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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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的重点是什么

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由于涉外因素又称国际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传统上称为私法,国际私法因而得名。为广义的民法可以包括商法,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可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具有涉外因素。

具体体现在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是广义的民商事关系;是会发生冲突的涉外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重点是什么

国际私法规范最早是在国内立法这出现的,至今,国内立法仍是国际私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它是用以表现国际私法规范的具体形式。国际私法在源源上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国内成文法和判例,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一、国内冲突法的国内立法的不同立法方式: 1,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拿破仑法典》 2,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只的制定系统的冲突法规范,最早的是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3,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比较系统的规定国际私法规范 4,在不同单行法规中,就有关方面的涉外民事关系指定法律适用规范。 二、国内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的某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

大陆法系国家早先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律的渊源。英美一直以判例为主。

戴西1896年《冲突法论》,美国里斯第二部《冲突法重述》 我国对判例的态度:我国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在国际私法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判例的作用。1,因为在国际法领域,光靠成文法是不足以应付司法实践的需要的,在必要时,牙膏容许法院通过判例来弥补成文法的缺漏。

2,在案件判决涉及普通法国家的法律时,更需要直接引用它们的判例作为判决的根据过承认他们依判例做出的判决。3,赶快十分的原则与制度,也需要通过判例来加以发展。

判例在我国的体现:我国虽不把判例作为法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或有关中央机关的某些批复或意见毛豆在一个时期成为处理同类案件时遵循的依据。 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 ,19世纪起,国际社会已经开始从事统一冲突法、统一程序法和统一实体法的工作。

2,国际惯例氛围国际习惯和国际贸易惯例。前者在国际私法中没有肯定性的冲突规范,后者在估计上起着统一实体规范的作用。

四、一般法理,国际私法之原则及学说 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关系 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有不同的观点:1,国际私法也是国际法。2,国际私法不是国际法而是国内法。

3,国际私法目前主要是国内法,但将继续增加国际法的成分或因素。4,国际私法介于国际公法和国内法之间。

国际私法和国内民法的区别,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25 第二章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 到了18世纪下半叶以后开始进入“立法的国际私法”阶段在欧洲,受到18世纪荷兰学派的“国际礼让说”的重大影响。最早在国际私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是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但影响最到的还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特点:1、在属人法方面,把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一直在欧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国法。

2、在一些条纹中都是通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国法。3、采取分散在有关篇章中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定相关的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

19世纪末,以单行规范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的代表性的是〈德国民法施行法〉和〈日本法例〉 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的新发展的主要表现 31 二、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史 对统一的国际私法应做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对传统国际私法的统一,也包括对实体民商法的国际统一。 最有成效,最有影响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统一私法的国际组织首推罗马的“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三、国际私法学说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11世纪 巴托鲁斯 2、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3、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 17世纪 胡伯 三原则 4、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世纪 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5、英国既得权说 18世纪 戴西 6、库克的“本地法”说 (s)当代国际私法新发展 1,国际私法范围与内容的阔法和丰富 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 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的加强 4,传统冲突法和其学说的深化 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在唐朝就已经开始 第三章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52 2,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53 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特点,作用,分类和适用范围。

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差异54 55 4,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 56 5,委过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国人在中国依法享有那些权利) 59。

3.国际私法 基本脉络和重点

国际私法的学习同民商法有很大的类似的地方,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国际私法的实体法运用之前需要进行准据法的判别,同时可能产生先决问题。

重点需要掌握:准据规则,反致,间接反致,转致,连接点,法律规避的效力,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共秩序保留等核心问题。 对于国际私法的案例,最先需要判别的就是按照法院地的准据法,如何选择合适的实体法,解决区际或国际私法冲突,并灵活的考虑公共秩序保留作为适用法院地法的理由。

考试加油,国私对基本概念的考察往往会结合民商来进行,新增的不是特别多,比国经好复习多了。

4.国际私法自考重点是哪几章

国际私法的渊源 它是用以表现国际私法规范的具体形式。

国际私法在源源上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国内成文法和判例,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一,国内成文法 国际私法规范最早是在国内立法这出现的,至今,国内立法仍是国际私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k冲突法的国内立法的不同立法方式: 1,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拿破仑法典》 2,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只的制定系统的冲突法规范,最早的是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3,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比较系统的规定国际私法规范 4,在不同单行法规中,就有关方面的涉外民事关系指定法律适用规范。 二,国内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的某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

大陆法系国家早先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律的渊源。英美一直以判例为主。

戴西1896年《冲突法论》,美国里斯第二部《冲突法重述》 我国对判例的态度:我国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在国际私法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判例的作用。1,因为在国际法领域,光靠成文法是不足以应付司法实践的需要的,在必要时,牙膏容许法院通过判例来弥补成文法的缺漏。

2,在案件判决涉及普通法国家的法律时,更需要直接引用它们的判例作为判决的根据过承认他们依判例做出的判决。3,赶快十分的原则与制度,也需要通过判例来加以发展。

判例在我国的体现:我国虽不把判例作为法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或有关中央机关的某些批复或意见毛豆在一个时期成为处理同类案件时遵循的依据。 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 ,19世纪起,国际社会已经开始从事统一冲突法、统一程序法和统一实体法的工作。

2,国际惯例氛围国际习惯和国际贸易惯例。前者在国际私法中没有肯定性的冲突规范,后者在估计上起着统一实体规范的作用。

四,一般法理,国际私法之原则及学说 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关系 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有不同的观点:1,国际私法也是国际法。2,国际私法不是国际法而是国内法。

3,国际私法目前主要是国内法,但将继续增加国际法的成分或因素。4,国际私法介于国际公法和国内法之间。

国际私法和国内民法的区别 25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25 第二章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 到了18世纪下半叶以后开始进入“立法的国际私法”阶段 在欧洲,受到18世纪荷兰学派的“国际礼让说”的重大影响。最早在国际私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是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但影响最到的还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特点:1、在属人法方面,把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一直在欧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国法。

2、在一些条纹中都是通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国法。3、采取分散在有关篇章中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定相关的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

19世纪末,以单行规范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的代表性的是〈德国民法施行法〉和〈日本法例〉 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的新发展的主要表现 31 二,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史 对统一的国际私法应做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对传统国际私法的统一,也包括对实体民商法的国际统一。 最有成效,最有影响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统一私法的国际组织首推罗马的“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三、国际私法学说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11世纪 巴托鲁斯 2、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3、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 17世纪 胡伯 三原则 4、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世纪 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5、英国既得权说 18世纪 戴西 6、库克的“本地法”说 (s)当代国际私法新发展 1,国际私法范围与内容的阔法和丰富 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 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的加强 4,传统冲突法和其学说的深化 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在唐朝就已经开始 第三章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52 2,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53 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特点,作用,分类和适用范围。

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差异54 55 4,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 56 5,委过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国人在中国依法享有那些权利) 59 第四章 1,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62 2,冲突规范的结构 63 * 3,冲突规范的类型 63 (主要是靠示例) 4,冲突规范在立法中的作用 67* 5,准据法表述公式有那些?分别解决什么问题? 68-69 6,连接点的概念和意义 70* 7,连接点的软化处理 71 8,识别的概念 71 奥格登诉奥格登案 最早由卡恩和巴丁提出 9,识别的依据 75 10,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76 最早由梅西奥和汪格尔提出 11,区际法律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80 12,法律选择的方法的种类 83 第五章 1,反致的概念。重要是记住各种反致的示例 福果案 2,反致 产生的原因 90-91 3,反致制度的发展趋势 93 4,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排除 5,公共。

5.如何学习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一般是放在大三上半学期开设的,一般放在国际公法(一般在大二下学期开设)之后。

这里大家要注意,不要以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仅是简单的公与私的区别,他们不像国内公法(宪政,刑法)与国内私法(民法)的区别。所以大家不要想当然认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有某种联系,严格意义而言,两者完全不搭边。

为了区别二者(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我们可以把国际公法称之为“外交法”,把国际私法称之为“冲突法”(当然这只是为了区别二者的联系,概括并不全面。)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在学习国际私法中应注意的问题,许多同学都会感觉国际私法很空洞,说了等于没说,一堆废话。

尤其是冲突法,什么有的时候可以用A方法,有的时候可以用B方法,如果甲国同意,什么什么的,又可以用C方法,反正就是不知所云,感觉有点像我们在初中起初学古文的意思。大家不要着急,这是正常现象,如果那么容易让你理解了,那就不叫国际私法了,哈哈!国际私法主要包括总论,冲突法,涉外民事纠纷,涉外民事诉讼与仲裁四个部分,下面我来谈谈我在学习国际私法的时候的一些学习心德与体会。

(我的国际私法期末成绩97分,全系第一) A:总论部分主要讲述国际私法的概念,范围,渊源,这些知识点大家先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听不懂也没关系,因为总论就是属于一开始听不懂,学到后来再翻回去看就懂了的重复性章节,如果你能达到只看第一张总论就能回忆出整个学科的知识体系框架的话,那么这就证明你学到家了,学到点子上了,讲法学的精髓真正掌握了,呵呵!B:冲突法部分是整个国际私法中的难点,同时也是重点,这里面包含很多国际私法的术语(专有名词),这个章节就是韩德培教授(大陆国际私法集大成者,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所说的“一机两翼”论中的“一机”,也就是国际私法的核心与主体部分,大家上课的时候要集中一百二十分注意力听老师讲课,有不懂就问,别害羞,冲突法对老师的教学能力的考验性与挑战性极大,据我所知大多数老师在讲这个章节的时候都讲的不怎么到位,当然我们苏大的张利民教授讲的很不错,很有耐心的。这里面的专有术语有冲突产生的原因(时间,空间等等),冲突规范的结构(范围与系属,连接点,)四大冲突规范的种类与公式,七大系属公式,准据法的选择与确定,冲突规范的适用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与解释,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

这一章节,我在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C:涉外民事纠纷部分,我们有称之为“国际民法”,这个章节与国际经济法有很强的联系,所以大家一定要学好,非常重要。

这个章节所讲述的内容是韩德培教授所阐述的“一机两翼”论中的“左翼”,主要包括“国际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代理,时效”(民法总论中可以找到原型)“国际物权”(物权法中可以找到蓝本)“国际债权”(债权法中可以找到参考)“国际商事纠纷”(商法中可以找到母版)“国际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中可以找到答案),这一章节,我在下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D:涉外民事诉讼与仲裁部分,我们又称之为“国际民诉与仲裁法”,这个章节主要讨论民事程序问题,大家可以结合学习国内民诉与仲裁的知识来分析国际民诉与仲裁的问题,这个章节所讲述的内容是韩德培教授所阐述的“一机两翼”论中的“右翼”,主要包括“协商与调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诉”,这一章节,我在下下下篇文章中详细叙述学习方法与技巧。

先解释一下韩德培教授的“一机两翼”论:“一机”就是指冲突法,这是国际私法的主体与核心部分,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顶梁柱!英美法系甚至认为国际私法就等于冲突法,可见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左翼”就是指涉外民事纠纷(国际民法),这是国际私法的“左膀”,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右翼”就是指涉外民诉与仲裁(国际民诉与仲裁),这是国际私法的“右臂”,是维系国际私法这座大厦的得力助手。

但是从案件处理流程上面来讲的话,他们的顺序就得做一点微调了。顺序是首先“左翼”(发生涉外民事纠纷),其次是“一机”(律师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与方法),最后是“右翼”(诉讼或仲裁应注意的程序事项以及事后处理)。

下面来讲述一下“冲突法”部分的学习方法与技巧:(仅述部分规则性技巧)1.冲突规范的结构公式 冲突规范=范围+系属(包含“连接点”) Q:例题:《民法通则》D144: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解析方法与步骤:1.方法——首先在脑中迅速反应出冲突规范的结构公式(即冲突规范的三要素--范围,系属,连接点) 然后在分别确定各自相对应的文字部分内容(先确定“范围”与“系属”,然后再在“系属”里面划分出“连接点”)2.步骤----a.三要素:范围,系属,连接点 b.范围:不动产所有权(即发生有关不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问题) 系属: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发生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问题时,应该适用的法律) c. 连接点:不动产所在地(即适用该法律的标志,纽带,媒介) 。

6.国家司法考试入门知识点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高分复习详细时间表我是一名大学老师,法学本科毕业后有幸在一家民办高校讲法律基础课,工资不是很高,于是想通过司法考试为自己带来更好的生活。

我时间相对宽裕,但一开始的时候没有真正当成一项任务来完成,以至于几年都没通过,听到司法考试可能要改革的消息我才认真开始复习,经过几个月的扎实准备我终于通过了2009年的司法考试,虽然成绩不是很高,才378分,但是对咱们来说通过才是目的啊。于是我就想把我的复习经历总结一下,希望要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早点认真着手准备,争取一次通过。

我建议司法考试复习越早越好,提早一天动手你就离通过考试又进了一步。因为司法考试的难度关键在于其知识量大,而我们知识的消和吸收是需要过程和时间的。

总体来说,我们需要以下几个阶段的复习: 一.基础阶段:最为关键和最基础的阶段。时间大概需要三个月,最好从三月份开始,3月、4月、5月。

听录音,我也是买的比较知名的华夏考资网的资料,很好,也推荐给大家。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建立结构,各个部门法的内容章节框架必须建立起来,这阶段的心态要平和,要充满自信,要提高效率,要学会抵制各种让你分心的诱惑。

尽量增加学习时间,听名师课程是个好选择,和面授一样,说到这就得感谢华夏考资网了。 二、强化阶段:6月-7月 这个阶段要明确各个部门法的轻重,重点章节的分值,重点内容的强化,重点理论的理解,重点问题的消化吸收。

总之一句话就是:找重点,看重点。这阶段心里要很紧张。

已经算进入到状态了基本上到达忘我的境界,如果这阶段能到达这种境界,就算成功了80%。 三、重点飞跃阶段:8 月 这个阶段要注意身体和心态,可以说这个时期比较关键,但是重点要有所侧重,尤其是对于卷一和诉讼法要更予以重视。

四、最后冲刺阶段 8月底9月初 这个时期各大培训机构的信息满天飞,所以大多数考生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情绪,把希望全寄托在押题信息上,我很多同学也参加考试还有辅导班认识的一些朋友,他们很多人都开始动摇,一有诸如内部消息之类的说法就很激动,但是我觉得这短时间不能乱了阵脚,踏踏实实是原则,着重记忆的学科在这一阶段很能凸显出效果来,可能这时候你看一个知识点就能得到这个知识点的分数,因此我建议不要被所谓的小道消息所左右,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才会成功通过司法考试。华夏考资网每年都会把各个辅导班的考前信息整理好给会员,这点也值得表扬。

希望大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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