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税务知识
1.外贸会计的知识
:国际结算与外贸会计(… (一)对外贸易业务经营的特点对外贸易会计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 是受对外贸易业务经营的特点所制约。
为此首先介绍一下对外贸易业务经营 的特点。就专业化的对外贸易企业来说,它既经营出口业务,又经营进口业 务。
前已述及,出口是从国内供货单位购进商品运销国外,用以换取外汇; 进口是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商品来供应国内。无论出口和进口都有其对外的一 面和对内的一面。
而对外贸易业务经营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对外的一面。 (2008-9-1 11:08:49,阅读:270次)[查看全文] :出纳基础工作之账簿篇… 出纳基础工作之账簿篇(四):结账与对账 一、结账 为了总括一定时期内(如年度、季度、月度)的全部经济业务和相应的财产收支情况,定期进行的汇总、整理、总结工作就是结账。
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做好结账工作。 即要做好以下工作: (2008-9-1 10:49:32,阅读:282次)[查看全文] :出口商品购进、出口销… 出口商品购进、出口销售与出口退税的基本会计核算** 一、外贸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现在外贸企业多以作代理为主,但业务性质虽为代理,会计核算上却以自营业务核算, 即行内说的“假自营、真代理”。
在这一大前提下,会计帐面所反映的,很大程度上不是经济业务的实质,很多财务分析指标在这里是失去其真正意义的。如存货,外贸企业通常是见票不见货的。
说得简单点,做代理的外贸企业,只是一个票据与款项的流转中心,是一台收汇机器、付款机器、退税机器。服务意识在外贸企业各个部门中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是提外话了。
(2008-9-1 10:48:14,阅读:300次)[查看全文] :外币费用的核算,外贸… 外贸会计实务三 第七章 外币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货物出运后,经常需要支付外币费用。会计核算时对此的处理是,只要是外币费用,一般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代理出口销售收入。
(2008-9-1 10:46:30,阅读:265次)[查看全文] :外贸•外汇•外税“外… 外贸•外汇•外税“外贸会计实务”培训纲要: (2008-9-1 10:44:22,阅读:313次)[查看全文] :《外贸总账会计强化训… 《外贸总账会计强化训练》 (2008-9-1 10:40:11,阅读:441次)[查看全文] :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结汇是外贸企业安全回笼货款的标志,是一票业务贸易阶段的终结。在结汇时,出口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当天的外汇牌价(买入价)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根据自己付汇的需要留取部分外汇。
在对结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意汇率的变化。结汇时的银行外汇买入价低于做帐时的汇率,记入汇兑损益科目的借方,反之做入贷方。
(2008-9-1 10:37:21,阅读:204次)[查看全文] :自营出口货物的会计核… 一、自营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一、国内货物采购业务的帐务处理 根据《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内购进用于销售或出口的货物的进货原价为采购成本,购进货物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车站码头以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 (2008-9-1 10:34:02,阅读:146次)[查看全文] 外贸企业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 191、外贸企业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时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答: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在受托方取得《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后,委托方尚未申报退税而不慎遗失的,委托方外贸企业应向主管退税机关出具《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并交由受托方重新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具体说明如下: ● 申报年月:申请办理未退税证明的时间; (2008-9-1 10:27:02,阅读:154次)[查看全文] 外贸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81、外贸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答:外贸企业受托代理出口货物,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交委托方办理退税: (2008-9-1 10:26:08,阅读:165次)[查看全文] 外贸企业承接的进料加工业务,是否能既… 171、外贸企业承接的进料加工业务,是否能既进行“双代理”又自营?答:不可以。因为生产企业委托外(工)贸企业代理进口料件同时又代理出口货物,外贸企业既然作为受托方,为委托方代理进口料件,并办理了税务《代理进口料件证明》, (2008-9-1 10:25:19,阅读:147次)[查看全文] 如何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 161、如何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答: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货物已报关出口,取得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并申报办理过退税后,因故发生退关退运情况,应持《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申请》及电子数据,并附报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2008-9-1 10:24:42,阅读:511次)[查看全文] 《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 151、《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的填报内容和要求有哪些?答:《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分主表和进口从表、出口从表。
(1)主表内容反映申报核销的基。
2.外贸企业交什么税
在我国,对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有这样的规定,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也就是说,当你进口货物的时候,征收增值税时候,是不要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当你出口货物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时候,也不退给你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以免抵的增值税仍然要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与堤围费同样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税务局是根据税种鉴定和纳税申报期限来对企业进行监控,堤围费属于代征款项,没有滞纳金,但税务局可以对未按期申报行为进行处罚,所以还是需要及时进行申报。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3.我想知道外贸公司是怎么交税的
增值税:销售额的17%或4%,由税务机关认定。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的7%或5%或1%,取决于当地实际执行的税率。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 4.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33% 代扣代交的税金包括: 1.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负担,但由企业代扣代交 视具体情况,其他可能涉及的税金包括 1.印花税:账簿、合同、营业执照等,应贴花(即纳税) 2.房产税:自有房屋的,应交房产税 3.车船使用税:自有车辆的,应交车辆使用税 具体应当交纳的税种,在办妥税务登记后,由税务机关予以核定。
对某些企业,税务机关会依法核定一个综合税率,按销售额乘以该税率计算交税,以简化征交。 注:小规模增值税交4%,一般纳税人交17%。
所得税要按营业额交不超过3万的交17%,超过3万至10万的交27%,十万以上的交33%。
4.了解税务知识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5.外贸公司要交哪些税呢
外贸公司所需要涉及交纳的税金有增值税、关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
若是全出口业务的话基本上不交增值税,出口产品会按退税率退给增值税。若某票出口发生异常情况是不能正常退税的,有可能会按照规定计提销项税或补税,对应发生城建税教育费则附加。
每月按销售收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和印花税,即购销合同,每月代扣个税,每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自有房产,则涉及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者委托其他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免税并退税,但也是先征后退。
要先交了税,等出口手续办理完成了以后,再携带出口退税的相关单证,如实填写申报表,再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退税手续,逾期则不予受理。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注意申报程序,尤其是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要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6.有关税务的知识都有哪些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3种: 1.比例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国税机 关)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年审的目的是为了严格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加强一般纳税人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包括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资料的所属时间。 (一)年审工作开展时间 年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1至3月份为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动员培训和通告年审以及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准备时间;4月份为一般纳税人办理申 请年审时间,5月份为税务机关进行年审审验,作出年审结论的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 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为申请年审当年的上一年度,比如企业 1999年申请年审,就应该报送1998年度的资料。 二、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临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即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年审程序 年审程序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年审、中介公正、税务审核、税务结论五个阶段 。
(一)宣传动员 年审当年的1至3月份,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培训。 (二)申请年审 年审当年的4月份,一般纳税人向其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年审,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列如下证件、资料,送中介机构公正。
1.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4.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专用发票管理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8.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中介公正 中介机构收到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后,应及时做出公正报告,4月底前将公正 报告,连同一般税人年审资料送达一般纳税人主管国税征收机关。
(四)税务审核 税务审核时间为年审当年的5月份,包括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和县(市)级国 家税务局复审两个部份 1.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 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进行初审,逐户 提出《初审报告书》,并将《初审报告书》、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报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初审报告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入库税额、欠交税额、累计欠交税额和日常稽核情况; (3)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帐簿结构,有无内部控制机制,核算方法和会计人员 配备状况以及盘点制度等)是否健全,能否准确计算增值税进、。
7.财务税务相关知识
出口退税的相关财务知识: 1,出口退税公式: 税后货值(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额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18250,-295,-1.59%)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 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鉴于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缓解外贸顺差过大为主要政策目标,考虑到去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出现的问题,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而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以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同时,考虑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对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较长,价格难以调整,因此,规定对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2,出口退税政策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09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3,【出口退税流程】 “免、抵、退”税的企业范围:凡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料件,购进原辅料件,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
“免、抵、退”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