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吏治存在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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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最大的问题
官员贪污成风是导致晚清改革失败和清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关的史料很多。揭露官场黑幕更是晚清小说的一大热点。这个时期的贪污既是历来末代专制政权的痼疾,又是改革不完善带来的新问题。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的历史现象。

贪污受贿是晚清官场无所不在的风气,普遍性是晚清贪污活动的首要特点。古今中外都有贪污,但像晚清那样几乎无官不贪却是极为罕见的。

下层官吏的贪污中饱非常普遍。“州县杂款报销,尤不可究诘。有曾任直隶之涞水令者,言涞水每年收牛羊税,计共六百两,报销仅十三两,而藩司署费二十四两,道署二十两,州署十四两,余皆官所自得。又月领驿站费三百两,其由县给发,不过五十两,则每年获数千矣。”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中华书局1981年。此一个案极其平常,但真实地披露了省、道、州、县各级衙门官吏分肥的惯例(所谓“费”均归私囊),是具有普遍性的典型。

京官普遍受贿。京官多半不能直接取诸民众,他们认为取诸地方和下级官员是理所当然的。主要形式有三:

一是节庆送礼。寒暑变迁有“冰敬”、“炭敬”,平日送礼有“别敬”,婚丧喜庆有贺礼。送冰炭敬等这种不正当的行为已经成为清代官场的习惯,即使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也在所难免,至于中国社会传统的庆贺送礼,则往往成了明目张胆的行贿。例如,1907年庆亲王奕 寿诞,企盼升官的盛宣怀便“谨备日金币二万圆”致贺,山东巡抚杨士骧送了一万两,其他官员也分别送上厚礼。《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42、5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而当时亲王年俸不过是一万两。

二是办事有“例费”。给皇帝上奏折要求批准办什么事,朝廷通常会交给主管部门讨论,这道“部议”关口对事情的成败影响甚大,因此有关人士通常都会送去 “例费”,打通关节。此外,各种报销——大至一次战争的军费,小至某项工程费用,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否则就会横加挑剔,招来许多麻烦。“光绪甲午、乙未之中日战费,粮台报销费八万两。”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官员的例费收入,没有因国遭大难而稍减。

三是承办各种工程和采购的进项。“……宣宗(道光帝)天性俭朴,所御套裤当膝处穿……饬人补之,然内务府开销补价,凡用宁绸数十匹,共价四百金。…… 穆宗(同治帝)大婚,需用大柜四具,司员开价至六万金……颐和园工程已费至二千万金,知者以为实到工之款不及六百万金。”文廷式:《闻尘偶记》,《文廷式集》,746页,中华书局1993年。多种史料证明,采购或工程实际用款仅为报销额一二成者比比皆是。“凡京师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勘估大臣必带随员,既勘估后,然后派承修大臣,承修大臣又派监督。其木厂由承修大臣指派,领价时,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实到木厂者只二成半。”“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仅十之一,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清稗类钞》第二册, 516、517页。这种腐败也延伸至后来的各种洋务新政中,成为反对者的口实:“外洋工料尤易浮冒,报价每至四五倍之多。粤东仿制三火小洋枪,民间购买每杆洋银二圆半,而官中报价则每杆银六两……故人谓机器局管事一年,终身享用不尽,虽言之太过,实属有因。此等制造既经刨扣工本,则工粗料薄,无当实用,可不问而知。”刘锡鸿:《读郭廉使论时事书偶笔》,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一),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

晚清贪污活动的又一显著特点是形成了以财求官,以官求财的恶性循环。在中国传统社会,民众上升的途径很窄,做官(实缺和虚衔)或取得有关的身分成为人们成功的主要标志。以官求财是社会认可的人生途径之一,不容许的仅是过分诛求。于是,除科举外,以财求官也成了其中一条管道。明的是捐纳,暗的则是行贿。从现有材料看,当时的行贿受贿大都是为了保官、求官。这反映了晚清仍是官员处于支配地位的传统社会,即使从西方传进来的新的经济成分亦依附于官府,企业家也对保官求官有很大兴趣。

求官通常用重贿。大臣保举是升官的重要途径,其中有些就是用重金求得的。例如,聂缉规被任命为上海道,是曾国荃保举的。聂是曾的侄女婿,“然闻其求保之费亦一万金”《文廷式集》,745页。。早就在洋务企业和官场中充当要角的盛宣怀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和谋求高升为尚书,在巴结皇族政要上不惜花费巨资。他的遗档留下了难得的确凿记录。他的心腹向他报告,虽然摄政王载沣号称“极廉洁”,但其妻“八姑则专爱钻戒,两弟(其子载涛、载洵)则既爱财,又爱马……只要派一可靠之人进京运动,一拍即合……略费数文,转瞬仍可取回。”稍后,载洵果然上钩,主动向他索要四五万元。(《清稗类钞》)他梦昧以求的尚书自然也没有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