通过在营业时间中和营业时间后控制接近库房的方式(如使用夜盗警铃、发放有限的钥匙)来实现。
另外,对贵重商品使用带锁的营业柜,以及聘用专人日常巡视和采用某些监控设备等也是实物保护控制的措施之一。 2。
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指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 (1)定期与记录核对。
实物资产盘点并与会计记录核对一致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资产的安全,虽然我们并不排除实物资产和会计记录存在相同错误的可能。为保证盘点时资产的安全,通常可以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册以防止盘盈资产的流失。
(2)差异调查。实物盘点结果与有关会计记录之间的差异应由独立于保管和记录职务的人员进行调查。
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果不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为防止差异再次发生,应通过详细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并根据资产性质、现行的制度以及差异数额、原因,采取加强保护控制、惩罚不称职员工等改进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可以根据资产性态来确定盘点频率,显然,动产较之不动产,消费品较之生产用品,货币性资产较之非货币性资产的盘点频率要高得多。 3。
记录保护 会计应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尤其是资产、财务、会计等资料)。首先,应该严格限制接近会计记录的人员,以保持保管、批准和记录职务分离的有效性。
其次,会计记录应妥善保存,尽可能减少记录受损、被盗或被毁的机会。再次,某些重要资料(如定期的财务报告)应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一点在当前计算机处理的条件下,尤为重要。
4。财产保险 通过资产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等)来增加实物资产受损后补偿的程度或机会,从而保护企业的实物安全。
5。财产记录监控 建立资产个体档案,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做及时、全面的记录,同时加强对财产的所有权证的管理。
企业可考虑改进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方式,保留部分价值于账面(如1元),使其价值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内,以确保实物控制。
2.民营与私营区别
摘自新浪 海童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
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
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民营不等于私营,民营化也不能等于私有化。
现在国外有部分学者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认为是同一概念,是不对的。我们完全可以按照其内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区分清楚。
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
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民营或民营经济,则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它是从经营层次上说的,指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的经济。与民营或民营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只能是国营或官营。因此,只要不是国有国营或官办的经济,全都是民营或民营经济。在民营经济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经济,也包括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经济,例如乡镇企业,合作社经济,以及社区所有制经济,社团所有制经济,基金会所有制经济,等等。
所以,两者完全不一样,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而已。国家近期才出台了相关政策保护和规范文件。从历史上说,民营这个概念以后会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后约定俗成,给它更严格的法律地位。正因为如此,我们国家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才显得混乱和模糊。
3.怎样应对发展中的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的这些制约性因素将导致民营企业虽然能在21世纪的今天风风光光,但其以后的发展未必仍然势如破竹,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应对发展中的民营企业。
首先,民营企业也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通过科学论证的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民营企业也应予以借鉴并采用,在企业的体制和管理方式上充分发挥其优越性。 其次,打造人才促企战略。
从企业内部自身来讲,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资福利待遇是前提,让人才能在民营企业中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余地是根本;从外部环境来讲,政府应在人才引进、人才安置、人才培养等措施上真正给予人才有吸引力的优惠。 再次,政府应从解决民营企业行业发展、民营企业资本、民营企业享受其它优惠措施上全面制定措施。
政府应逐步放开民营企业的行业进入制度,使民营企业向更多垄断行业全方位发展;在融资成本上,给民营企业扶持,以较低的贷款利率获取资金;在对发行、上市的大型民营企业,更好在核定相关情况后,给予其上市的资格。在其他方面,积极扶持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等非政府组织,加强自律管理。
4.怎样应对发展中的民营企业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怎样应对发展中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要突破发展瓶颈,必须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企业家能力创新四方面进行改进。
制度创新:变“单边治理”为“双边治理” 中小民营企业原有的企业制度总体上看是以“单边治理”为特征的。无论是产权关系、治理结构还是组织框架设计,都是建立在资本强权的基础上,企业处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绝对控制之下。
所谓“双边治理”结构,是指企业由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共同治理,其特点就是各种要素的所有者作为平等的交易主体,通过自愿缔结的合约分享企业的控制权。例如,一些民营企业可能会聘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加入到原来由家庭成员把持的核心管理层,把经营管理的大权委托给职业经理人,并利用股份或股票期权对其进行激励。
双边治理结构致力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效能,这在企业对知识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 交易成本学派将企业解释为由各类资源所有者缔结的市场合约,企业是市场里节约交易成本的组织。
科斯等人所说的各类资源所有者显然不仅仅是指股份的持有者,而是企业内部的各种利益相关者。由企业内部的各类资源所有者自愿缔结的合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或者说可以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中小民营企业要探索建立以利益相关者为导向的产权关系,即将财产的所有权、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主要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但也不排除有些企业会将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管理创新:变经验管理为科学管理 企业的家族化管理模式使企业具有明显的个人化特征和对环境较强的依赖性,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弱小,这正是民营企业管理创新的重点。 一是重视战略管理。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格局,中小民营企业必须具有战略眼光,在符合和保证企业使命的条件下,在充分利用市场存在的各种机会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通盘谋划,确立企业与环境的关系,规定企业从事的事业范围、成长方向和竞争对策,合理调整企业内部机制,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 二是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
集体决策和专家咨询,既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有利于调动高层主管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对他们的认同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是采用职业经理人制。
企业管理是一项既有理论底蕴又极具技术性的职业,属“精英职业”,要把企业交给那些具有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来管理,从而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使资源不断增值,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是实行人本管理。
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特征,就是重视人的作用,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在于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更重要的在于不断创造人才。
为此,民营企业要把人才的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建立完备的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同时要重视对人的激励。
技术创新: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当今市场上企业的行为具有趋同性,企业间的竞争大多为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如果一个企业能不断进行产品创新,生产出的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模仿性,那么该企业就能因创新而获取暂时性垄断权,并获得超额回报,即“熊彼特租金”。
而且经过技术创新生产出来的产品附加值高,一旦开发成功,可使企业呈几何级数般的增长。 民营企业从事的大部分领域都在传统产业之内,中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以发展传统产业为主。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一个优势就是劳动力比较便宜。因此,中小企业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依靠新技术的力量腾飞。
一方面,依靠科技促使产品更新换代。另一方面,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就是产品的深加工,通过深加工改变产品的功能,开拓新的市场,延长产品生命周期。
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必须从市场需求入手,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家有敏锐的市场眼光,建立起市场调研队伍和掌握科学的市场调研方法,并及时恰当的做出科技创新决策。在技术创新的运作阶段要建立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以及及时申请专利加强对自身的保护。
在商品化阶段,要注意对技术的改进和对营销队伍的培训。同时,在科技达到成熟期之后,及时进行技术转移,这在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因竞争对手的模仿而带来的损失。
企业家能力创新:“三型”转换 首先,从“模仿型”向“创新型”转型。经过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由普遍和大量模仿而产生的困扰和陷阱随处可见。
必须加快企业家能力从模仿型向创新型转变,就是要变无意识的、本能的模仿为有意识的、科学的自主创新。 其次,从“战术型”向“战略型”转型。
民营企业家总体上科学文化素养不高,理念滞后。因此,企业转型必须加快民营企业家能力从战术型向战略型转变,就是要极大提升企业家战略能力,即整合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竞争环境,确立长期发展目标,选择业务类型和范围,取得竞争制胜权的能力。
第三,从“个众型”向“合众型”转型。即,要从功利价值观提升为使命价值。
5.如何保障民营股东有效行使权利和发挥治理作用
吸收民间资本进人银行业,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不 仅要发挥其资本聚合和优化股权结构的作用,还要注重发挥民 营股东在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促进机制转换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按照依法合规原则,构建能够体现民营 股东地位、发挥股东作用的公司治理架构,着重吸收优质民营企业股东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为民营股东 有效履职提供组织保障。要细化完善公司章程内容,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要求,对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方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为各类股东有效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便于股东参与决策、实施监督和进行绩效评价的原则,改进工 作流程,实现股东参事议事规范化,为股东有效履职提供运行 保障。要加强民营股东董事和监事培训,增强其对金融政策和 金融知识的了解掌握,提升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业化能力与 水平。
6.民营企业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民营企业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如下: (一)产权风险。
产权风险是困扰民营企业的第一个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讲,产权是人们对某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源的所享有一系列权利,其本质是排他的。
产权的排他性,导致法律风险的潜在。产权中的法律风险是我国民营企业中的普遍现象。
很多民营企业的产权并不清楚,尤其是戴红帽子的企业更不清楚,还有的民营企业是属于家族的,也存在产权问题。 由于民营企业的特殊历史背景,为了避免政治上的风险和获得一些优惠,一些私企便戴上“红帽子”,但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产权隐患便凸现出来,一些被挂靠单位当成自己的企业了,产权纷争便不可避免。
在民营企业中,产权问题最突出的是合伙制企业。合伙制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家族式企业。这种企业建立之初就没有产权意识。
另一种是几个意气相投的朋友合办的企业。开始时合伙者之间情重于法,一心扑在创业上,没有注意产权问题。
一旦成功,问题就出来了。在合伙之初,每个人投资不同,在企业中的贡献也不同。
到底按什么进行分配,难免有冲突。合伙者之间对经营方向也会有不同看法,谁说了算又是冲突的一个来源。
这些冲突的解决都涉及到产权问题。如果产权方面的问题不解决,民营企业难以做强,更无法做大。
(二)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一些民营企业从开始设立就留下了法律风险。
这种风险一部分是由于国家对民营企业政策上的限定,也有一部分是由于民营企业故意而致。这些企业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1。
“夫妻店”公司。公司注册为夫妻俩所有,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混同,使得公司失去了独立人格,最后可能要以家庭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
2。 幼子公司。
即以未成年的子女的名字注册为股东,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种公司一开始就是无效的。3。
“影子”公司。即实际出资人与名义上的股东不一致,当两人出现矛盾时,两人和企业都面临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名义股东可能要承担注册资本不实、不到位或者抽逃资本的法律风险。
4。借贷公司。
一些企业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不参与经营,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约定每年保底分成,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既难以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间接融资,又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 民营企业在缺乏正规、有效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只好寻求民间借贷、集资、违规借贷等方式筹资,有的民营企业甚至靠拖欠贷款来获得正常经营所需资金,这就造成了一些潜在风险。
有的企业为了融资而借高利贷,一旦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便可能被逼债,闹个家破人亡。还有的企业为了多贷款,制造虚假文件骗取贷款,最后被定为贷款诈骗罪。
(四)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风险。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缺乏保障,是民营企业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一些民营企业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掌握了公司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然后跳槽或被高薪挖走。 跳槽时他们就会把技术秘密,甚至把一些客户关系也带走。
对于广告企业、展览企业、高科技企业而言,商业秘密的泄漏或丢失,往往会造成一个企业走向衰败甚至死亡。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正在严重威胁着民营企业。
最近几年,中国民营企业在海外连续遭遇知识产权的伏击。 (五)劳动争议风险。
劳动争议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有时劳动争议还和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结合在一起。
(六)合同法律风险。现代社会商业贸易活动中,每一项交易背后都有合同法律关系的存在,中小民营企业不大重视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
有些民营企业签订合同很轻率,也不存在董事会合同审批制度和总法律顾问把关制度,从而导致纠纷增多,矛盾出现后损失难以弥补。 以上这几方面的风险,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民营企业家的法制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中的灾难。
因此,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民营企业家必须具有风险意识和守法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
7.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虽然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活跃,但存在问题也越来越多。
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机制需更加灵活;企业生命周期要延长;设备科技含量需增加等等。而制约民营企业存在与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于: 1)、法律政策不够完善,制约作用大 我国民营企业之所以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历史性时期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在只于适应当时我国生产力的水平。
作为外部约束的民营经济政策,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产权性质和运营模式上,民营企业与传统的国有企业有所区别,因此现行法律法规对不同的市场微观主体实行区别对待。民营企业在法律上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经济法规对民营经济产生制约作用。
民营经济相对于国有经济的弱势就显得更加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扶持,摆脱民营企业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所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性支持势在必行。
通过构筑保护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法律框架,建设以法律为基础的宏观环境,才能推动民营企业的最大化发展。 2)、经营者决策能力限制,管理水平低下 民营企业的决策水平既受制于决策者的决策能力,也受制于决策机构的组织体制和运营机制。
在决策能力上,决策的效果取决于决策者的决策理念和决策心理。随着企业的发展,决策者的决策正确与否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决策机构上,由于民营企业本身的局限性使得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机构未能发挥作用,企业的所有者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即便经营者的决策缺乏科学依据,管理层的其他成员也难以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决定于核心管理者的决策能力。 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大多数仍是实行家族管理模式,这种简单又传统的模式在企业发展初期有一定的优点,但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扩大,就会暴露出诸多弊端。
3)、地方政策阻挠,企业准入受限 由于产权性质差异和经营上的高风险性,民营企业不得不面对较之国有企业更多的市场壁垒。 这主要包括许可证制度、无差异性政策限制和地方保护主义。
市场壁垒的存在造成市场分割和市场准入约束。资料显示,我国对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位居世界首位。
此外,用工许可、环保许可及建厂许可都必不可少。在直接出口方面,民营企业同样面临准入限制。
准入性质的破除有赖于法律框架的构筑、市场机制的确立及市场主体观念和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受限既有源于所有制差异的政策因素,也有民营企业技术水平和投资能力有限的自身因素。
4)、融资待遇不足,难以扩大发展 无论是原始资本积累还是追加投资,与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贷款相比,我国民营企业更依赖于内部融资。 民营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主要来自企业内部的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贷款在民营企业原始创业资本积累中作用较小。民营企业的追加投资同样依靠内部融资。
调查显示,融资困难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尤其难以获得外部融资。
由于民营企业的规模、信用度、财务信息透明度、经营模式、法人治理结构,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劣势,从而使贷款风险提高,加大了融资的困难。直接融资是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又一思路,但实际上直接融资也困难重重。
直接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的具有时效性,对于要求资金短期内周转的民营企业至关重要。 在规范的直接融资渠道中,公共股权及公共债权市场对于民营企业的融资作用较小。
这主要由于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利益关系明确、信息相对封闭而易于操纵炒作引致高风险的原因,也有公共股票市场进入壁垒限制的原因。我国《证券法》对民营企业公开上市 并没有所有制差异的歧视,但先前的配额制和企业规模要求无疑起到了壁垒限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