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滕森为何要绑架章莹颖?
带着一种悲愤回答你的提问。当恶魔克里斯滕森没有被宣判为死刑,仍旧在美国的监狱里呼吸那个所谓“人间天堂”散发的空气,作为章莹颖的国人,都是怀着无比惋惜和痛恨的心情,可以肯定,他会在监狱里度过可耻的余生。而章莹颖被残害致死,留给我们一个无尽的思考,克里斯滕森为何要绑架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优秀访问学者?
首先是克里斯滕森的人品问题,导致他要不断寻找受害者据FBI公开文件显示,恶魔克里斯滕森出生于1989年6月30日,其凶狠残忍之性,作案手段极其变态恶心,虽然拥有物理学博士的名号,而骨子里充满着邪恶。哪怕每一次审判,克里斯滕森看上去非常冷静,甚至还有着一丝不屑,其内心阴险强大。以至于,美国联邦大检察官尤金·米勒米勒在开庭时,都毫无掩饰地指出,克里斯滕森已经把自己比作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美国一个活跃于1973年至1978年的连环杀手,被他杀害的人数太多,由于间隔很久警方很多无法查证,据估计为26至100人不等。),其标记并且读完了《美国杀人狂》这本书,心理变态让人无比震惊。大检察官还说,在FBI无法找到章莹颖的尸体时,这个恶魔毫无人性地还向其女友吹嘘说,“我在这方面很擅长”。遇到这样的人,魔鬼都会发抖,何况我们的章莹颖呢?!
其次是美国是犯罪者的“天堂”,给恶魔克里斯滕森们制造了犯罪的勇气这句话已经说了一个世纪,而事实一直在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美国的所谓民主、自由、人权是极端自私的,也是排他的,除了白人外,几乎不可能得到美国最大的法律保护。看似法制的国家,其有组织的犯罪高发率居全球之首。枪 支泛滥不说了,单就一些有计划有组织的犯罪网就令世界震惊。十多年前,美国政府打造了一个完全私密、匿名的网络空间。如今,它已经一步一步成了毒品交易、儿童色情、伪造身份、网络雇 凶等非法活动的“罪恶天堂”,这里面什么犯罪经验、犯罪手段、犯罪工具都可以学到、买来。更是人惊讶的还有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和毒品管制局等无良机构,无端耗资数千万美元打击“深网”上的犯罪行为,但极具讽刺的是它的始作俑者恰恰是美国军方,似乎没有残害就不能没有美国的治安伟大。
此外,西方犯罪学文献中经常使用“处遇”一词,就是美国独特的犯罪纵容模式。他们认为犯罪是因犯罪者的精神或人格上的缺陷而导致的。所以应该象对待普通病人一样,对犯罪者进行“治疗”,而不是单纯地加以处罚。而这种理念恰恰救下了恶魔克里斯滕森。之所以没能被判处死刑,就是因为你律师的托词,“犯罪前吸毒或心理畸形”。
再次就是章莹颖的单纯和善良,给恶魔克里斯滕森犯罪提供了机会一直以来,我们很多国人都认为美国犯罪率较低,美国是个法制社会,比较安全。美国的警察和法官很认真。其实这正是章莹颖放松警惕性的根源。每一片土地都有犯罪的基因,这就要求章莹颖们必须面对国外错综复杂的真实情况,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防护手段,尤其在西方世界里,法律制度的不同带来维权的不便。只有防范和警醒,才能确保自身平安。这里,本人再一次告诫:出门前,不放做一个深深思考,想想可能遇到的危机和防范,给自己一个心理上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