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工作和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工作的区别,我想问有经验的网友,正式的警察在这两方?
您好,所谓的治安管理工作更多的指治安管理部门,如治安支队,针对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扫黄打非等。
而一线勤务是指巡逻、街面警务、处警等。待遇根据职务、警衔来规定。警察职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仅供您的参考。
如何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
必须从全警角度明晰派出所的地位,切实增强做好派出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集打、防、管、控、服务于一体,是维护稳定的第一战线,联系群众的第一窗口,预防犯罪的第一屏障。
(一)其业务是公安机关履职维稳的“最大主业”。公安机关的大部分业务,最终切入点和落脚点都在派出所。派出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成绩。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不断增强,各类新兴组织大量涌现,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给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前沿的派出所带来很大压力。因此,公安机关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确保派出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其身份是代表公安形象的“最大主角”。派出所民警每天都接触群众、面对群众、联系群众,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活动都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面处于特殊的位置、具有特殊的优势。可以说,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直接与群众沟通的最大主角。派出所工作的成效,除了其自身的能力素质外,关键还要看其背后的支撑力强不强。上级机关要多为派出所服务,多一点帮助,少一点干扰。机关警种、部门要在业务、信息、技术、文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减少单纯下任务、定指标、忙考核的现象。只有突出派出所的主角地位,切实增强派出所实力,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取得实效。
(三)其队伍是创新发展公安工作的“最大主体”。派出所警力原则上应占全部警力的40%以上,如果算上协警,数量会更多。无论是推进基础工作,还是创新社会管理,派出所都是最重要的平台和执行主体。如果不能牢牢抓住派出所这个执行的主体,那么上级的理念再先进、部署再及时、措施再有力,各项工作也不可能很好地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派出所掌握第一手信息数据和民情民意的前沿性,及时听取派出所的合理意见、建议,不断修正完善决策部署,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富有实效,公安工作才能不断发展创新。
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必须在警力、装备、经费、待遇、导向等方面强化保障,为派出所工作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推动警力下沉,实现警务工作前移。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原则,凡是新录用的民警,应先充实派出所或到派出所工作锻炼。在警力配置上,能充实的要最大限度的充实,能稳定的最大限度地稳定。
(二)切实解决派出所存在的实际困难。为派出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能只下任务,不搞服务。竭尽所能为派出所工作和建设提供帮助和支持,真正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环境。关心爱护基层民警,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福利待遇,实实在在地为民警解决一些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指导。机关各部门、警种都要关心支持派出所工作,在警力、经费、装备、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为派出所工作和建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应尽可能地为派出所减负,避免政出多门,滥下指标,使派出所疲于应付,使派出所有时间、有精力、有能力做好工作。
(四)创新发展派出所工作。派出所工作要发展进步,必须不断创新,不能墨守成规。许多时候,我们对于一个特别熟悉的环境,已经有了惯性固有思维,往往见怪不怪,提不出什么问题。有的派出所之所以能进步,就是领导和民警能够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要敢于实践探索,激发求变意识、挖掘创新能力,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因情制宜,出真招、出实招、求突破,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