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不速之客”中的“速”怎么解?

bdqnwqk1年前学者14

成语“不速之客”出自《周易》,见于《需卦》的上六爻辞:“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对于“不速之客”,传统的解释是“指没有邀请而自己来的客人”,把“速”解释为邀请。笔者在读了《周易》原文之後,认为这种解释并不妥。把“速”解释为邀请,在其它语境中并不适用,只在成语“不速之客”中勉强能自圆其说,这实际是典型的望文臆断,然後便以讹传讹,最终大家都稀里糊涂地接受,从而形成错误的固化。

事实上,“速”从来就没有邀请的义项。“不速之客”是指滞留在主人家里,迟迟不走的客人。“速”,去之快也。《说文》:“速,疾也。”“不速”就是迟滞。“客”,指寄居之人,相对于主人而言。《说文》:“客,寄也。”相对于主人而言,敬而邀之谓之“宾”;不请自来谓之“客”;强行侵入谓之“寇”。“客”有三个特点:一是不请而至;二是暂寄而居,不会久留;三是对主人不会形成危害。主人家再好,也不是客人的久居之所,久则生厌也。《史记·淮阴侯列传》:“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司仪》:“诸公相为宾,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因为“诸公”是应邀而来,故称为“宾”,“诸公之臣”是跟随“诸公”而来,并没有被直接邀请,故称为客。

後人传统上释“不速之客”为“不邀自来的人”,并把“速”释为邀,这样不但重复累赘,而且把“速”也释错了,纯属无根据的主观臆断。“客”本身就指不邀自来的人,何又释“速”为邀?

为了更有说服力,我们还是把“不速之客”放回《周易》原文里来解释。《易·需卦·上六爻辞》曰:“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需卦》是由《大壮卦》变化而来的,《大壮卦》九四和六五交换位置遂成《需卦》。卦变使上卦体由震变成了坎,“坎为穴”,上六在坎体,故曰“入于穴”。卦变前的《大壮卦》是消息卦,根据消息卦阴阳消息的规律,上六是极爻,马上会消去而不会久留,故曰“客”。客者,暂居者也。而《大壮卦》变为《需卦》後,《需卦》就不是消息卦了,上六不但没离开,反而久留了下来,故曰“不速之客”。不速者,久留而不去者也。“速”在这里是疾、迅速的意思,而不是什么邀请的意思。上六在坎体,“坎为水”,《易》中常引申取象为酒;又“坎为月”,月在古代指肉,故“坎”在这里取象为酒肉,泛指饮食。上六为客,在这里有酒有肉地享受着,“其间乐,不思归”,故在这里做起了“不速之客”,这就是《需卦·象辞》所谓“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再顺便解释一下“三人来,敬之终吉”。根据消息卦变化规律,《大壮卦》是由《泰卦》演化而来,《泰卦》继续阴消阳息就变成了《大壮卦》。《泰卦》上卦体是坤,“坤为众”。三人成众,故曰“三人来”。《泰卦》变为《大壮卦》後,则三人中已有一人离去;《大壮卦》再变为《需卦》後,又有一人离了其位。这就是说,到《需卦》时,三人已有两人离开,只剩下上六原地不动,成为“不速之客”。

待客之道,敬而不嫌。客人就是客人,再贪恋主人的美酒佳肴,但终归是要离去的,不可能一辈子住在主人家里。所以主人即使已经从内心嫌弃客人,也最好不要表现出来,敬之可矣。人怕三分敬,主人越热情殷勤,客人就会越不好意思,也就会很知趣地及时离开,这样情义两全,何乐而不为?别说仅上六是一个“不速之客”,再多的不速之客,一个敬字管教“不速之客”知趣而归,皆大欢喜,故曰“三人来,敬之终吉”。如果主人表现出嫌弃的神态,慢待客人,不知趣的客人偏赖着不走,你又能如何?这样反而不好,甚至因此而生出仇怨。

(文章为子夏故坛原创,插图来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