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部门里,哪个单位或者哪个科室最清闲?
就工作性质而言,公安机关就没有清闲的部门,每临大事一起上,都是协同作战,相比其他单位要辛苦很多。如果非要给部门的忙碌程度排序,在县公安局辛苦程度从高到底个人认为应该这样排:
一、忙碌的第一梯队
1、派出所。事无巨细,工作多且杂,最是忙碌。
2、交警。每天上路执勤,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3、治安大队。常规性和阶段性的任务比较多,不是在忙,就是在忙的路上。
4、刑警大队。碰上大案、命案就得扒层皮,累就一个字。
二、第二梯队
1、办公室。县公安局运转中枢,事多不言而喻。
2、政工科。党务、人事、思政等一堆工作,非常熬人。
3、宣传科。承担全局宣传任务,事情也比较多。
4、经侦、网侦、禁毒大队。有阶段性忙碌。
三、相对清闲的部门
比如户政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后勤中心等,相对前述几个部门,要轻松许多。
派出所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
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