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存在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我必须说明一个问题,解释两个概念。
关于夏问题争论,主要是夏文化的争论。西方学界更关注夏文化问题在学术史范畴下所处的位置,追溯夏文化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争论中认为,尽管因为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朝的存在,但是就夏来说,它一直都是传说范畴内的事。
尽管夏被公元前二世纪的司马迁说起过,但是没有任何出土文物可以证明他的说法。“这是中国的一个文化痛点(cultural sore point in China)某些西方学者更认为夏为传说而非信史。中国考古学家把夏的历史真实性视为一种信仰(take the historical veracity of the Xia as an article of faith)。
否定夏朝,那主要是外国人。
两个概念:首先是夏文化,夏文化指的是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考古学文化。
第二是考古学文化,这个也需要解释一下。什么叫做考古学文化?就是考古学文化是在一定的实践和一定范围的,并且具有共同特征的遗址或目的。
我们必须清楚问题及概念。
所以,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论证。
一、夏文化
大家都知道西汉时候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司马迁在他有名的著作《史记》中就是从夏朝开始记载的,他也认为夏朝是第一个朝代,那就是说夏朝以前没有朝代了,朝代的建立就意味着有了国家。比如说我们中国,在夏朝之前没有国家,从夏朝开始就有了国家,有了国家就有了文字的记载,有了文字的记载,文明时代就已经开始了。
但这些仅是文字记载,缺乏考古证明。
1996年5月,“夏商周断代工程”正式启动,国家史无前例地投入了几千万元的资金 。
其中公布的夏代年表:
禹、启、太康、仲康、相、少康、予、槐、芒、泄、不降、扃、、孔甲、皋、发、癸
公元前2070——前1600年
从这个表我们可以肯定,传说中的“夏”朝存在,有人认为发现的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
二、考古证据
“夏”朝是否存在及“夏”代是否具有国家社会水平,一直是历史和考古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除了《尚书》、《左传》、《史记》、《竹书纪年》等后人记裁的文献外,几乎没有住何出土文物可以证明“夏”代王朝的存在;没有挖掘出任何“夏”代的都城遗址;没有出土任何“夏”代文字或“夏”人自我刻划的陶片;除零星铜器外,没有发现任何“夏”代青铜作坊遗址。
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确切地证明“夏”朝的存在。
唯一对证明“夏”朝存在的有利证据是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分一至四期,据测是公元前1900年至公元前1600年的文化。一、二期属石器、陶作坊和村落文化,三、四期居青铜、宫殿文化。过去多认为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商文化。
也有认为“夏”商文化的分界是三四期之间。其争论异常剧烈,几达白热化。
在没有定论以前,我不想多说。我想随着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问题将越来越清晰。
。
只说一句:我相信司马迁。史记中关于商王世系的记载已经被殷墟的考古发掘证实,我相信夏朝也一样。
夏朝曾存在的证据(杞国)
杞国迁居山东问题
杞国,是夏禹的后裔建立的姒姓国家,自夏代立国,夏朝亡后,商汤封杞国,以奉夏后氏祀。周武王克商,求禹后裔东楼公,为方国,封之于雍丘(今河南杞县)。因其是夏之延续,保存有夏礼,所以《史记》将其列为《世家》,孔子为了了解夏礼,也曾经到过杞国。
约在春秋之季,杞都由雍丘东迁。“先春秋时徙鲁东北”(《汉书·地理志》)。
春秋末年的孔子就曾经说过:“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
有关杞国的资料,是比较少的。春秋末年的孔子就曾经说过:“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
”汉代的司马迁也有类似看法,他说:“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不过,有关杞国历史的几个方面,还是比较清楚的,其一,它是夏禹后裔所建的一个国家,而且建国时间较早。《大戴礼·少间》:“成汤既受天命,乃放夏桀,散亡其佐,乃迁姒姓于杞。”在甲骨文中,有杞这个地名,据后人考证,此杞的位置,即在今河南杞县一带。
甲骨文中又有杞侯这个称号,证明了《大戴礼》的记载是可靠的。其二,杞建国后的世系,除了商代一段时间没有任何资料可资考察外,在周代,从大体上来说,其世系还是比较清楚的,由《史记·陈杞世家》可以得到证明。其三,杞国灭亡的时间,文献资料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即在鲁悼公二十一年,楚惠王四十四年(公元前445年)为楚国所灭。
由甲骨文及文献资料证明,商与西周时代的杞国,均位于今河南杞县一带,但《左传》所载杞国事迹,却发生在今山东省境内。那么,杞何时迁居山东,迁徙的原因和过程又是怎样?凡此种种问题,并不十分清楚。本文拟就此诸问题,提出几点粗浅看法。
一、杞迁居山东的时间
杞国迁居山东的时间,已往的注释家均以为在春秋之前,至于在春秋前何时,各家均无说明。
值得庆幸的是,自清道光、光绪以来,在三个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都出土了杞伯每亡所作的铜器,这些铜器的被发现,给解决杞迁山东的时间问题,提供了线索。清道光、光绪年间,在山东新泰出土了一批杞国铜器,共有鼎、簋、壶、?F等十件。各器铭文基本相同,均为杞伯每亡为其妻邾曹所作之器。
簋的铭文是:“杞伯每亡作邾曹宝簋,子子孙孙永宝用享。”按郑即春秋时代位在今山东邹县一带的朱国,邾为曹姓,铭文中之邾曹,即郑国之女嫁于杞伯每亡为妻者。
1962年春,武汉市文物商店收购杞伯鼎一件,铭文与新泰所出杞伯器相同。④ 1966年秋,又在山东滕县木石一带出土杞伯鼎一件,铭文亦与上引杞伯簋铭文基本相同⑤。
杞伯每亡为其妻邾曹所作之器,在武汉、滕县、新泰三个地区出土或发现,这说明了杞伯每亡与此三个地区当有某些关系。其关系可能是这样:当杞伯每亡居今河南杞县时,其所作之器,曾有一器辗转流至武汉;当其居住于岳家邾国时,曾有一器流落于滕县木石一带;而当其迁居新泰时,自然会把全部铜器带至新泰。
杞伯每亡所作之器,在新泰出土最多,原因在此。因此,可以这样肯定:杞伯每亡原居今河南杞县,后迁今邹滕一带,最后又迁至今山东新泰定居。 据郭沫若的意见,杞伯每亡即《陈杞世家》中的谋娶公。他说:“《说文》谋,古文作若,与每同从母声。”是每谋可以互通。
至于亡字,郭沫若认为:“亡乃剥之或作,与娶同属侯部。”⑥因之可假为娶。郭老的意见是正确的。又据《陈杞世家》:“题公生谋娶公,谋娶公当厉王时。”由此可证明,杞迁居山东,当在谋娶公时。因为杞之迁居山东如果在谋娶公之前,那么,谋娶公所作之铜器,是不会在武汉一带出现的,只有把杞迁山东的时间,定在谋娶公时代,亦即周厉王时代,这个问题才能解释得通。
二、杞迁山东的原因
关于杞迁山东的原因,文献资料是有所记载的。问题在于,有的资料,确实反映了某些历史真实,而有些资料,反把问题搞乱了。请看下引几项资料:
(一)《管子·大匡》:“宋不听,果伐杞,桓公筑缘陵以封之,予车百乘,卒千人。
”
(二)《管子·霸形》,“宋伐杞,因命以车百乘,卒千人。”
(三)《左传》僖公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而迁焉。”杨伯竣注曰:“去年《传》云:‘淮夷病杞’,则杞之迁,由于淮夷之侵伐。”
(四)《公羊传》僖公十四年:“曷为城杞?灭也。
孰灭之?盖徐莒胁之。”在上引几项资料中,所谓“宋不听,果伐杞。”“宋伐杞”,“淮夷病杞”以及“徐营胁杞”等等,可能都是事实。但鲁僖公十四年之“诸侯城缘陵而迁杞”,恐怕不是为了避免宋与淮夷的侵略。因为这时的杞国,早已迁至今山东诸城、寿光一带,《春秋》隐公四年之“莒人伐杞,取牟娄”可证。
宋都商丘,淮夷处淮北,均距杞甚远,是不可能病杞的。因之所谓宋及淮夷病杞,其时间当在杞居河南杞县时。如果把迁杞于缘陵的原因,归之为宋与淮夷病杞,恐与史实不符。
至于徐莒胁杞,恐亦不发生于同一时间,隐公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自然是胁杞的证明。但那是杞迁山东以后的事,决不会是杞迁山东的原因。
而徐胁杞的时间,亦应在春秋之前,而不在城缘陵之时。《春秋》僖公十五年,“楚人败徐于娄林”,杨注:“娄林在今安徽泗县东北。”这一资料说明,徐距杞旧都较近,当时徐曾对杞进行过侵略,是十分可能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知,当杞国未迁山东之前,宋、淮夷与徐均曾对杞进行过侵略,均予杞带来灾难。
由于杞不堪上述诸国的侵略,因而才被迫迁到山东来的。
至于《左传》僖公十三年的“夏,会于咸,淮夷病杞故”,那是由于诸侯为了讨伐淮夷,以淮夷曾经病杞为理由而已。这正象齐桓公伐楚以“昭王南征而不复”为理由是一样的,决不是如杨伯峻所云:“城缘陵而迁杞”,是由于淮夷病杞的缘故。
另外,《后汉书·东夷传》载:“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伐之,不克。”《虢仲盨》铭文:“虢仲以(与)王南征淮夷。”这些资料说明,在厉王时代,淮夷确曾趁周王朝大乱之际,入侵过周王朝。淮夷既敢于向周王朝入寇,在周王朝扶植下,位于今河南杞县的杞国,自然亦在被侵之列。
虢仲伐淮夷不克,杞国难以自保,迫使杞国不得不迁往山东。
三、杞迁山东的经过
关于杞迁山东的经过,王献唐先生认为:“东楼公未封杞前,早在山东之诸城自有其国,封杞而后,旧国仍在,迨杞不守,其后嗣仍回本土耳。”国都所在,即东楼公封杞之前之本土所在。
东楼公封杞前之本土,即诸城之娄乡城。在王先生看来,杞迁山东,开始即迁至今诸城一带。其实这与史实不符。因为杞初迁山东时,所居之地是在今山东新泰一带,决不是初迁时即迁至今诸城一带,请看下面论证。
根据杞伯器铭文,谋娶公曾娶邾国女邾曹为妻,这说明杞与邾有婚姻关系。
当杞人遭受宋与淮夷的侵略,不能在原地安居时,暂时迁往邾地避难,当是十分自然的事情。1966年滕县木石一带出土一件杞伯每亡所做之器,当为杞在此暂时所遗。今之木石,当年正属于邾国辖区。1934年该地曾出土一批邾国铜器,可为证明。杞暂迁于邾以避外敌之侵,当是杞国迁徙的第一个阶段。
由于邾为一小国,杞国统治者势不能在此长期定居,因而只好继续北迁。清道光、光绪年间,山东新泰附近出土了大批杞伯器,清人许瀚认为,新泰即杞都所在。许氏的这一推断是正确的,因为新泰附近一带,确留有杞人活动的足迹。《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弗尽归也。
”又:昭公七年,“晋人来治杞田,季孙欲以成予之。”晋人之所以多次派人向鲁索还杞田,其原因不外两个方面:第一,所索之田,原为杞有,后被鲁国占去;第二,晋平公之母,乃杞国之女,她为了帮助杞国向鲁讨还失地,故让其子晋平公多次派人向鲁交涉归还杞田。“季孙欲以成与之”之成,这时已为鲁国孟孙氏所有,其位置约在今山东宁阳城东北九十华里处。
成与今新泰县相距甚近,证明了杞国曾经在今山东新泰一带停留过一个阶段。至于当时杞国何以会把今新泰作为国都,从当时形势来看,其原因是当时新泰一带,为齐鲁两国交界处,齐鲁两国均难以绝对控制这一地区,因而才把杞国置于此处,作为齐鲁两国的缓冲地带。杞国定居新泰,应为杞迁山东的第二个阶段。
后来,由于鲁国向杞扩充疆土,侵占杞田,迫使杞国不得不继续向东迁徙。从《春秋》隐公四年所载“莒人伐杞,取牟娄”一事来看,这次迁徙的时间,亦当在春秋之前;所迁的地点,亦当距牟娄不远。关于牟娄的地望,《清一统志》以牟娄为两邑,牟城在今山东寿光县东北二十里,娄乡城在今诸城县西南四十里。
而杜预则以牟娄为一邑,即诸城之娄乡。据宣公十五年《春秋》:“仲孙蔑会高固于牟娄,”昭公五年《春秋》及《左传》:“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牟娄实为一地,杜预之说可从。
由此资料,只能证明杞东迁后的大概地望,杞迁居东方后,究都于今之何处,实难考知,这是杞迁居的第三个阶段。
《左传》僖公十四年(公元前646年)载:“诸侯城缘陵而迁杞”,据《汉书·地理志》北海郡营陵下注引臣瓒曰:“营陵,春秋之缘陵。”此说自郦道元以来多从之。地在今山东昌乐县南十余里。杞迁缘陵,应为杞迁居的第四个阶段。
至鲁襄公二十九年,由于杞为晋平公母家之故,晋侯又会诸侯城淳于以居杞。
至此,杞便在淳于定居下来。所都之淳于城,即今山东安丘县东北之杞城。直至公元前445年为楚所灭。
注释:
① 《论语·八佾》。
② 《史记·陈杞世家》。
③ 《山东金文集存》。
④⑤ 《文物》1962年第10期,1978年第4期。
⑥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
⑦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及昭公元年。
[《原载《齐鲁学刊》1989·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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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约为前2000年—约前1600年),中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朝代。
史书记载夏朝有万国, 所以一般认为夏朝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大陆马克思主义史学则认为,夏朝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文物(公元前1600年以前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 所以其文化/文明程度高于新石器晚期文化。但是由于迄今为止,在考古学上还没有找到夏朝存在的文字依据(最早的文字记载出于西周初期),因此,其真实存在性没有得到正式确认。
但是也不能否认夏朝的存在, 因为如果当时的文字书写在一些不易保存的物品上, 流传不下来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商朝的存在也是因为甲骨和青铜器是容易保存的物品才得以证实。 史书记载“禹时五星累累如贯珠,炳炳若连璧。”经过全面计算,公元前1953年2月26日有一次很好的五星聚会,这可以作为估定夏代年代的参考。
根据史书记载,夏朝是禹的儿子启建立的国家。夏禹传子代替了以前的禅让制度,由禅让制变成王位的世袭制。夏朝共传13代,16王(一说14代、17王,主要是大禹是君主还是部落联盟首领有争议的问题),约400年,后为商朝所灭。
在夏代,农业文明到了很高的程度,传说禹的大臣仪狄开始造酒,夏王少康又发明了秫酒的酿造方法。
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探索出农事季节的规律,现代仍旧流行的有时称为夏历的农历就是那个时代发明的。
畜牧业有一定发展。有一大批奴隶从事畜牧工作,还有一些专门从事畜牧业的氏族部落。马的饲养得到很大重视。
此外制陶业在夏代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极为重要的行业。
至于青铜器,中国已经发现了二里头文化的铜刀。如果二里头文化被认为是夏朝时期的文化,那么这件青铜器就是夏朝时期的。夏朝人使用的工具都是以石器为主。
夏朝都城出现了车,但还不能确认是人力车还是马车,因为车辙只有1米宽,和商朝的2米宽车辙不同,商朝已经确认使用马车了。
夏人已经掌握许多天文历法的知识,《夏小正》即是中国最早的历书。治铸铜业是夏朝新兴的重要手工业。
二里头一、二期文物中出现玉制礼器, 说明其已经有相当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