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称被堂姐顶替上职高,后因赔偿问题搁置了。如何看此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山东陈春秀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同时,也让许多人勇敢地站了起来。
比如苟晶,在看到陈春秀事件后,又激起了她对往事的回忆,悲从心中来,于是实名举报她的班主任女儿顶替她上大学一事。
题主所说的安徽女子举报堂姐一事,则是由来已久的事情,只不过这一次,在这样的契机,更加受人关注。
就目前而言,这位女子还没有讨回公道,估计这条维权之路,还要再艰难地行走一段时间。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近日
【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人物】李小娟,李小芳(堂姐)
【起因】顶替上学
【经过】李小娟称自己没有考上职高,是李小芳顶替的。李小芳则否认!
于是李小娟搜集资料,向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举报。 金安区教育局做出如下答复:
【1】李小芳1997年在复读时顶用李小娟在左大桥初中未注销学籍参加中考情况属实。
【2】由于李小娟未提供有关证据,以及本机关多方了解取证也无相关资料可查,现无法证实你1997年在张店中学参加了中考,因此对于你举报的信访事项及要求纠正的诉求不予支持;
【3】对李小芳在此事件中不诚信等行为,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对于这样的答复,李小娟表示不服,随后又向六安市教育局提出复查申请。
六安市教育局决定撤销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责成金安区教育局依法重新处理。
【结果】截至目前,由于此事比较复杂,还没有结果。
据媒体报道,李小芳曾多次通过中间人找到李小娟,希望以经济补偿的方式私了,但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就一直僵持到现在。
对于这件事,是私了好呢?还是公办好呢?
我想,明眼人都清楚得很……法律威严,岂容践踏?
高考顶替事件,为何屡屡出现对熟悉的人下手?值得深思!本案的李小娟和李小芳,本是关系亲近的姐妹,为何却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在山东,苟晶的班主任竟然对自己的学生“下手”,如此熟悉,怎么好意思呢?
老穆认为,他们之所以选择对熟人下手,是因为他们对熟人的情况比较了解,知晓顶替者的具体情况,更容易下手,也更不容易露出破绽。
如此想来,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结束语就目前而言,老穆所了解到的顶替案,大都发生在03、04年,还有96、97、98年,距今至少16年及以上。
为何这样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个年代呢?为何受害者大都为贫苦的农民呢?
我想,这些问题,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同时也值得有关部门去思考。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