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你了解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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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自序

陈维国,男,汉族,1952年7月15日生于辽宁省大连市,原籍山东省莱阳县穴坊乡蘆山村。1965年毕业于大连台小学并考入大连三十一中学,一年后的1966年便因文革而废学。1968年10月下乡到辽宁省宽甸县杨木川公社为知青,1969年12月转到吉林省集安县财源公社仍为知青。1970年12月招工到集安水泥厂做工人。1973年12月调到通化卫生学校先做炊事员,后任管理员。1977年2月入东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1980年1月到集安师范学校任教,后转入通化师范学校分院任教至高级讲师(副高)时退休。1986年开始实习律师,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兼职律师,2002年从学校提前退休专职于律师。先后在吉林通兴律师事务所、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至今。

陈维国律师从事师范教育期间,在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方面卓有建树,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和教育研究,在国内各类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曾经入选联合国儿童基金在中国召开的世界幼儿教育大会并在会议上发表科研论文。1991年到2001年连续十年被评为吉林省通化市优秀教师,1995年获得曾宪梓师范教师三等奖。

陈维国律师在房地产、刑事、行政、医疗、民商法律涉猎业务较广,从业律师以来,以办案质量为第一要务,重证据,研法理,坚持正义,恪守真理,代理了若干精典案件。同时在非诉讼领域也建树颇多,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有两家企事业单位连续担任法律顾问长达23年,创下他人无法超越的记录。近年来,陈维国律师写了大量的律师业务研究文章和文学作品,在网络上发表后,获得极好的社会反响。

陈维国律师涉足律师职业三十载,经历案件数千。其所经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故事,都交织着人们对法律的理解或不理解。

多年来,陈维国律师认为国家投资甚巨的普法教育模式多流于形式。枯燥宣讲法条,如同嚼蜡。浪费若干资源,没有效果。为此,陈维国律师思考能否创立一种文学普法模式,把法律知识变成故事,让人们既能品味故事的趣味,又可以了解某一法律知识。于是,陈维国律师把自己代理过的精典案例和熟悉的案例改编成三部集合体小说。第一部《婚姻纪事》,主要涉及《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第二部《与法同行身边事》,主要涉及民商法律和行政诉讼方面的知识。第三部是《刑事法律在身边》,主要通过具体的刑事案件,阐述相关的刑事法律知识。这些故事虽然大都是真实案例,但人物和情节已与原型不同,以防侵权。

此书中的每一个故事中都或有律师的办案技巧,或有法官的审理思维,或有证据的分析,或有法理的研究和法律的适用,或有具体案例中的学科知识等等。陈维国律师编撰此书的目的是希望开拓一个新的普法教育模式,同时希望通过此书将自己的办案经验进行系统总结,以对青年律师有所启迪。

此书结稿的时候,正值陈维国律师65周岁。2017年7月15日陈维国律师公开宣布退山。此后,除对未完业务收尾、对顾问单位业务进行处理以外,余生将以与青年律师业务交流为主,诉讼业务也只能偶尔为之。此书出版,也算是人生的一个驿站吧。

人生无顶峰,适时把身停。余生育后辈,更有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