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别的课题组不做的东西做出成果了,会不会被认为是学术不端和学术剽窃呢?
课题课题应该是自己感兴趣的,或自认为能为之奋斗的科研,不存在什么别的课题组做不做的问题!搞科学的还这样纠结这样的问题,说明其本身缺乏科学精神!
如何看待蒙纳士大学博士生1000页举报信实名举报长安大学教授杨旭学术造假及精神PUA?
我把这位博士生的1000页举报材料浏览了一遍,其中大部分是来往邮件和微信交流截图以及他为导师准备材料的截图,其实可以浓缩到十页以内,但是如果浓缩到十页以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引起广泛的关注,所以这1000页的举报材料从某种意义上也达到了他想要达到的效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如果这位博士生中例举的材料属实,那么这位导师就属于典型的吃干抹净的类型,通过各种威胁、蒙骗等下三滥的手段来让学生替自己干活,不管是分内的还是分外的、学术上指导有限,学生出了成果之后完全按照自己利益最大化来进行分配;这时候就需要这位杨旭教授站出来说说话,这位博士生在举报信中例举的各种事情是否属实。
我很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并且认为这位同学能够站出来在网络上公开举报自己的导师是非常勇敢的,但是我不得不说,这1000多页的举报材料可能很难达到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举报信中列举的如论文署名不端、帮导师做项目、克扣奖学金、帮导师的老婆带本科毕业设计、帮导师的同学带硕士等等,都很难达到让导师被学校处理甚至开除的情况,尤其是这位导师还是长安大学为数不多的青年千人。
这位同学如果想要继续举报自己的导师,我建议从如下几个角度来入手:
(1)看这位导师以前发表的论文是否存在造假、一文多发等学术不端
这才是对一位研究生导师的学术生涯有真正的威胁,天津大学那位被123页材料举报的教授被开除的主要原因就是学术造假。
仅仅是局限于这位同学自己的这两篇论文,可能很难达到目标,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可能就是撤稿,这对这位同学自己也不公平,所以重心应该在看这位导师之前的研究是否存在学术造假。
(2)向教育部举报这位导师师德有问题
在教育部颁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明确有一条:“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最近几年教育部一再强调师德师风是评价导师的首要条件,如果这位博士生举报材料中的行为属实的话,那么这位导师明显违反了这一条。
(3)向蒙纳士大学举报其在该校全职工作时,在另外一个大学也是全职工作
这一条向国内的大学举报没有用,只能向国外的大学举报,他们对这个还是比较重视的。
但是,以上的建议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条建议是:向蒙纳士大学求助,看你这种情况怎么能够顺利毕业,拿到该大学的博士学位,继续你的学术生涯。
你还年轻,你有能力,你完全可以继续追求你理想中的生活,过去的三年你就当是一场噩梦,能放下就放下,不能放下就继续举报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你自己的生活上,不要为了举报而耽误了自己的生活。既然事情已经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那么就在这个基础上上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步入正轨,这才是你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最重要的任务。
最后再补充一句,如果这一段经历让你对学术研究彻底没有了兴趣,那么你也可以拿了学位后进入公司工作,彻底远离学术,生活不仅仅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生活中难免有丑陋,但生活中同样也有美好,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的,但是这黑暗也预示着光明即将来到。
希望认识刘经纬同学的人把我的建议转发给他,供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