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不严的表现
1.我国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现状以及对策
1.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①知识产权意识薄弱。2008年,全国42.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申请了发明专利的约占企业总量的2.l%,获得发明专利权的约占企业总量的0.6%。目前我国自有品牌商品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比重不足10%,国内出口企业(外资企业除外)中拥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不到20%。②我国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体系存在局部缺失,有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完善和修改。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很多,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管理部门之间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协调性差,管理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④知识产权保护达到中高收人国家水平。但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高,尚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⑤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较低。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对策措施:
(1).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2).着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氛围。(3).切实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的对策研究。(4).加强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5).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6).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 (7).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
2.我国知识产权法存在哪些问题及相应解决措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知识产品不仅是个人脑力劳动的宝贵成果,更是一种人类文明的结晶,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团体、社会的切身利益。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可以说谁拥有了知识产权,谁就拥有市场优势。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保证国家、个人权益的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外贸易的正常化以及新技术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益完备
3.2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分别对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进行了界定和规范。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共性的内容重复规定以及在权利范围、保护标准、举证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中存在交叉和冲突等问题。
3.3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分散立法导致责任制度不统一 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由不同的部门分别起草,这种分散立法的状况不可避免地产生知识产权单行法之间在法律责任制度上的不协调问题。以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最为重大的民事责任为例,我国著作权法具体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而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而且每一种责任方式如何适用也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执法活动及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