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一学者,2010年2月份取得发表文章的稿酬2万元,进行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20 000*(1-20%)*20%*(1-30%)+(4 000-800)*20%=2 880元
稿酬税率在20%的基础上减计30%,4000元以上扣除率20%;
讲座为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以下扣除800元/次,税率20%。
20 000*(1-20%)*20%*(1-30%)+(4 000-800)*20%=2 880元
稿酬税率在20%的基础上减计30%,4000元以上扣除率20%;
讲座为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以下扣除800元/次,税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