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昌婚姻法律知识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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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武昌区的离婚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吗

首先,关于财产的问题,婚前男方出了首付,所以该首付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偿还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考虑到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出发,如果一方对孩子的照顾更好的话,孩子一般是那方抚养。

说明:我的上述回答主要是法律对于本案的处理。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关于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可以自己商量好的话,你们可以去民政部门去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只要你们协商好就可以了。

我正好是专业的武汉离婚律师,目前在江岸区香港路办公,专业承办各类婚姻家庭法律纠纷案件。一般不涉及重大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律师服务费为三千元。代为草拟离婚协议书,律师服务费为300元。我的联系方式是1398 6149 448 。

2.武汉武昌区律师法律咨询,离婚方面的,需要多少费用

你好,我是武汉的韩飞律师。

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离婚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委托律师草拟离婚协议书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又坚决要求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以简易程序审理,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初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处准予双方离婚。在此之后的六个月,原告都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六个月过后,原告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又是三个月,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此如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你要达到离婚的目的,时间算下来需要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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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武汉武昌离婚如何办理,武昌离婚律师咨询

你好,我是武汉的韩飞律师。

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离婚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委托律师草拟离婚协议书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又坚决要求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以简易程序审理,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初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处准予双方离婚。在此之后的六个月,原告都不得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六个月过后,原告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又是三个月,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此如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你要达到离婚的目的,时间算下来需要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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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武汉市武昌区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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