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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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成效如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严隽琪6月5日在纪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十年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持续提升。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相继突破100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大幅增长,持续位居世界第一;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总量由2007年的1616件增长到2017年的11039件。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行政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保护及时性不断提高,对各类市场主体公开透明、一视同仁;司法保护方面,成立了3家知识产权法院和一批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审判标准日趋统一,判赔数额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交易日趋活跃,专利、商标转让和许可数量稳步上升;知识产权收储、运营、质押、保险、托管、联盟、股权投资、拍卖等新业态方兴未艾;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贷款规模突破千亿元,解决了一批轻资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改善。专利、商标审查能力大幅提升,审查周期明显缩短,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法定的9个月缩短到8个月;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提高,已有2.6万家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来源:新华网。

2.中国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2008年,中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为国家战略。

10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有效地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过去10年,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政府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

美国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日前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10年评估外资企业和机构座谈会上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一条完全正确的道路上前行,高通在移动通信领域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跟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良性运转分不开。日前,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8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在华的美国企业认为中国投资环境正在改善。

受访企业一致认为,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保持稳定或有所提升。而随着外商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目光瞄准中国这个有着无限商机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5652家,同比增长27.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77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

3.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怎么样

知识产权的现状,应该说在短期内恐怕不会有太过剧烈的动荡变化,毕竟知识产权行业是一个较为冷门小众的高端领域,纯粹的外来者想要入行有一定的从业门槛,不像是其他行业容易受到互联网浪潮的冲击。

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商业化不发达,是有三个重要原因。第一,我们国家现阶段的技术、研发、产业还处于相对低端的水平,正在逐步向上迈进,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不够。但是光靠制度来推动,就会遇到两难的局面。这个难的局面是对于我们国家整体处于中低端的产业链和技术水平而言,如果保护过强,就会导致企业生产时效率降低,形成大面积扼杀企业生存的现象。如果保护太弱,也会导致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驱动意识,始终徘徊于产业链的中低端,技术升级举步维艰。

如何破解这个两难局面,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知识产权行业要面临的困境。

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产业链不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不发达,知识产权的业务主要是以代理、确权为主,距离知识产权的研发、运用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前景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甚至称之为刚刚起步也不为过。

4.知识产权有什么好处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一部分第一条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中,还包括“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这主要是指工商业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此外,该协议还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列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不断涌现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计算机软件,生物工程技术,遗传基因技术,植物新品种等,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答案补充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答案补充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5.如何通过知识产权运用实现创新价值

您好,一、加快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

在庞大的知识产权总量背后,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人没有足够的精力将全部知识产权实施到生产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配置,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合作,让更多企业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目标,实现产业化。

二、知识产权意识要提高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目前我国广大中小企业仍面临知识产权运营的意识淡薄,对运营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可运营的知识产权不多;知识产权运营人才缺乏的问题。

知识产权运营需要一个系统解决方案。为了提高运营的效益,应当在确保有效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在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形成、提升和实现各个环节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的运作。通过打造高素质的专利运营平台、人才队伍,实现知识产权的创新价值。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6.关键技术及创新点,获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情况怎么写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一、项目可行性报告(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三)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

(四)项目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前景以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六)计划进度安排。(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二、经费概算凡申请财政分期补助的项目,均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概算。经费概算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费概算列表,二是经费概算说明。

经费概算列表的表式见本提纲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经费概算说明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附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概算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序号概算科目名称合计省财政拨款经费地方部门配套经费自筹经费(1)(2)(3)(4)(5)1一、经费支出(合计)21、设备费3(1)购置设备费4(2)试制设备费5(3)设备租赁费62、材料费73、测试化验加工费84、燃料动力费95、差旅费106、会议费117、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12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39、人员劳务费1410、专家咨询费1511、管理费1612、其他开支1二、经费来源(合计)21、申请省财政经费32、地方、部门配套拨款43、自筹经费5(1)单位自有货币资金6(2)其他资金省财政科技经费拨付进度申请第1年第2年第3年金额比例(%)注:支出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同时在财政拨款经费和自筹经费中概算。

7.论述:知识产权的积极和消极作用(法学人士)

区公证处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顺德公证处办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证明公证、合同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共计100余宗,对顺德的知识产权保护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得到专利管理部门、顺德家私、电器、涂料等行业协会、专利服务机构的充分肯定。

据介绍,顺德作为珠三角西岸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和企业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顺德公证处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积极与专利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专利服务机构协作,通过公证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

目前,顺德公证处开展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公证业务有如下种类:对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进行公证证明,对知识产权合同进行公证(例如专利权、商标使用权、著作权的转让合同公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公证,有利于当事人正确适用法律,预防纠纷,制止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网上摘抄,不是本人,我不是律师 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我是一名律师,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法律事务。

我经常代表权利人,就他们的合法知识产权被非法侵犯的事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在十年的执业生涯中,我见证了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也积累了一些个人之见。

本文企图通过一位律师的视角,对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这一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起到抛砖引玉之用,吸引更多的法官、律师、法学家、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对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更广泛更积极的研究和讨论。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课题有很多,那为什么我选择了这样一个课题来加以讨论呢?当然,这一课题肯定是许多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但我想说的是,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决不仅仅是诸多重要课题之一而已,而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重要的课题!我今天之所以选择这一问题来讨论,就是因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我们政府,包括我们的法官自己,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无需多言。但是如何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却是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只要我们的法官起到了他们能够起到、应该起到的作用,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一定会顺利解决! 本文以下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上述命题。一、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能够起到的作用;二、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优势;三法官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

讨论将按上述顺序依次展开。 一、法官能够起到的作用 ( 1 )维护法律尊严,震慑侵权者。

对各种侵权案件的审判,都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对侵权者都会有震慑。但是与其他侵权案件相比,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 侵权行为往往呈现出产业化、规模化、普遍化、反复化、顽固化的特点,仅凭一般的社会教化根本就不可能遏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蔓延和扩散。

所以法官在判案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律的震慑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官们可以通过民事案件中的判赔和刑事案件中的判罚,使侵权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并震慑他们放弃继续侵权的企图。

( 2 )使权利人获得足够的赔偿,体现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这一点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尤为重要。

因为只有当权利人获得了足够的赔偿,才会有能力和意愿继续维权,而只有激发了广大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我们才能取得反侵权反盗版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 要知道权利人面对的盗版侵权阵营财力雄厚、势力庞大,相比权利人原本就占有很大优势,如果权利人再得不到法官判赔的支持,那么我们就不用期望胜利的到来了。

( 3 )教育民众,提高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官所判个案,都涉及具体的权利人和侵权者,其中不乏名人和著名的公司,往往广受媒体、公众的关注,因而更具宣传效果,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更大。

( 4 )维护公平、合法的知识产权交易秩序,促进知识产权产业的积极发展。只有当侵权盗版者付出的代价高于正版经营者购买知识产权的代价,健康积极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侵权盗版行为伤害的绝不仅仅是权利人,它也严重挫伤了正版经营者坚持正版经营的积极性,毁坏了知识产权市场合法公平的交易秩序。而失去了市场基础的知识产权产业,注定是发展不起来的,我国科技研发和文化创作水平的严重低下(与我国蓬勃发展的经济完全不相称),已经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而法官们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做出的民事判赔和刑事判罚,不仅能够对侵权盗版者产生震慑作用,同时也可以产生对权利人和正版经营者巨大的鼓舞作用,推动他们继续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知识产权产业。 ( 5 )促进知识产权立法的良好发展。

知识产权永远和创造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创造的目的和结果就是产生新事物,因此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也总是需要与新事物打交道。知识产权立法永远跟不上知识产权产业的升级换代。

因此如何将知识产权法律中永恒不变的原则适用到具体的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去,并反过来推动知识产权相关立法的进一步发展,一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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