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在美国被杀案,经过2年漫长的审讯与等待,凶手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你怎么看?

bdqnwqk1年前学者11

通过章莹颖惨案终身监禁的判决,老铁对西方所谓判处一个人死刑是法律的失败,这种虚伪的所谓文明价值观在深恶痛绝之外,还有极端的鄙视厌恶。

难道对以极端残忍非人手段活活摧残人致死,禽兽不如的凶徒不判死刑就是他们“文明司法”的成功?12人的陪审团,只有两个出于与凶徒同等魔鬼心态的讼棍反对,就能让这种反人类的恶魔逃避应有的惩处,这种包庇纵容犯罪的司法程序,也能被西方自诩为先进文明?克索沃战争后,他们这些“死刑是法律失败”的“文明司法”主张,为什么又操纵对捍卫领土主权统一的南联盟领导人判处死刑?又在“洗衣粉”战争后操纵对同样“罪行”萨达姆判处更野蛮的绞刑?这就是美国人奉行的文明法制?

那个克里斯滕森的犯罪,不同于一般杀人罪,这是以泯灭人性超过禽兽野蛮的致死人命为目的,以各种极其残忍手段将被害人,从一条充满未来无限美好希望的鲜活生命,一点一点摧残一寸一寸的折磨,使其承受长时间的非人所能忍受的痛苦,慢慢的失去最后的生气而惨烈死去。而罪犯却在亲手施刑,造成被害人长久的极端痛苦惨状过程中,享受摧残人命的乐趣,这无疑已经超过世界上所有罪行的极限。

对这种罪行的宽容就是美国文明法制的成功?找来与那种罪犯心理没什么差别的魔鬼做陪审员,就是美国的文明法制?这分明就是野蛮体制下的双簧表演!对美国的这种所谓文明法制,老铁的立场是用脚踩都怕脏了鞋,只能把它铲进狗屎坑。

除此而外,老铁对那种眼看着这种罪行的野蛮残忍,眼看着美国法制文明的极端虚伪野蛮,却只装腔作势道貌岸然表示遗憾的“理解”这种表态,还罗列各种案例为野蛮进行辩护,认为他们不仅是毫无人性的冷血,而是与那两个反对死刑的“陪审员”同样的残忍野蛮,更夹带着对美国野蛮价值观无底线的谄媚,如果他们自己的母亲女儿姐妹遭遇这种惨烈的虐杀,他们也会只有装腔作势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