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前沿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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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门应用规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不谋求建立体系,而以问题为取向,其目的是如何更好地解决生命科学或医疗保健中提出的伦理问题。解决伦理问题需要伦理学理论,但实际的伦理问题往往是复杂的,很难用一种理论解决所有的伦理问题,正如不可能用一只猫或一类猫去抓世界上所有的耗子一样。在解决伦理问题的过程中,伦理学理论本身也受到检验,有的理论没能经得住检验,有的理论即使通过了检验,也不可能在解决所有伦理问题时都能拿到高分。因此在解决问题时应该保持理论选择的开放性,而不去拘泥于一定的理论。
  既然以问题为取向,那么首先要鉴定伦理问题。伦理问题的出现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于采用了新技术,出现了新的伦理问题。例如人类基因组的研究可使人们预报一些带有疾病基因的人可能迟发疾病,再如一位未婚少女如果带有BRACA1基因就有85%的可能在未来患乳腺癌或卵巢癌,但也有15%的可能不得这些癌症,那么我们应该告诉她吗?应该建议她现在就切除双侧乳腺和双侧卵巢吗?另一种情况是,本来应该做什么是不成问题的,但由于新技术的应用,重新提出了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例如医生抢救病人是义务,在脑死情况下由于脑死导致全身死亡,解除了医生的抢救义务,这本来不成问题。但由于有了生命维持技术,脑死病人的生命可以靠呼吸器和人工喂饲暂时维持下去,那么应该这样做吗?因为这种维持并不能挽救病人的生命,而占有的有限资源却使其他有可能治愈的病人失去希望,那么应该放弃对脑死病人的治疗吗?鉴定伦理问题时需要注意区分医学或技术问题与伦理问题。医学问题或科学技术问题是“能做什么”的问题,而伦理问题是“该做什么”的问题。例如疾病的诊断以及可能的治疗选项都是医学和科学技术问题,而应该做出何种选择以及应该由谁做出选择就是伦理问题。研究的设计如何能够获得可靠的结果是科学技术问题,但是否应该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则是伦理问题。
  对于伦理学来说,重要的是尝试为解决办法提供伦理辩护,这种辩护包括对每一种解决办法提供论证和反论证。在论证或反论证中,需要提出理由,而理由对办法的支持有的可能是归纳的,有的也可能是演绎的。因此就要讲究推理。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这种论证应该是伦理论证,非伦理论证不能支持所建议的解决办法。例如有些人用“禁不住”来支持克隆人,但是“禁不住”不是一个伦理论证。许多不道德的事都“禁不住”,不能因此断言那些事就是应该做的。一个行动的伦理论证决定于:(1)行动本身是符合还是违反伦理原则?(2)行动后果会带来伤害还是好处?这就要我们援引伦理学理论以及伦理原则。生命伦理学的伦理原则有:尊重人、不伤害人、有益于人、公正对待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