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本知识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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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需纳税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使学生理解税收时的专有名词,会计算纳税额. 2、通过学习,使学生建立正确的纳税观,懂得纳税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 通过学习使学生理解税收时的专有名词,会计算纳税额. 教学难点 通过学习使学生理解税收时的专有名词,会计算纳税额.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你们在日常生活中听说过有关纳税的知识吗?今天,我们就来研究有关纳税的问题. 板书:纳税 二、新授教学 (一)建立纳税概念,了解纳税有关的知识. 1.教师提问:你知道哪些有关纳税知识?(学生说自己的感性认识) 2.教师归纳后板书. 板书:应纳税额、税率 3.小组讨论 (1)什么人需要纳税? (2)为什么要纳税? (3)你认为你身边的那些事物是国家用税收款做的. 4.教师总结 (1)纳税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2)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用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事业. 5.你们现在对纳税有什么认识? 小结:看来,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二)教学例6 例6.一家大型饭店七月份的营业额是3000万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这家饭店七月份应缴纳营业额税款多少万元? 1.读题,理解题意. 2.学生试做. 3.学生汇报. 求这家饭店七月份应缴纳营业额税款多少万元,就是求3000万元的5%是多少. 教师板书: 3000*5%=150(万元) 答:这家饭店七月份应缴纳营业额税款150万元. 三、巩固练习 1.一家运输公司10月份的营业额是260000元,如果按营业额的3% 缴纳营业税,10月份应缴纳营业税多少万元? 2.一个城市中的饭店除了要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以外,还要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一个饭店平均每个月的营业额是14万元,那么每年应交这两种税共多少元? 3.一个卷烟厂上月香烟的销售额为1500万元.如果按销售额45%缴纳消费税,上月应缴纳消费税款多少万元? 四、课堂总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 五、课后作业 1.某保险公司今年7月份的营业额为5600万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7月份应缴纳营业税款多少万元? 2.小红的爸爸上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是420元,如果按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2.税收基本知识有哪些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用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收入。

●税收的特征 税收与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项基本特征。考试大论坛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看,税收最终通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就某一具体的纳税人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与其消费的公共产品中的价格并不一定是相等的。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的用途 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按照国家预算的安排,有计划地用于国家的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我国税收的用途,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与费的区别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税与费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看征收主体是谁。

税通常由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收取;费通常由其他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取。 2。

看是否具有无偿性。国家收费遵循有偿原则,而国家收税遵循无偿原则。

有偿收取的是费,无偿课征的是税。这是两者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

3。看是否专款专用。

税款一般是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会公共需要,除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实行专款专用;而收费多用于满足收费单位本身业务支出的需要,专款专用。因此,把某些税称为费或把某些费看作税,都是不科学的。

3.税收执法知识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这一概念的要点可以表述为五点: 1.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3.税收是用法律建立起来的分配关系; 4.税收采取实物或货币两种征收形式; 5.税收具备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税收具有三种主要职能: 1.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国家凭借政权,运用税收从国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社会纯收入,以保障国民经济的再生产。 2.经济的职能。

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的同时,可以调节社会资源在不同经济成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分配,以实现社会发展的经济目标。 3.监督职能。

税收分配涉及生产、流通、分配各个领域,通过收入增减,税源变化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并以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 税收: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地取得实物或货币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

它体现着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得以具备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需要的能力的一种活动。”

第一种观点确切的说属于经济学中对于税收的界定,并没有超越这个范畴。这种观点应当是被多数人认可或接受的,因为目前多数税收(法)教科书,特别是基础教学用书上广泛采用的就是这种观点。

这种观点是站在国家作为再分配者的角度,依靠国家这个强有力的政治权力作为后盾形成的。由于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基础上的,从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从思想上无视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在税收征管中侧重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忽视对纳税人权力的保障。

对于第二种观点有学者认为:主要是从“个人本位”,即人民需要的角度,并结合国家提供公共需要的职能来说明税收的起源和本质。税法不过是以人民的授权为前提,将其意志法律化的结果,从而保证其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能够得到持续的、质更高量更多的满足,似乎更符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主权国家”的实质 。

(摘自《另一个角度看税法》) 税收的三性:指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指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纳税人交纳的实物或货币随之就转变为国家所有,不需要立即付给纳税人以任何报酬,也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的固定性指国家在征税以前,就通过法律形式,把每种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等都规定下来,以便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税与费的区别在于: 税收具有无偿性,而费则具有有偿性。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代价,是提供某种服务或准许某种作用权力而获得的补偿。

征收的主体不同。税收的征收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而费的收取主体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事业机关,有的是经济部门。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订对全国有统一效力,相对具有稳定性,而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具有灵活性。

两者的使用方向不一。税收收入是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储备、文教、行政、国防、援外等支出,而费一般有专门的用途,专款专用。

税收的"中性" 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它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俯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 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都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违犯税收法律、法规而依法强制处以其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和制裁。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种财产罚的刑事处分。这种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

税收罚款则是税务机关依照一定的权限,对违犯税收法律、法规但不够刑事处分或免于刑事处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行的一种财产罚的行政处罚。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海关代征);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0、出口产品退税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3、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4.税收执法知识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这一概念的要点可以表述为五点: 1.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3.税收是用法律建立起来的分配关系; 4.税收采取实物或货币两种征收形式; 5.税收具备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税收具有三种主要职能: 1.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国家凭借政权,运用税收从国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社会纯收入,以保障国民经济的再生产。 2.经济的职能。

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的同时,可以调节社会资源在不同经济成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分配,以实现社会发展的经济目标。 3.监督职能。

税收分配涉及生产、流通、分配各个领域,通过收入增减,税源变化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并以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 税收: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地取得实物或货币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

它体现着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是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得以具备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需要的能力的一种活动。”

第一种观点确切的说属于经济学中对于税收的界定,并没有超越这个范畴。这种观点应当是被多数人认可或接受的,因为目前多数税收(法)教科书,特别是基础教学用书上广泛采用的就是这种观点。

这种观点是站在国家作为再分配者的角度,依靠国家这个强有力的政治权力作为后盾形成的。由于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基础上的,从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从思想上无视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在税收征管中侧重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忽视对纳税人权力的保障。

对于第二种观点有学者认为:主要是从“个人本位”,即人民需要的角度,并结合国家提供公共需要的职能来说明税收的起源和本质。税法不过是以人民的授权为前提,将其意志法律化的结果,从而保证其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能够得到持续的、质更高量更多的满足,似乎更符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主权国家”的实质 。

(摘自《另一个角度看税法》) 税收的三性:指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指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纳税人交纳的实物或货币随之就转变为国家所有,不需要立即付给纳税人以任何报酬,也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的固定性指国家在征税以前,就通过法律形式,把每种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等都规定下来,以便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税与费的区别在于: 税收具有无偿性,而费则具有有偿性。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代价,是提供某种服务或准许某种作用权力而获得的补偿。

征收的主体不同。税收的征收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而费的收取主体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事业机关,有的是经济部门。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订对全国有统一效力,相对具有稳定性,而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具有灵活性。

两者的使用方向不一。税收收入是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储备、文教、行政、国防、援外等支出,而费一般有专门的用途,专款专用。

税收的"中性" 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它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俯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税,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

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 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都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违犯税收法律、法规而依法强制处以其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和制裁。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种财产罚的刑事处分。这种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

税收罚款则是税务机关依照一定的权限,对违犯税收法律、法规但不够刑事处分或免于刑事处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行的一种财产罚的行政处罚。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海关代征);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0、出口产品退税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3、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5.一篇以税收知识为内容的作文

当汽车在宽阔的公路上行驶,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里愉快地学习,当我们生病时住在整洁的医院病房里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公路是谁修的?教学大楼是谁盖的?医院又是谁建的?你当然会回答:“是政府呗。”

是的,国家是一个大家庭,政府就是这个大家庭的“管家”,要管到方方面面,要维护社会安定,要有警察;为了保卫国家安全,要有军队;为了教育好下一代需要学校……当然这一切都要花钱,那么这些钱从哪里来?那就是税收的功劳。

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规定,一些有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把一部分收入交给国家,这部分钱主要是税收。国家通过税收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建设人民军队,保卫祖国,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及教育设施,还要建造医疗、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修建农田水利。所有的这些社会公共需要,90%以上都是来自税收,否则政府哪有这么大的力量来支撑这笔高额费用呢?只能靠税收来弥补。

但是,有些人会觉得自己辛苦劳动所得,凭什么要上缴给国家呢?所以,时常在新闻媒体中听到有人偷税漏税的报道,把税收这片天空污染了。假设一下,如果大家都和他们一样,国家没有税收,后果会怎么样?也许你自己的腰包是鼓起来了,但是你的儿女无法正常入学,因为政府没有钱来支持学校的财政,学校就会被迫关闭,儿女如果无法入学就无法接受教育,无法挣钱养家;如果没有税收,即使你有钱买了汽车,但是,你却只能放在家中展览,因为道路年久失修,无法承载汽车的重量;如果没有税收,就没有了社会的安定,政府没有钱来训练警察,组建公安局,犯罪分子便会逍遥法外,犯罪事件就会层出不穷;如果没有税收,政府就没有钱来训练军队,祖国安宁就没有保障,外来侵略者就会肆无忌惮地蹂躏我们的国土。如果没有税收,一切将会多么可怕,没有电信局,不能使用网络;没有电视台,不能看电视……无数个不能,国将不国,家又何以成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税收”这个名词也走进了每个人的心里,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是未来的纳税人,为了更加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把税收装在心中,让税收这片天空更加纯净、美好!

6.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招聘考试专业限制

朋友你好呀, 让我来帮你解答吧,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招聘考试专业限制:1.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税收基础知识占2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20%;

2.专职教学税收专业岗位:税收知识占50%,会计基础知识占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3.专职教学会计专业岗位:会计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4.专职教学法律专业岗位:法律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占20%,写作占30%。

7.甘肃省2014年的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考试是什么时候

你好,考生,让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甘肃省2014年的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考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1.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税收基础知识占2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20%;

2.专职教学税收专业岗位:税收知识占50%,会计基础知识占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3.专职教学会计专业岗位:会计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4.专职教学法律专业岗位:法律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占20%,写作占30%。

8.有关税务的知识都有哪些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3种: 1.比例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国税机 关)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年审的目的是为了严格一般纳税人认定制度,加强一般纳税人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包括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资料的所属时间。 (一)年审工作开展时间 年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1至3月份为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动员培训和通告年审以及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准备时间;4月份为一般纳税人办理申 请年审时间,5月份为税务机关进行年审审验,作出年审结论的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 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为申请年审当年的上一年度,比如企业 1999年申请年审,就应该报送1998年度的资料。 二、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临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即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年审程序 年审程序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年审、中介公正、税务审核、税务结论五个阶段 。

(一)宣传动员 年审当年的1至3月份,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培训。 (二)申请年审 年审当年的4月份,一般纳税人向其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年审,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列如下证件、资料,送中介机构公正。

1.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 4.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专用发票管理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8.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中介公正 中介机构收到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后,应及时做出公正报告,4月底前将公正 报告,连同一般税人年审资料送达一般纳税人主管国税征收机关。

(四)税务审核 税务审核时间为年审当年的5月份,包括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和县(市)级国 家税务局复审两个部份 1.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 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进行初审,逐户 提出《初审报告书》,并将《初审报告书》、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报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初审报告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入库税额、欠交税额、累计欠交税额和日常稽核情况; (3)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帐簿结构,有无内部控制机制,核算方法和会计人员 配备状况以及盘点制度等)是否健全,能否准确计算增值税进、。

税收基本知识的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