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从常识角度分析胡锡进被举报的真伪?
题主的提问逻辑上有问题,怎么从常识角度分析胡锡进被举报的真伪?胡锡进被举报肯定是真的,所以不存在真伪。应该是被举报问题事实的真伪。也就是你相信段静涛举报胡锡进的问题是真的还是假得?
从常识看,除非段静涛真的如胡锡进说的神经有问题,产生了幻觉。按胡锡进的说法,段静涛3.4年前曾到党校学习,回来后,产生了联想,一天,走进胡锡进的办公室找胡谈判,让胡退出,交权,她可以保证胡功成身退,不出事。最后,段静涛没有达到目的。胡锡进说:她是党校回来后产生了联想。事后,胡就在公司给她挽回影响,段静涛给胡发微信忏悔。
以后,胡锡进说:段长期赋闲在家。一个党校学习回来想由副总编升任总编的人,一个体制内的副厅级领导逼宫失败后,赋闲在家3,4年。原因按胡锡进说法,她脑子有病。而且,胡锡进对她有救命之恩!
正是胡锡进说她脑子有病,所以段静涛举报自己的恩人就不奇怪了。今年12月2日,段静涛突然向中纪委实名举报自己的救命恩人,而且举报材料涉及的事实是自己曾经的同事张楠伊,和现在的同事高颖。说她们各自给胡锡进生了个儿子。
举报信在没有正式提交前(验证码没填,提交按键没按)就截图或拍照公开发到了网上,看来是有意识的在媒体上曝光,揭露胡锡进的真相。这可是一件上热搜的大事。如果段举报的材料是假的,就不仅是诬陷诬告胡锡进,而且还诽谤侵犯了张楠伊和高颖。除非段静涛经精神鉴定当时精神处于不清醒的状态。否则,肯定要承担司法责任。
可是,作为一个副厅级领导,近20年的老报人,会没有这点法律常识?会不考虑到后果?会不考虑当事人张楠伊,高颖会不会提供证词?我想段静涛肯定考虑过,也许她不是一个人的行为。就如同胡锡进说,她党校回来,对胡说,有人对她说:胡可能下来,因此,让胡退出。她保胡平安身退。因此,此事,看来不简单。
从目前情况看,胡锡进并没有什么有力的回击。只是把段静涛说成脑子有病,赋闲在家的病人,再就是翻出段静涛逼宫失败后发给胡忏悔的微信,给人以段静涛举报后悔的错误判断。其实,这事正常人反应是,找张楠伊,高颖,一起起诉段静涛诽谤罪,要求做亲子鉴定。这样,只要张楠伊,高颖孩子不是自己的,就可以判段静涛诽谤罪,就可以让她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这是任何一个自身清白的人都会做的,可是,胡锡进,以及两个当事人都没有如此做,在等什么?等纪委调查吗?其实,起诉段静涛诽谤罪就可以,胡锡进这点法律常识不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