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内容再发表论文算学术不端吗
这涉及自我抄袭的问题:
按照2016年牛津字典的定义,剽窃是指“将他人的作品或观点窃为己有的行为”但是,作者怎么会窃取自己的观点呢?按照“文字盗窃”的广义含义来说,如果使用其不享有合法权利的材料,作者就有可能构成剽窃。
当作者再次出版整个著作或者在新著作中大篇幅重复使用之前发表的作品时,就可能发生自我剽窃。还存在一个道德问题:侵犯版权。当作者以某种方式出版著作时(如,通过杂志或会议),他们通常将作品的权利转让给出版社。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作者研究或创造了作品,但他们却不再享有所有权。未经出版社许可再次出版或者没有按要求引用作品的,都构成使用无权使用的资料。杂志会严肃对待一稿多投的行为,制定严格的政策,以避免浪费同行评审专家的时间和可能的版权侵犯。
当作者错误地呈现或使用自己的资料时,也会构成自我剽窃。没有按要求引用就在新作品中再次使用原有的文字或结论会让读者误认为新作品是原创的新内容。
数据分割也是一种自我剽窃,虽然将全部资料整体发表能够更好更一致地呈现研究结果,作者却将研究结果或发现分成较小的几份发表。这种被称为“香肠切片”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因为这浪费了审稿人和读者本来可以用于关注其他学术文献的时间。
如何避免自我剽窃
· 在新著作中始终按照要求引用之前发表的作品。
· 确保之前发表的文字或数据是用于支持新著作中的新资料和新观点的。新著作必须有足够多的创新内容。
· 除非有恰当的理由,尽可能将发现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出版,避免出现数据分割。
· 提交作品中若含有之前出版的资料的,必须告知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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