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被外国人策反的中国公民算间谍嘛?
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根据《反间谍法》第六条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这种情况不管是否是中国公民都属于间谍。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如果参与其中,也属于间谍了。如果没有参与,但也没有汇报或拒绝提供情况的,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明镜事件”?(关于德国《明镜周刊》)的)
2007年8月27日出版的第35期《明镜》周刊封面是一个黄色面孔的人从由中国国旗变形的百叶窗后向外窥探,大标题为《黄色间谍》。该杂志当天刊发了14页的长篇报道《沙粒原理》。报道指责在德国发生的越来越多的工业间谍活动与中国有关,甚至称德国国家关键部门的电脑频频遭到 “来自中国黑客的攻击,这些黑客显然受到国家支持,很有可能来自军方”。报道还将矛头指向27000名中国留德学生学者,称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间谍。中国商人、科学家、工程师、实习生也不例外。
这就是明镜事件。