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送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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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产品(食品)送检怎么检测,要详细点的流程

首先要搞清楚你们的食品新到什么程度?如果是从未使用过的新原料制造的食品参照食品安全法第44条执行。

如果只是一个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之类的食品,食品原料并非是新的食品原料。那么你需要制定食品标准,标准制定好后,如果要生效,要拿到省卫生厅去备案。备案标准三年有效。

有了标准就可以检测了。你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机构进行咨询,根据标准检测就行了。你们要问清楚检测部门是否是经过认证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因为有的检测单位可能技术力量有限,他不能检测你的产品,或者只能检测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如果你的检测报告是要作为产生法律效力或者作为公正数据等,那么就要和检测方说清楚,检测方是否具备认证认可(就是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有些检测机构有能力检测,但并未通过实验室认可,那么检测的数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作为参考数据。

检测需要多少样本量,是1公斤还是10公斤(打个比方),是要1包还是10包?

检测包含哪些项目?检测需要多长时间?检测需要多少费用等

从长远来看,我不得不问一句,你们要把产品送检是什么作用?你们的产品要产生经济价值,你们就要开厂,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就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办理生产许。首先要搞清楚你们的食品新到什么程度?如果是从未使用过的新原料制造的食品参照食品安全法第44条执行。

如果只是一个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之类的食品,食品原料并非是新的食品原料。那么你需要制定食品标准,标准制定好后,如果要生效,要拿到省卫生厅去备案。备案标准三年有效。

有了标准就可以检测了。你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机构进行咨询,根据标准检测就行了。你们要问清楚检测部门是否是经过认证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因为有的检测单位可能技术力量有限,他不能检测你的产品,或者只能检测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如果你的检测报告是要作为产生法律效力或者作为公正数据等,那么就要和检测方说清楚,检测方是否具备认证认可(就是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有些检测机构有能力检测,但并未通过实验室认可,那么检测的数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作为参考数据。

检测需要多少样本量,是1公斤还是10公斤(打个比方),是要1包还是10包?

检测包含哪些项目?检测需要多长时间?检测需要多少费用等

从长远来看,我不得不问一句,你们要把产品送检是什么作用?你们的产品要产生经济价值,你们就要开厂,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就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办理生产许可证过程中,也要有抽检,而且发证检测的项目是比较全面的。建议你们先咨询相关部门,然后再确定在什么时候检测。

2.请问新产品(食品)送检怎么检测,要详细点的流程

首先要搞清楚你们的食品新到什么程度?如果是从未使用过的新原料制造的食品参照食品安全法第44条执行。

如果只是一个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之类的食品,食品原料并非是新的食品原料。那么你需要制定食品标准,标准制定好后,如果要生效,要拿到省卫生厅去备案。备案标准三年有效。

有了标准就可以检测了。你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测机构进行咨询,根据标准检测就行了。你们要问清楚检测部门是否是经过认证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因为有的检测单位可能技术力量有限,他不能检测你的产品,或者只能检测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如果你的检测报告是要作为产生法律效力或者作为公正数据等,那么就要和检测方说清楚,检测方是否具备认证认可(就是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有些检测机构有能力检测,但并未通过实验室认可,那么检测的数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作为参考数据。

检测需要多少样本量,是1公斤还是10公斤(打个比方),是要1包还是10包?

检测包含哪些项目?检测需要多长时间?检测需要多少费用等

从长远来看,我不得不问一句,你们要把产品送检是什么作用?你们的产品要产生经济价值,你们就要开厂,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就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办理生产许可证过程中,也要有抽检,而且发证检测的项目是比较全面的。建议你们先咨询相关部门,然后再确定在什么时候检测。

3.如何进行食品抽样检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 食品抽样检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动态跟踪监管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种经常性的监督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了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对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计划的制定、抽验的程序和规范、检验的程序和规范、处理的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 食品不适用免检。

为了肯定一些优秀企业在质量保证上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其自律作用,在食品生产行业树立一批榜样,相关管理部门曾试行对连续几年或多次抽查合格的产品及获得某些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或企业实施免检,虽然对食品安全的保证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弊大于利。 因为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原料来源更是广泛而复杂,企业诚信尚未完全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期稳定还很难得到保证。

2008年,随着“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曝光,免检制度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决定废止有关食品安全免检制度。

本条规定了食品不得免检,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监督抽检的职责。 (二)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制度的必要性。

良好的食品安全应该是通过原料和生产过程的控制而得到保证,但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开展抽样检验,仍然是加强监管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必不可少的一个手段和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基础性工作。

机构改革前,原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出台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方法各不相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建后,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计划、抽样、检验、复检、结果处理等程序做出统一规定,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 公布检验结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 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外公布。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信息前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食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公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采样付费。

为防止实践中出现过度、免费或廉价采样等现象,法律规定,抽样检验时,对抽取的样品必须付费购买,一般讲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 (五) 检验费用。

由于是委托检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委托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收费标准交纳检验费用,用于维持食品检验机构的正常支出,保证检验工作在公平的条件下开展。 如果是企业或消费者等自行送检,其检验费用自然应由送样者承担。

(六) 食品添加剂的检验。 针对原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添加剂检验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检验,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检验的规定。”

4.食品企业的产品为什么要送检

送检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官方检验,获得QS及通过年检的必要条件,是进入市场以及各类认证的前提条件。检验的内容主要依据企业生产产品所辖范围的标准,即国标-行标-企标,在办QS证时就会明确。食品检验无外乎分为2大类:质检和卫检。其中质检归口为市质量监督局,主要化验理化指标;卫检归口为防疫、卫生部门,主要检测微生物指标。均需送检一定的样品。如果不做检验 即无法在规范的市场(如超市,进场需提供报告)流通,也无法继续生产资格(QS)年检。

另外,在生产过程中还会接受质监部门的抽检,这个也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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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采样/环境采样需要什么专业知识

食品采样/环境采样需要什么专业知识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一、范围 适用于各类食品样品的采样。 二、采样用品 灭菌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吸管、广口瓶、剪子、开罐器等。 三、样品的采集 在食品检验中,所采集的样品必须有代表性。食品中因其加工批号、原料情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蟑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认识水平等均可影响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必须考虑周密。 1、采样数量 每批样品要在容器的不同部位采取,一般定型包装食品采取一袋/瓶(不少于250g)及散装食品采取250g. 2、采样方法 (1) 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2) 根据样品种类,袋装、瓶装和罐装食品,应采完整的未开封的样品。如果样品很大,则需要无菌采样器 取样;固体粉末样品,应边取边混合;液体样品通过振摇混匀;冷冻食品应保持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食品需在1℃~5℃中保存。 3、采样标签 采样前或后应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如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时间等)。 四、送检 样品送到微生物检验室应越快越好。如果路途遥远,可将不需冷冻样品保持在1℃~5℃环境中(如冰壶)。如需保持冷冻状态,则需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箱内有干冰可维持在0℃以下)。送检时,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 五、检验 微生物检验室接到送检申请单,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立即将样品放在冰箱或冰盒中,积极准备条件进行检验。 各食品微生物检验室必须备有专用冰箱存放样品。一般阳性样品,发出报告后3d(特殊情况 适当延长),方能处理样品。进口食品的阳性样品,需保存6个月,方能处理。阴性样品可及时处理。 检验完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原始记录,签名后,送质控办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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