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入学都可能涉及到哪些罪名?

bdqnwqk1年前学者11

2004年高考,山东聊城市冠县的农家女陈春秀考取了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类专科分数线27分。可是她填报志愿山东理工大学后,始终没有等来录取通知书,只好“抱憾”外出打工。

冒名入学都可能涉及到哪些罪名?

十几年后,为重拾大学梦,陈春秀参加成人高考,竟然发现学籍系统里有“陈春秀于2004年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的信息。系统里的“陈春秀”跟她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只是照片头像不同。

(图片来自网络)

是不是被人冒名顶替了?后来的调查证明确实如此。顶替上学者陈某某当年高考的分数为303分(文科),比文科类专科分数线低243分,2004年高考后改名为“陈春秀”。

事件曝光后,山东省相关部门迅速启动调查工作。陈某某承认了顶替事实,同时声称由其舅妈(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目前,山东理工大学对陈某某的学历启动了注销程序。学信网显示,注销时间为2020年6月9日。

法律解读

近年来,媒体报道已披露多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冒名顶替是如何操作的?冒名顶替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生?社会公众对此高度关注。

结合以往案例,冒名顶替上大学一般要经历获取受害者身份信息、更改顶替者户籍信息、获取受害者的档案、拦截受害者录取通知书等多个环节。这其中,核心在于伪造或变造顶替者身份信息,属于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明显违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冒名顶替上大学,往往还涉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贪污腐败、滥权渎职、招收学生的徇私舞弊等。

关于滥权渎职,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行贿受贿,刑法第八章也作出一系列规定。

关于招生学生的徇私舞弊,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了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如何赔偿受害者,社会公众同样高度关切。

从以往案例来看,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常常会遇到受害者自身损失难以量化的问题,导致相关案件的审理显得曲折复杂。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当前针对受教育权被侵害如何赔偿,国家法律还没有具体规定。建议进一步完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一些专家认为,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不容侵害。有关部门应完善制度规定,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对受害者给予相应救济。

高考及招生关系个人的前途,也关乎国家的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任何暗箱操作。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必须迅速查明真相,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给社会一个交代。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制度建设,追根溯源、正风肃纪,坚决堵住暗箱操作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