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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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 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

“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张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

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第三招: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 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第四招: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

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第五招: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2.债权债务包括哪方面的内容

一、会计角度:

债权: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等。

债务: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利息 应付税费 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 预收账款等等。

二、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3.债权债务相关知识

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

“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张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

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第三招: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 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第四招: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

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第五招: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

4.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务是指对外的欠款,有还债的义务; 债权是指外界单位个人欠自己一方的债,对方有偿还的义务。

比如你对外的借款,别人欠你的货款等。 因此在债权和债务中都挂有金额(正值)这种情况你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应收应付分开记录,月末做报表时也分开反映,这样保证债权、债务分明。

2、只用应收或应付一个科目,以经常发生业务的科目为主,比如卖出业务多的就用“应收帐款”科目,购进业务多的就用“应付帐款”这样核算起来比较方便。 债权转让的问题 1、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由受让人取得债权人地位的法律行为。

2、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的,视为合法履行。

5.金融理论与实务里的名词解释那个什么是债权和债务啊,

债权概念及要素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1、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时人.享有债权的主体叫做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2、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1)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a、债权为财产权;b、债权为请求权;c、债权为相对权;d、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e、债权具有相容性;f、债权具有平等性.2)债务:是指债务人依约定或法定应为给付的义务;a、债务应具有积极性;b、债务的内容具有特定性;c、债务不具有永久性.3、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参考网址。

6.如何理解债权债务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债权债务的有关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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