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为什么吸引力不足?
公职律师的身份是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人事关系从属于机关单位,业务范围一般是处理单位行政应诉、复议、信访事项、案件合法性审查等,既没有补贴,也不允许兼职。相对社会律师来说,真正公正地处理案件时在机关单位的公职律师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感觉,大多数涉访涉诉案都会因存在处理不公的问题引起,由自己人内部纠错就使某些人有种刮骨疗毒的痛苦。随着法治政府的建设,公职律师制度的完善,相信公职律师会在机关单位从事法务工作的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跟做律师的人聊天应该聊些什么话题?
听律师朋友聊天就听着就可以了,嗯,是的,我也这样觉得,我也觉得这样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