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派出所、 警务站、警务室、怎样开展工作的建议和想法?
对于派出所警务站,警务室怎么开展工作?那当然是要立足于实际的工作,并且为群众服务的心态要把握好
派出所立案后不处理怎么办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该对案件实施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应该采取拘留、逮捕等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失职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2年12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