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别人名上大学,和直接报假学历评选升职,哪个更可恨?
两者都是违法行为,情节轻重,有关部门自然会处理!
用别人名义读大学,毕业后,学历也无法使,这样的傻事谁愿意干,除非是有“商业交易”,那更属违法行为!
而用他人学历冒充升职,也是不厚道行为,应该算轻一点,但我们也不支持这种做法!
凭良心说,顶替者已经得到了处罚,对于结果你是否满意呢?
对顶替者处罚绝对不满意,应该全部赔偿陈春秀十二年的寒窗苦读家庭全部付出的一切经济费用,和顶替工作中的一切经济收入应该归陈春秀,并且按照刑法判处盗窃罪才是公平的。
山东2年242人涉冒名顶替,反思原因和处罚结果,哪个更重要?
老穆认为,再多的反思原因也没有处罚结果来得更直接,效果更好!
当然,反思原因也很重要,这一环节不可或缺。
作为孔子的家乡,山东2年查出242人涉冒名顶替,这一数据着实让人惊讶!
242个家庭孩子的命运就此改变,谁来为他们的损失埋单呢?
近年来,罗彩霞事件、王娜娜事件、陈春秀事件等,无一不引起大家的关注。
可每次关注后,为何还有此类事件发生呢?
是利益在作祟?还是关系网太复杂?值得深思。
再者,受害者维权难也是一个大问题。
受害者维权,往往受到较大的阻力,甚是还会出现“证明自己是自己”的荒唐情况。
山东聊城冠县被顶替上大学的陈春秀告诉记者,媒体曝光前,她曾到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想查询自己的高考信息,对方告知需提供除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以证明“我是我”。
如此不作为,让受害者如何维权?
好在这一次山东省教育厅发话了,要彻查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并对其零容忍。
反思原因,确实重要,但这很难彻底解决问题,尤其是一些不作为人员,他们说的比唱的还好,口口声声要维护教育公平,可结果呢?
他们比谁都不遵守教育公平。
反观处罚结果,白纸黑字,更具有说服力,更能够震慑那些不法之徒!
结束语老穆建议,全国各地教育部门不妨利用此次契机,来一次大彻查,严惩顶替入学者和为其行方便的人。
十二年寒窗苦读,十二年艰辛陪伴,倘若辛勤成果被他人窃取,怎不叫人痛心?
教育需要公平,校园需要纯净!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